2026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百问百答

发布日期:2026/9/8 来源: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1.什么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学考试”)是我国于20世纪80年代创立的一种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也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较小,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的原则。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及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自学考试。

   2.什么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

  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简称“主考学校”)是从办学实力较为雄厚、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遴选确定,承担自学考试专业建设、试卷命题、考试评卷、实践性环节考核等工作,并在毕业证书上副署。2026年,我省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的主考学校包括武汉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湖北经济学院、湖北工业大学、湖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长江大学、湖北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三峡大学、武汉纺织大学、武昌理工学院、武汉轻工大学、湖北理工学院、湖北科技学院、华中农业大学、武汉工商学院、湖北文理学院、荆楚理工学院、武汉东湖学院、武汉工程科技学院、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湖北工程学院、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武汉传媒学院、中南民族大学、武汉职业技术大学、湖北医药学院、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湖北警官学院、江汉大学、武汉商贸职业学院、湖北民族大学、黄冈师范学院等37所高校。

   3.什么是社会助学?什么是助学机构?

  答:社会助学是指各类高等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及其他社会力量,依据自学考试培养目标的总体要求,采取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方式,通过网络、面授等多种形式,为自学考试学习者创造学习条件,帮助并指导其开展学习活动的教育形式。助学机构是指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持有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完成登记备案后,可依规与主考学校合作开展自学考试助学活动的社会组织。

   4.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指的是什么?

  答: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按规定统筹制定。当前,我省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严格依据教育部2021年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编制,分为专科、专升本等学历层次。结合社会经济发展与高等教育改革需求,专业考试计划会适时调整优化。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主要包含指导思想、培养目标、学历层次规格、考试课程与学分、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求、课程说明、指定教材与考试大纲及其他配套说明。考生可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在页面专栏区域找到“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查询最新专业考试计划。

  5. 自学考试中的“面向社会开考”与“面向助学班开考”分别指什么?二者存在哪些区别?

  答:根据专业开考类型的不同,自学考试分为“面向社会开考”和“面向助学班开考”两类。

  面向社会开考是面向全社会开放报考的专业类型,考生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等背景限制,从报名、学习到考试全程由个人自主完成。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自学考试”专栏查阅最新专业目录及考试计划,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流程报名,依据专业要求自主安排学习进度,以自学为主要学习方式。报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称为“社会考生”。

  面向助学班开考是由具备合法办学资质的助学机构组织考生报考与开展辅助学习的专业类型。这类专业通常要求考生通过助学机构完成报名,由助学机构组织学习辅导,适合需要系统学习支持的考生。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官网查询相关信息,选择已备案的助学机构完成报名和学习。报考面向助学班开考专业的考生称为“助学班考生”。

  两种开考形式的主要区别在于:报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可由个人按照指定流程直接完成注册,自主选择报考课程、安排学习进度、独立开展备考,以个人自学为主要方式,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等相关费用即可。报考面向助学班开考专业的考生,须通过助学机构完成注册,接受助学机构的系统化学习、服务及管理,并缴纳相应学费。

  特别提示:当前各网络平台存在大量教育咨询机构,以“考试包过”“速成拿证”等承诺开展违规招生,此类宣传均为虚假信息,切勿轻信各类违规捷径,谨防遭受经济损失、延误学业进程,更要杜绝参与考试违纪作弊行为,避免触犯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

   6.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有何区别?

  答:我国高等教育包含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多种办学形式。其中普通高等教育执行国家招生计划,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与志愿填报结果,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规定程序录取入学;成人高等教育考生须参加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人高等教育执行成人招生计划,依据考生成人高考成绩完成录取入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无需参加入学考试,考生可根据自身需求与兴趣选择对应专业和主考学校开展学习。考生取得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且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后,即可申请办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7.国家是否承认自学考试文凭?

  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科、本科等学历层次,其水平要求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应学历层次的要求相一致,自学考试文凭为国家承认,相关学历信息可在学信网查询。

   8.目前,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社会助学形式有哪些?

  答: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社会助学形式包括全日制助学(层次分为专科、专升本、专本连读三类)和非全日制助学(层次分为专科、专升本两类)。

   9.注册自学考试考籍后,何时可以获得毕业证书?

  答:自学考试不设学制要求,采用学分累计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含毕业论文及其他教学实践任务),且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后,即可申办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经审核通过后发放对应毕业证书。

   10.自学考试有哪些学习方式?

  答:自学考试的学习方式与考生报考的专业类型密切相关:报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学习方式以自学为主,无需到校学习,但须按照主考学校的统一安排,参加其组织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报考面向助学班开考专业的考生,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助学与非全日制助学两种。参加全日制助学的考生,须按照主考学校的统一安排,到校脱产学习;参加非全日制助学的考生,可利用业余时间,按照主考学校和助学机构的安排,参加规定时长的网络助学或线上线下教学活动。

   11.如何选择正规的助学机构?

  答:考生在选择社会助学机构时,应选择持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完成登记备案的助学机构(具体信息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核实)。

   12.新生在选择自学考试专业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新生选择自学考试专业时,可参考省教育考试院当年公布的开考专业目录,充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未来就业需求以及个人特长与兴趣,遵循学以致用原则,详细了解拟报专业的考试计划、报考条件及毕业要求,提前做好学习规划。同时建议考生根据专业考试计划的具体要求,合理规划考试课程,及时购置相关教材,依照课程考试大纲开展系统学习。此外,考生可登录报考专业主考学校官网,查询是否提供相关课程的网络辅助学习资料,充分利用各类学习资源提升学习效率。

   13.湖北省自学考试一年考几次?何时报名?

  答:湖北省自学考试一年举行两次,考试时间分别为4月和10月,每场考试持续三天,即周五、周六及周日。报名时间通常为考前两个月左右,具体安排详见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发布的当次自学考试报名须知。

   14.自学考试新生何时注册?新生注册流程是什么?

  答:选择面向社会类别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网上注册;选择面向助学类别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助学机构,按照其要求签订《助学新生告知书》及《助学合同》,通过对公账户缴纳学费并开具发票,办理相关注册手续。(具体时间详见当年报考简章)

  面向社会开考新生可按照以下两种方式注册:

  (1)移动端注册流程:下载安装“湖北自考”APP,选择“新生注册”,根据提示要求完整、准确填写个人资料、报考专业信息,并自主选择考区(考区一经确认,考生不得自行更改;如需调整,须按规定办理考区变更手续),随后完成网上身份验证并提交审核视频。待验证通过,且经审核、回访确认后,即可完成注册,届时考生将收到包含准考证号及随机密码的短信通知。

  (2)电脑端注册流程:登录“考生服务平台”,选择“马上注册”,再选择“新生注册”,按照提示要求完整、准确填写个人资料、报考专业等相关信息,并自主选择考区(考区一经确认,考生不得自行更改;如需调整,须按规定办理考区变更手续)。信息录入完成后,注册状态为预注册,考生需在“湖北自考”APP完成网上身份验证,或前往当地教育考试机构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确认后提交审核视频;待审核通过且回访确认完成、注册成功后,考生将收到包含准考证号和随机密码的短信通知。

  面向助学班开考新生按照以下流程注册:

  (1)考生到备案助学机构登记信息,签订《助学新生告知书》《助学合同》,通过机构对公账户缴纳学费并索取正规发票,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完成《考生注册信息确认表》现场信息确认并签字留存,由助学机构统一提交注册信息至主考学校。

  (2)主考学校审核考生注册信息,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符合条件的完成校内审核后,统一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3)省教育考试院对主考学校提交的符合注册条件的考生信息归档,办理新生注册手续,建立考生考籍档案,考生获得自学考试资格。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考生注册信息退回主考学校。注册完成后,系统将生成准考证号,请考生牢记并保存,该准考证号将用于课程报考、考试通知单打印、免考、转考及毕业申请等相关业务办理。

   15.何为在籍考生?在籍考生应按照怎样的流程完成注册操作?

  答:在籍考生指曾经在湖北省完成注册,报考并参加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取得湖北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号,但因历史原因尚未在“考生服务平台”内完成注册激活手续的考生。

  在籍社会考生须通过以下两种流程完成注册激活:

  (1)移动端激活:下载安装“湖北自考APP”,选择“在籍注册”选项,按照提示填写身份证号、姓名及准考证号,系统将显示考生已登记的在籍信息。持有多个准考证号的考生,仅可选择其中一个进行注册,并仔细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及报考考区,确认无误后完成网上验证。验证通过即完成注册激活,考生将在注册所用手机收到包含准考证号及随机密码的短信通知。

  (2)电脑端激活:登录“考生服务平台”,选择“马上注册”,并点击“在籍注册”选项。按要求填写身份证号、姓名及准考证号,“考生服务平台”随即显示考生已登记的在籍信息。若考生持有或曾获得多个自学考试准考证号,注册时仅可选择其中一个进行注册。考生须仔细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及报考考区,确认所有信息无误后提交。信息提交后,考生可通过“湖北自考APP”进行网上验证,或线下联系当地教育考试机构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流程完成后即完成注册激活,考生将收到包含准考证号及随机密码的短信通知。

  在籍助学班考生须联系主考学校或助学机构进行激活操作。

   16.自考生如何注销自考考籍?

  答:社会考生可自行登录“考生服务平台”,在注册信息模块自主办理考籍注销。助学班考生需先联系所属助学机构及主考学校,核实注销流程、办结相关手续后,依规办理考籍注销。

   17.新执行的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中专科、专升本专业各需完成多少门课程考试(考核)?

  答:2025年我省新一轮专业计划调整(专业轮次为221、241、251)后,专科专业内所有课程(若无特别说明)均为必考课程,课程不少于16门;专升本专业内所有课程(若无特别说明)均为必考课程,课程不少于14门。具体课程安排详见专业考试计划。

   18.自学考试的课程考试分为哪几种?

  答:自学考试的课程考试分为理论课程和实践性环节考核。理论课程考试每年举行两次,分别在4月和10月进行。实践性环节考核由主考学校负责组织,具体时间由主考学校统筹安排,内容包括课程实践、实验、综合作业、实习、毕业考核等环节。对于理论课程与实践环节考核相结合的课程,考生须同时取得两部分的合格成绩,方可获得该门课程的相应学分。

   19.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面向助学班开考专业及主考学校等信息如何查询?

  答:对于面向社会开考的专业,考生可登录“考生服务平台”,点击“社会开考专业”栏目,查询当年面向社会开考的专业及其对应的主考学校信息。对于面向助学班开考的专业,省教育考试院将于每年上半年公布社会助学专业登记结果。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进入“自学考试”专栏,查询各主考学校开设的专业详情。

   20.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是否可以变更专业?有何限制?

  答:一般情况下,考生可以变更专业。社会考生可在注册信息中直接变更专业,无需办理额外手续;助学班考生变更专业,须遵循所报考主考学校相关规定与流程,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主考学校和助学机构审核后方可办理。考生报考艺术类、护理类等特定专业时,存在前置学历专业要求。具体的前置学历专业要求,考生可查阅相关专业计划。此外,考生变更专业后,须按照新专业的课程设置完成所有考试(含实践环节、毕业论文等)。

   21.多年前注册的自考生,因故多年未参加考试,现是否可继续参加考试?

  答:可以继续参加考试。已完成在籍注册的社会考生,凭准考证号及密码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进行报考;未完成在籍注册的社会考生,须先在“考生服务平台”或“湖北自考”APP完成在籍注册激活后,凭准考证号及密码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进行报考。已完成在籍注册的助学班考生,按照所在主考学校的具体要求进行报名;未完成在籍注册的助学班考生,须联系助学机构完成在籍注册后,方可报考。

  特别提醒,对于2018年以前注册的在籍考生,须根据《关于做好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转接的通知》(鄂自考〔2019〕11号)及《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鄂自考〔2024〕8号)精神,转接到现行开考专业,否则将无法报考。新旧专业转接的操作实例演示视频可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下载中心”查看。根据《关于调整行政管理、新闻学等部分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主考学校的通告》(鄂自考〔2020〕18号)精神,尚未毕业的原主考学校在籍考生须转入调整后的主考学校,或选择其他主考学校的相应专业,以便继续参加考试。考生完成专业考试计划并满足毕业条件后,将颁发调整后的主考学校(副署的)毕业证书。

   22.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调整后,旧计划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是否继续有效?

  答:仍然有效,但使用前需要完成新旧专业课程顶替。具体要求详见省教育考试院2024年7月发布《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考试计划的通告》。

   23.新旧专业考试计划课程如何顶替?

  答: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调整后,考生已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可按新旧专业课程顶替表的相关要求,顶替至新专业,顶替后的课程将被标注为“顶替”。

  24. 2018年以前注册的专业,如何转接到现行开考专业继续报考并办理毕业?


  答:首先,将之前注册的旧专业转接到181轮次专业,具体步骤如下:

  考生登录“考生服务平台”,在“专业计划管理”模块下找到“新旧专业转接”功能进行操作,按照新旧专业课程顶替规则进行课程顶替。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新专业是同层次选考课类型的,其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中与旧专业有相同课程代码的课程,系统直接使用,考生无需操作;如新专业是指定选考课类型的,则新专业考试计划中与旧专业有相同课程代码的课程,系统直接使用,考生无需操作。

  (2)原专业公共课对接新专业的公共基础课,对接后多余课程可用于选考课的对接。

  (3)本科层次专业,新旧专业学位课对接。考生如没有可用来对接的学位课程,或考生报考专业为专科,则跳过这一步。

  (4)原专业的专业课对接新专业的专业核心课。考生从已考课程列表中自主选择课程对接到新专业的专业核心课,选择的课程组的总学分应不低于拟对接的课程组。在这一步中,已考课程列表中未选择的课程自动进入下一步待选。

  (5)原专业剩余的专业课对接新专业的选考课。考生从已考课程列表中自主选择课程对接到新专业的选考课,选择的课程组的总学分应不低于拟对接的课程组。

  其次,考生将专业转至181轮次专业后,继续点击新旧专业衔接转换(至251)后再按照新旧专业课程顶替规则完成课程顶替操作,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进入“考籍管理”模块,选择“新旧专业转接”功能并申请。

  (2)选择需要转换的旧专业和转换后的新专业,需要变更专业的应先完成新旧专业转接。

  (3)依据新旧专业对接课程顶替表勾选需要顶替的规则,根据规则勾选原专业已考的课程和新专业未考的课程,点击提交完成课程顶替,重复操作至完成全部课程顶替。

  第三,完成上述操作后即可转接到现行开考专业并继续报考专业计划课程。已合格课程符合专业毕业计划要求的可办理毕业。

   25.自学考试毕业生进行就业或招考报名时,毕业证专业名称与招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如何佐证专业符合报考条件?

  答: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 号)规定,我省 181 轮次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前毕业的自考毕业生,进行就业或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如毕业证书登记专业名称与招考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一致,可登录教育部官网检索 “专业清单”,下载该文件及附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作为专业对应关系的佐证材料。

   26.部分专业的课程在专业考试计划调整前属于专科课程,调整后属于本科课程,该类课程成绩是否可以重复使用?

  答:已用于专科毕业审核的课程成绩,不得重复用于本科毕业申请,报考本科专业须重新参加对应课程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但考生如在专科阶段已通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考核,完成专科毕业手续后申请自考本科毕业时,可按规定办理该课程的免考手续。

   27.课程顶替后成绩如何显示?学位课在新旧专业对接时需要注意什么?

  答:根据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要求,在新旧专业衔接转换过程中,原专业课程对接到新专业后,新旧课程代码和课程名称一致的,显示课程成绩;新旧课程代码和课程名称不一致的,新专业课程成绩显示“顶替”,同时备注栏同步显示原专业课程的代码、名称和成绩。关于新旧专业转换后学位课程审核标准,即课程顶替成绩是否符合学位授予要求,具体以各主考学校的相关规定为准。考生如有学位申请相关疑问,可直接咨询相应主考学校的自考办。

   28.教材和考试大纲在哪里可以查询并下载?

  答:每年第四季度,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将发布下一年度全年报考简章,内容涵盖课程考试时间、教材使用情况、课程考试大纲及考生注意事项等重要信息。同时,课程考试大纲将同步发布于“考生服务平台”,供考生下载查阅,辅助复习备考。考生可依照大纲指定的教材版本,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正版教材。

   29.2025年起我省自学考试思政课程是如何调整的?

  答:自2025年起,我省自学考试的思政课程将进行如下调整:

  (1)专科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课设置由原来2门调整为3门,共 9 学分,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5040,3学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5041,3学分)和“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代码15042,3学分)。

  (2)专升本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课设置由原来2门调整为3门,共9学分,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5040,3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代码15043,3学分)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代码15044,3学分)。

  调整前后的对照关系如下表所示。

   30.自学考试如何报名?

  答:在报名时间内,社会考生凭自考准考证号及密码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并缴费;助学班考生应按照所在主考学校的具体要求进行报名。具体报名相关问题见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发布的当年自学考试报考简章或当次自学考试报名须知。

   31.如何打印考试通知单?

  答: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考生服务平台”,点击“网上报名”菜单,进入统考考场查询界面,自行打印考试通知单。打印时间一般在当次考试前一周左右。

   32.实践课程考核的报名及考试时间如何安排?

  答:社会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在“自学考试”栏目下查阅“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安排通告”,也可直接与主考学校联系咨询;助学班考生可向主考学校或助学机构咨询。

   33.因个人原因需要变更考区的,应如何办理?

  答:社会考生应按注册时选定的考区参加考试,原则上不得变更考区。如因工作或居住地变动确需调整考区,须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交考区变更申请,并上传居住证、工作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首先应与原考区教育考试机构联系,申请转出;经审核通过后,再持相同证明材料与转入考区教育考试机构联系,申请转入。考区变更手续自转入考区审核通过后才算确认完成。

   34.变更考区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如已过截止时间应如何处理?

  答:上半年考区变更申请时间一般在当年1月,下半年在7月,具体时间可通过当年自学考试报考简章或当次自学考试报名须知查阅。若考区变更申请时间已截止,可在下一次考区受理考区变更申请期限内提交申请。

   35.报名参加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学习,对前置学历有何要求?

  答:目前,报名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学习的社会考生,须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所报专业的报考条件要求,报名前须完成前置学历验证。对于我省高职高专在读学生,在完成学籍验证后,可以助学形式参加本科层次专业的学习,但此类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前,须先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并完成相关毕业手续。

   36.初中毕业后想提升学历,能报考自学考试吗?

  答:可以,考生可直接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若获得专科毕业证后还需提升学历,可选择继续报考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

   37.外地户籍人员是否可以报名参加湖北省自学考试?

  答:可以,自学考试注册及报考均不受户籍限制,考生每次需到考籍所在地参加考试。

   38.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包含什么?两类计算机化考试的时长分别为多少?

  答: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包含理论课(课程代码00018)与实践课(课程代码00019)。其中,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代码00019)简称“单卷”,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00018、00019)简称“合卷”。考生通过合卷考试后,可同时获得理论课与实践课的合格成绩。计算机化考试(单卷)的考试时长为60分钟,计算机化考试(合卷)的考试时长为150分钟。

   39.若考生忘记密码或更换手机号码,导致无法登录“考生服务平台”,应如何处理?

  答:(1)首次使用:请打开“考生服务平台”登录页面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准考证号及密码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预留手机,请妥善保管。(2)已注册用户:无需重复注册,直接使用已注册账号及密码登录。如登录失败,请仔细核对账号或密码是否输入有误。(3)忘记密码:点击“考生服务平台”中的“忘记密码”选项,按提示操作找回密码。(4)账号或密码遗失,或遇其他登录问题:社会考生请联系考籍所在地自考办处理;助学班考生请联系所属助学机构寻求协助。(5)手机号码问题:若手机号码遗忘、提示错误或已无法使用,社会考生请联系考籍所在地自考办申请解绑或更换手机号码;助学班考生请联系所属助学机构申请解绑或更换手机号码。

   40.处于预注册状态的社会考生应如何进行身份验证?

  答:预注册状态是指考生已在网页端进行部分注册操作但尚未完成全部注册流程。在此状态下,考生可通过“湖北自考”APP中的游客模式身份验证板块进行线上身份验证,亦可前往考籍所在地自考办进行现场验证。

   41.在线完成身份验证后,是否仍需前往现场进行确认?

  答:全程线上身份核验通过、系统状态显示“注册完成”的,无需到场确认。

   42.考生如需变更相关信息,应在何处办理?

  答:社会考生信息变更联系属地自考办依规办理;助学班考生信息变更联系所属助学机构统一对接主考学校办理。

   43.助学班考生如何转为社会考生?

  答:考生先联系原助学机构、主考学校完成考籍注销审核。注销完成后,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进入“考籍注销(恢复)”,点击新增开考专业,完善信息并完成身份核验,系统生成全新社会考生准考证,凭新准考证参加考试。

   44.社会考生如何转为助学班考生?

  答:考生使用原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考生服务平台”,在“注册信息”栏目下点击“考籍注销(恢复)”功能注销原准考证号后,注销完成后联系对应助学机构、主考学校办理助学专业注册,完成身份核验后系统生成全新助学班准考证。

   45.社会考生在注册时因操作不当选错专业层次,应如何修改?

  答:考生可进入“湖北自考”APP游客模式,在“个人中心—专业信息”栏目中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及手机号,进行专业信息查询后再做相应修改。

   46.社会考生在新生注册过程中,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而无法继续完成注册流程,应如何处理?

  答:考生联系考籍所在地自考办协助处理。

   47.考生线上确认时照片未通过审核,应如何处理?

  答:考生照片比对不通过时,可重新上传照片,也可申请人工审核。符合要求的照片,由考籍所在地自考办予以审核通过;不符合要求的,将予以驳回,考生可重新上传。如有疑问或其他问题需咨询,可联系考籍所在地自考办。

   48.考生如何查询成绩?

  答:已注册完成的考生,可登录“考生服务平台”,点击“考籍管理”菜单,进入成绩查询界面后,输入准考证号进行查询。

   49.在“考生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时,平台提示“身份证已注册”,应如何处理?

  答:考生可登录“考生服务平台”页面,点击登录按钮下方的“注册向导”,随后选择“其他向导”中的“查询注册信息”,查询本人既往的注册信息,并据此进行相应处理。

   50.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前置学历认证?

  答:凡注册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或申请学历证书课程免考的考生,均须在“考生服务平台”中完成前置学历认证。其中,申请办理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毕业证书的考生,在提交毕业证书办理申请前,须先行完成前置学历的查验。

  51. 如何进行前置学历验证?

  答:考生登录“考生服务平台”,点击“前置学历管理”,根据系统提示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验证申请。提交人工审核后,一般需要5个工作日。

   52.前置学历信息应如何填写?

  答:(1)考生应严格按照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证书所载信息如实填写,尤其须确保填写的姓名与身份证号码与专科毕业证书上登记的信息完全一致。

  (2)若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证书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与当前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不一致,须上传以下五个附件的照片: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及以前毕业的专科毕业证书,须登录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并获取报告;2002年及之后毕业证书且学信网可查询到学历信息的考生,可直接下载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其他辅助证明材料。

  (3)对于姓名变更的情况,若户口本已明确记载曾用名,则无需另行提供辅助证明材料;对于身份证号码变更的情况,提交的辅助证明材料须足以证明新旧身份证号码属于同一人,由当地户籍派出所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同一人身份认定证明。

  (4)若身份证号码变更系身份证号自然升位导致,辅助证明材料可为考生本人手写的承诺书,承诺该变更由自动升位造成,变更前后的身份证号码属同一人,并愿意就上述承诺承担法律责任。若待验证毕业证书上标注军官证号或其他号码作为毕业生身份信息,则须提交对应辅助证明材料:使用军官证号的,须提供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或服役部队出具的、能够证明毕业证书所载军官证号与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码属同一人的证明材料;使用其他号码的,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能够证明毕业证书所载号码与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码属同一人的证明材料。

  (5)若前置学历为军队院校证书或国外学历证书,请选择相应的学历类型,并上传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及身份证原件的照片。

   53.前置学历验证过程中存在哪几种情形?

  答:(1)对于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考生在“考生服务平台”提交验证申请后,系统显示学信网反馈的学历验证信息或未显示学信网反馈的学历验证信息,且状态栏显示“生效”,均视为验证通过。

  (2)对于军队院校学历或国外学历,系统虽无法显示学信网验证信息,但状态栏显示“已提交”,即表示验证材料已成功提交。

  (3)若验证未通过,考生在前置学历管理页面仅能查看本人录入的学历信息,且备注栏会显示“查询不到有效的证书信息”或“退回”等提示。

  (4)当状态栏显示“保存”且无任何信息反馈时,表明前置学历信息尚未提交。

  (5)在提交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办理申请前,若状态栏显示“已验证”,考生仍须再次核验前置学历证书,重新填写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信息并提交验证申请。

   54.前置学历验证不通过的可能原因有哪些?

  答:(1)所填写的前置学历验证信息仅处于保存状态,尚未成功提交。请确保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提交按钮进行验证。

  (2)身份信息发生过变更,如姓名、身份证号码等。此类考生须按照前置学历信息填写指南中的相关要求,上传必要的附件以证明身份信息的变更情况。

  (3)若身份信息从未发生过变更,但系统仍要求上传附件,则可能由以下三种原因造成:其一,在录入前置学历信息时发生录入错误,如姓名或身份证号码中加入了空格等不可见符号。此时,请删除原录入信息,重新准确录入即可。其二,前置学历信息录入正确,但考生注册的考籍信息有误,如注册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与当前使用的身份信息不一致(包括注册信息中加入空格等符号的情况)。此类情况下,助学班的考生须联系主考学校办理信息变更,社会考生则须联系考籍所在地自考办办理信息变更。信息变更正确后,再进行前置学历验证。其三,系统可能存在临时故障或数据同步问题,导致验证不通过。

   55.前置学历认证已生效,但录入的前置学历信息存在错误(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除外),是否需要修改或重新验证?

  答:不需要修改或重新验证。前置学历认证一经生效,应以学信网反馈信息为准。

   56.已取得高等教育的专科、本科结业证或肄业证的考生是否可以注册自学考试本科?

  答:持有专科结业证、专科肄业证的考生,不得注册自学考试本科;持有本科结业证可以注册自学考试本科,持有本科肄业证不得注册自学考试本科。需要注意,专科结业证、肄业证在前置学历核验环节不予通过,学信网不予认可。

   57.助学班新生注册时,前置学历验证不通过应如何处理?

  答:考生应首先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进入“前置学历管理”相关选项或模块。按照系统提示提交本人的专科学历信息,并确保所提交的信息准确无误。提交后,系统将重新进行前置学历验证。待前置学历验证通过后,可继续完成后续的注册流程。若验证仍不通过,建议联系主考学校及助学机构咨询具体原因。

   58.什么是免考?申请免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何时可以办理课程免考?

  答: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2014年修订版),已经取得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生或专科生学历的人员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免考部分课程,多次申请免考的学分累计不得超过毕业专业总学分 50%。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分为学历课程免考与非学历课程免考两类。申请学历课程免考须提供原毕业院校成绩档案证明等相关材料;申请非学历课程免考须持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等非学历证书考试的合格证或成绩单。具体办理流程及规则等详细信息,可查阅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

  我省课程免考实行网上办理,每年办理4次。其中,学历课程免考于3月、9月办理,非学历课程免考于5月、11月办理。

   59.如何办理免考手续?是否需要到现场进行确认?

  答:不需要到现场进行确认。考生可登录“考生服务平台”在线办理免考手续。具体流程如下:若考生持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等非学历证书考试的合格证或成绩单,应点击“非学历成果认证”模块。若考生计划使用学历成绩单申请学历课程免考,则应点击“学历成果认证”模块。在相应模块中,考生须按照系统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相关证书、成绩单、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照片。提交后,考生需等待确认单位进行网上确认,以及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最终确认,并关注确认结果。通常情况下,无需到现场进行确认,全部流程均可通过线上完成。

   60.本科毕业后再报考自学考试的本科层次专业,公共基础课是否可以免考?

  答:我省自学考试学历证书课程免考遵循学历层次相当、课程相同或相近、学分相当的原则。对于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所学课程,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提交免考申请。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成人本科、自学考试本科、网络教育本科、开放教育本科等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或专科时,可免考已学过的相同或相近课程名称、要求相当且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61.办理学历证书课程免考,应如何提供成绩证明?

  答:申请学历证书课程免考的主要依据为考生学历档案中的成绩单。该成绩单须由学校档案馆、单位人事组织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出具,并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成绩单内容应清晰、完整,涵盖考生基本信息、课程名称、学分或学时、成绩、课程类型以及毕业院校相关部门印章等关键要素。若成绩单缺失上述任一信息,则不予受理免考申请。

   62.如何判断成绩单中的课程是否符合免考要求?

  答:我省学历课程免考对考生提交符合要求的成绩单中所列举已学课程,依据“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的原则进行认定,具体指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且学分不低于自学考试对应课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修读该课程的学时必须达到或超过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规定的要求(自学考试各课程每学分相当于18学时);自学考试毕业生则按照课程代码和课程名称相同的原则执行。“取得合格成绩”是指取得理论课程笔试或机考的有分数或等级的合格成绩,不包含实践考核所取得的合格成绩。不得使用原成绩单中已免考的课程再次申请免考。学历证书课程免考所使用的课程,在原学历中须为必修课;选修课、实践课、实习实践等其他课程类型,均不予作为免考课程。此外,原学历中课程的学分须与自学考试对应课程的学分相当,若低于自学考试课程学分,则不予免考。

   63.全日制普通高校的专科、本科结业生和肄业生是否可以办理课程免考?

  答:可以。全日制普通高校的专科、本科结业生和肄业生,报考我省自学考试专科层次专业时,可免考已学过的课程名称、要求相当且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有专科前置学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肄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本科结业生,报考我省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时,同样可免考已学过的课程名称、要求相当且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64.2025年新增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是否可以办理免考?

  答:可以。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材〔2020〕6号)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的通知》(考委〔2024〕1号)精神,凡属2021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本科及高等职业学校专科生,在取得毕业证书后,符合我省学历课程免考相关要求的,可以申请免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

   65.持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或二级证书,可以免考哪些课程?持有全国英语相关等级证书,是否可以免考英语类相关课程?

  答:根据我省现行非学历证书课程免考规则,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及“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课程;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二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及“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及“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00052)”课程。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CET)合格成绩(425分及以上)者,可免考“英语(专)(13124)”“英语(专升本)(13000)”课程。此外,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及以上笔试合格成绩(60分及以上)者,可免考“英语(一)(00012)”或“英语(专)(13124)”课程;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笔试合格成绩(60分及以上)者,可免考“英语(专升本)(13000)”课程。

   66.姓名、身份证号发生变更,应如何办理课程免考?

  答:身份信息发生变更的考生,在申请课程免考时,须在申请材料的“户口本资料”栏中上传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具体如下:姓名变更的考生,须上传含有曾用名的户口簿单页;若户口簿上无曾用名,则须上传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统一制式姓名变更证明材料原件。身份证号变更的考生,须上传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统一制式身份证号更正证明原件。

   67.免考课程的总学分是否有最高限额?

  答:有。考生免考课程的总学分不得超过拟毕业专业总学分的50%。若通过各类方式已办理的免考课程学分超出毕业专业最低总学分要求的50%,考生须报考本专业相应理论课程以补足差额学分,方可申请毕业。

   68.免考申请提交后,若发现填报信息有误,是否可以修改?

  答:考生提交课程免考申请后,若发现填报信息或上传资料有误,可在考籍所在地自考办确认工作结束前,联系考籍所在地自考办将申请退回修改,修改完成后重新提交确认。若考籍所在地自考办在审核过程中发现考生填报有误,亦会将申请退回,并通过短信通知考生修改当次申请信息。考生可登录“考生服务平台”,点击“修改”按钮进行相应修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改的,该次免考申请将不予办理。考籍所在地确认工作结束后,免考申请不再允许修改。

   69.考生是否可以提前申请毕业考核或毕业论文?

  答:根据《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考核工作细则》(鄂自考〔2018〕9号)第九条规定,考生参加某一课程实践考核,一般应在完成该课程理论知识学习后,方可报名参加。毕业论文(设计)或毕业综合考核属于实践考核课程。我省并未统一划定“全部课程合格方可申报毕业论文”的全省刚性政策,毕业论文(设计)报名、组织、审核工作由各主考院校组织,由各主考学校结合本校人才培养目标、专业考试计划、教学管理实际,自主确定本校毕业论文申报组织实施。考生可直接对接所属主考院校继续教育学院,详细咨询本校毕业论文报考条件、申报时间、材料要求等事项,结合自身合格课程情况合理规划考试与论文安排。

   70.什么是省内转考?

  答:省内转考是指考生在湖北省持有两个及以上准考证号,且每个准考证号下均有合格课程成绩时,可将其余准考证号下的成绩归集转移至指定的一个准考证号下,该流程即为省内转考。此类多个准考证号的情况,主要出现在“考生服务平台”系统建成之前。

   71.如何办理省内转考?

  答:社会考生可自行登录“考生服务平台”办理省内转考手续;助学班考生须由对应助学机构完成转考操作。同一准考证号仅可办理一次转考,且不支持互相转考:即已将成绩从准考证A转至准考证B后,不得再将成绩从准考证B转回准考证A。

   72.哪些情形下,成绩不得转出至外省?

  答:考生因违反考试管理规定被处以停考或延迟毕业处罚且处于规定期间内的,不得转出。已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仅限在原报考地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通过免考方式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理论课程未通过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73.如何办理成绩转出至外省?

  答:(1)考生须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交转出申请。

  (2)申请时,考生应将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及外省准考证号相关证明材料按要求上传至“考生服务平台”,由考籍所在地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集中办理转出手续。

  (3)若申请转考的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被退回,考生须在申请被退回后的48小时内补齐材料并办理重新提交。

   74.湖北转考外省的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办理时间错过怎么办?

  答:具体转考外省的办理日期请考生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自学考试版块发布的转考须知。若错过当次全省统一规定的转考外省办理时间,考生可关注下次的转考须知,在下一次受理期限内提交转考外省的申办手续。

   75.外省自考成绩转入湖北有哪些条件?

  答:(1)考生须在我省注册并取得考籍。

  (2)考生在我省须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课程合格成绩。

  (3)我省未曾开考的课程成绩不予接收。如需了解转入课程是否符合我省要求,请登录“考生服务平台”外省转入菜单进行查询。

   76.如何办理外省成绩转入湖北?

  答: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自助申请转入。考籍所在地将对考生的转入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考生的基本信息、电子照片、课程成绩及笔迹卡等。审核通过后提交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集中办理转入手续。

   77.外省自考成绩转入我省时,办理过程失败是什么原因?

  答:(1)外省自考成绩转入我省的考生,须先在外省完成自考成绩转出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省“考生服务平台”办理转入手续。若仅在外省办理转出申请手续而未及时在我省办理转入申请手续,则本次转入申请视为失败,申请转入我省的成绩无法接收,并被返回至考生原报考省份。

  (2)在办理外省自考成绩转入我省转考申办手续时,若部分课程在我省尚未开考,相应成绩将无法转入,由此导致转考申请被驳回。如考生坚持要求完成转入,可下载并填写“个人承诺书”,签名拍照后上传,确认自愿放弃我省未开考课程的成绩转入。

   78.外省自考成绩转入湖北省的办理时间如何查询?超过办理时限后应如何处理?

  答:每年外省自考成绩转入我省的受理时间,请考生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自学考试版块当年发布的转考公告。若错过当次受理时间,考生可在下一个受理周期内申办转入手续。

   79.什么是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

  答: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特有的一种社会助学形式,考生参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培养模式,在开展助学的高校内进行脱产学习,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后毕业,即可取得自学考试学历文凭,其主要特性如下:

  一是办学模式与学习体验。该办学形式充分依托主考高校的师资力量、教学环境与基础设施开展办学。考生在校内参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培养模式就读,根据专业考试计划开展系统性教学,共享校园教学资源。学习时长通常为四年,采用专本连读培养安排,先修读专科阶段课程,后修读本科阶段课程。

  二是学历性质与文凭颁发。自考全日制助学仅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其学历性质属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及毕业论文,且所有考核成绩合格后,可获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文凭。该毕业文凭属于国家承认学历,可在学信网查询,符合条件者可向主考学校申请学士学位。

  三是与高等教育全日制统招的区别。高等教育全日制统招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依据考生高考成绩、填报志愿及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规定程序,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办理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自考全日制助学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设立的学历提升助学渠道,考生无需参加入学考试,可结合自身学业规划与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报考。

  四是适用报考群体。自考全日制助学主要面向社会考生,以及高考失利、分数不理想,希望体验大学生活、系统学习专业知识并获取自考学历的考生开设。

   80.哪些主考学校开办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

  答:考生可查阅当年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布的自学考试社会助学专业登记结果通知,根据通知中列出的学校与专业自行选择。此外,考生也可登录各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官网,查询当年与该校合作的助学机构及助学类专业的具体情况。

   81.报考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有什么要求?

  答:我省部分主考学校开设自考全日制助学班,该项目招生公开透明,不设置前置报考门槛,所有考生均可结合自身学业规划与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理性报考。风险提示:部分违规机构刻意混淆“全日制学习形式”与“全日制统招学历”概念,以“全日制学历”“内部指标”等话术虚假招生。请考生务必核实官方备案资质,认清自考助学性质,杜绝轻信虚假宣传,防范招生诈骗。

   82.自学考试助学班如何收费?

  答:考生如需了解自学考试助学班的学费标准,可登录各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官网查询,所有学费均对外公开公示。自学考试助学班收费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25〕66号)的相关规定。

   83.什么是自学考试学业综合评价?

  答:自学考试学业综合评价是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培养目标为依据,对参加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考生的学习过程及学习结果进行量化考核,并评定课程成绩的一种多元化评价方式。学业综合评价通过课堂面授、网络助学两种助学方式来实行。课堂面授由助学机构集中组织考生在固定地点开展面授教学;网络助学是由主考学校利用网络技术和课件资源,在经过备案的网络学习平台上,组织考生开展在线课程学习、练习、测评等教学活动。实施学业综合评价的课程,其过程评价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其中:课程学习40%;平时作业30%;综合测验30%。

   84.哪些学校可以开展网络助学?

  答:考生可登录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官网查询具备网络助学实施资格的院校信息,也可直接致电对应主考学校咨询。

   85.实施学业综合评价的自学考试课程成绩如何计算?

  答:实施学业综合评价的课程成绩由笔试统考成绩与过程性评价成绩按比例合成,其中笔试统考成绩占70%,过程性评价成绩占30%。

   86.自考毕业申请条件有哪些?何时申请?

  答:考生须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及毕业论文(设计),并取得合格成绩;免考课程须提前申请且已通过审核;思想品德鉴定须符合要求;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已通过本科段前置学历报考资格审核。

  毕业申请时间分为上半年和下半年两个时段。上半年一般在5月下旬或6月初,下半年则在11月下旬或12月初,具体申请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告为准。

   87.毕业办理流程有哪些?

  答:(1)毕业申报。符合自考毕业条件的考生须登录“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提交毕业申请。

   ①在线申请。考生须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进入“考籍管理”页面,点击左侧“毕业申请”菜单并选定毕业专业。随后,上传一张近期(毕业前一年内)正面免冠电子照片,并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若符合毕业条件,即可提交毕业申请。

   ②信息确认。考生在线提交毕业申请时,须完成个人信息确认环节。考生须自行下载并填写《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信息确认承诺书》,按要求签名后拍照上传,以此确认本人信息准确无误。

  (2)毕业审核。各相关单位将对考生的毕业信息进行审核。在此期间,考生可登录“考生服务平台”实时查询审核进度。如有疑问,可根据办理进度向相应单位咨询。

  (2)学历注册。经审核通过的毕业生,其信息将按规定报送教育部进行学历电子注册。

  (3)证书发放。毕业证书在学信网完成电子注册并可查询后,将由各交档单位负责发放。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及时领取毕业证书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

  具体毕业办理流程以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告为准。

   88.自考生毕业申办的前期准备工作有哪些?

  答:为确保毕业申请顺利通过,考生需提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前置学历验证。申请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毕业证的考生,须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提前完成前置学历验证。通过验证者方可申请本科毕业。因前置学历问题导致无法毕业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可通过学信网查询相关学历信息。

  (2)电子照片准备。考生须准备一张符合要求的近期(毕业前一年内)正面免冠电子照片。该照片将用于毕业证书制作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务必确保清晰、规范。严禁上传生活照、自拍照、美颜照、翻拍照或修图过度的照片。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审核不通过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思想品德鉴定。除全日制助学班考生外,其余考生须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进入“考籍管理”板块,下载《思想品德鉴定表》,并按要求完成填写、盖章等手续。

  (4)考籍信息核对与更正。拟申请毕业的考生须在毕业申请系统开放前全面核对个人考籍信息。若发现信息有误,须在系统开放前完成更正手续,逾期未更正者将无法参加当批次毕业申请。特别提醒:以往审核中发现,部分考生“现居住地址”信息为空或填写不规范。请务必登录服务平台核对并完善“个人基本信息”中的该栏目。请高度重视信息核对工作,提前做好准备,以免因信息问题影响按期毕业。

  具体考生毕业办理前期准备工作以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告为准。

   89.毕业办理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1)考试服务平台提供的“毕业条件判定”的合格结果仅作为参考依据,具体毕业审核仍以最终审核结果为准,考生需密切关注后续审核动态。

  (2)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助学机构、主考学校等相关单位将严格审核申请毕业考生的个人身份信息,并依据考生填写的自我鉴定和提供的单位鉴定材料,认真开展思想品德鉴定工作。同时,主考学校还将对笔迹卡等信息进行细致审核,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3)考生必须仔细核对本人网上申请信息(含电子照片)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因考生本人核实疏漏导致未能如期毕业或学信网电子注册信息出现错误,相关责任与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自考毕业生登记表一经制作完成,即成为毕业生个人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后续发现错漏之处将无法修改。因此,考生填写相关信息时务必严肃对待,确保内容真实、准确、规范。毕业生自我鉴定应体现正确的思想认识,语句通顺,无错别字及错误标点符号。考生个人简历的填写须规范,确保时间线连贯、无断层。若无工作经历,可填写“待业”或“自由职业”。审核中发现存在上述问题,将被驳回修改。

  毕业办理需要注意的具体事项以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告为准。

   90.毕业申请审核中发现笔迹卡笔迹不一致,应该如何处理?

  答:毕业审核环节,如核验发现考生笔迹卡笔迹不一致,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91.学信网上查不到自考学历信息,该如何处理?

  答:2001年后毕业的自考考生(毕业证书编号以6642、6542开头),可先在学信网零散查询模块录入姓名、身份证号、毕业证书编号进行查询。若查询无结果,请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进入“考生服务平台”,点击页面右上角 “自考毕业证学信网信息登记”,下载查阅办理说明,按要求提交材料申请学历信息补录。2001年以前毕业的考生(毕业证书编号非6642、6542开头),可直接联系学信网办理补录业务。

   92.学信网异常信息变更补录的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自学考试学信网学历信息变更补录每年组织2次。上半年登记截止时间为6月底,学历信息一般7-8月更新至学信网,实际更新时间以学信网为准;下半年登记截止时间为12月底,学历信息一般次年1-2月更新至学信网,实际更新时间以学信网为准。

   93.学信网异常信息变更补录如何办理?

  答:自考毕业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进入“考生服务平台”,点击右上角“自考毕业证学信网信息登记”,下载阅读办理说明,按要求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毕业证书照片、个人近期白底或蓝底电子登记照片、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毕业生登记表全页照片等相关材料,即可办理补录申请。信息能否变更,分别由市州教育考试机构、主考学校及省级自考办逐级审核研判。提交补录申请。信息变更事项由市州教育考试机构、主考学校、省级自考办逐级审核研判。如需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等关键信息,须按规定另行提交纸质材料,履行专项审批流程。2001年后毕业、证书编号以6642或6542开头的考生,通过本平台提交;2001年之前毕业的考生,请直接联系学信网办理补录。

   94.自考毕业证损坏或遗失是否可以补办?

  答:根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自学考试毕业证书遗失或损毁后,不予补办原件。考生可向省教育考试院申请办理《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

   95.如何开具自考毕业证明?

  答:自考毕业证明实行全程线上办理。自考毕业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进入“考生服务平台”,点击右上角“毕业证明”按钮,按提示填写申请信息,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毕业证照片、毕业生登记表全页照片等相关材料。申请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毕业证明电子版,由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

   96.自考毕业生档案是指什么?如何办理密封自考毕业生档案?

  答:自考毕业生档案一般指《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考生如需对该登记表做档案密封处理,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本人《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到考籍归属地办理。办理主体按考生类型区分:社会考生由所属市(州)、县(区)教育考试机构自考办办理;助学班考生由对应主考学校办理;学习服务中心考生由所属学习服务中心办理。毕业生档案密封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诈骗。

   97.自考毕业生登记表在哪里可以查询?

  答:《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属于历史档案,遗失后不可补办。该表一式三份,分别存放于个人人事档案、主考学校档案馆、湖北省档案馆。考生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渠道查询:线下可前往主考学校档案馆申请查阅登记表并出具相关证明;线上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或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向湖北省档案馆提交线上查档申请。

   98.如何办理自学考试成绩证明?

  答:湖北省自考在籍未毕业考生,以及2015年(含)以后取得自考毕业证书的考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供准考证号,到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大厅现场办理成绩证明。2014年及以前取得自考毕业证书的考生,请携带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到主考学校档案馆或湖北省档案馆调取本人《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以登记表内所载成绩单作为成绩证明使用。

   99.在学信网上能查询到学历信息,但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如何处理?

  答:学信网零散查询能够查到学历,但因考生更名、身份证号码变更或其他原因,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建议直接联系学信网客服,如实说明具体情况,申请人工线上指导处理。

   100.报考自学考试本科可以获得学位证书吗?

  答:考生通过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考试计划全部课程,达到主考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可向主考学校申请学士学位。学位授予具体条件、申报流程,请直接咨询对应主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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