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省普通高考成绩复核办法

发布日期:2016/6/16 来源: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16年湖北省普通高考成绩复核办法  

      一、复核科目及范围

      (一)复核科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各科目、技能高考文化综合科目。

      (二)复核范围:(1)核查考生信息与答卷(卡)是否一致;(2)扫描图像是否清晰、完整;(3)是否存在漏评;(4)非选择题每题是否经过两评或两评以上,给分是否在规定差值阈限内;(5)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考生答卷按照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以上内容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专人进行复核,不对考生查卷。

      对复核发现的问题经相应学科专家仲裁组、省评卷领导小组认定后予以更正。

      二、申请复核时间及程序

      全省2016年普通高考成绩复核工作时间为2016年6月27-28日。对本人高考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应于6月26日17:00点前(含)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报名所在地的教育考试机构填写《湖北省2016年普通高考成绩复核申请表》(此表由各地印制),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每名考生只能申请一次成绩复核,申请科目数不限(最多4科)。当地考试机构汇总后通过普通高考考务平台,将申请复核分的数据库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成绩复核工作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省教育考试院收到各地报送的普通高考成绩复核申请数据库后,分科打印核查表,并于6月27-28日组织专人,在公证机关的监督下,对考生提出的成绩复核各科目逐一进行复核,同时向各地教育考试机构反馈复核结果。

      各地教育考试机构应制作2016年湖北省普通高考成绩复核结果公告栏,并为有需要的考生单独打印复核结果告知书。复核结果经各地教育考试机构在公告栏公布后即视为考生已阅知。自2016年6月29日起,考生可到复核申请地获知复核结果。考生还可以登陆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和打印本人复核结果。

      考生对复核结果仍存异议的,由专家仲裁组再次进行复核,并做出最终认定结论。对此仍有异议的,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再次复核申请由考生直接在网上提出,网址为:www.hbea.edu.cn,申请时间为7月1日。省教育考试院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在网上给予回复。

    

  2016年湖北省普通高考成绩复核申请表

         市(州)            县(市、区)    编号             

准考证号
姓 名
考试科目
语  文
数  学
外  语
综合科目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技能
高考文化综合)
通知成绩
申请复核
科    目
县(市、区)
教育考试机构
审核意见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说明:

      1.考生在“申请复核科目”栏中用“√”选择科目。

      2.此表由各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在省教育考试院的考务平台中录入并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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