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网上支付说明

发布日期:2017/10/10 来源: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为方便广大考生,我省按教育部要求统一采用考生网上支付的方式收取硕士研究生入学统考的报名考试费。所有选择我省各报考点的考生都必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以网上支付的方式交付报名考试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一、根据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的规定,参加初试的考生报考费考三门的为130元、考四门的为190元,推荐免试生报考费190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审计硕士报名考试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号),按每人160元标准收取。

      二、关于退费

      “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三项为报考关键信息,不论是否已支付报名考试费,在提交信息生成报名号后,此三项信息都不允许修改。发现关键信息错选后,考生若要正确报名,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前,取消错误的报考信息,再重新进行报名、交费。考生重新交费时,系统将自动完成多交费用的退费申请程序,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统一将多出的费用自动返还到原来的银行卡上。考生多次重新报名、多次交费成功,或考生因网上支付时操作不当、网络故障等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交费等的退费问题亦如此解决。

      考生退费须注意以下问题:

      1.网上报名时间截止 (10月31日)后,不再受理退费申请。

      2. 考生已交费但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或已经完成现场确认但未参加考试的,已支付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3. 退费一律返回考生交费时所用银行卡账户。因此,凡多交费用需要退费的考生,请不要急于在交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给退款造成麻烦。退款到账通常需要1至7天,特殊情况有可能延至半个月左右。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一段时间之内关注到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研招网客服联系。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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