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社会助学专业登记流程

发布日期:2016/3/11 来源: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1.流程图

      2.流程图说明

      ①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在全国考委备案的本省开考专业清单,结合市场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公布当年度的社会助学专业目录。

      ②主考学校、学习服务中心根据专业开设情况、办学条件、办学特色以及登记专业的助学机构等,从当年度的社会助学专业目录中选择适合开考、符合专业登记条件的专业,通过“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申报。

      ③主考学校、学习服务中心将书面申报材料提交省教育考试院进行确认。材料包括:

      (一)申办报告。主考学校、学习服务中心提交以学校名义正式行文的社会助学专业申办报告。

      (二)附件材料:

      (1)全日制助学:学校主管领导签名、学校盖章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专业申报表》或《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专业申报表(学习服务中心)》;经湖北省教育厅审核备案的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资质文件(复印件);《湖北省社会助学专业教学计划安排表》。

      (2)非全日制助学:学校主管领导签名、学校盖章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非全日制助学专业申报表》或《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非全日制助学专业申报表(学习服务中心)》;《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非全日制助学举办情况一览表》;经湖北省教育厅审核备案的自学考试非全日制助学资质文件(复印件);《湖北省社会助学专业教学计划安排表》。(详见:《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专业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④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学校规范办学情况、师资力量、历年注册规模等因素综合考虑,进行专业登记的确认。

      ⑤省教育考试院公布当次自学考试社会助学专业登记结果及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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