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正风反腐须弘扬社会主义公私观

发布日期:2014/11/4 来源:求是理论网-《中国纪检监察》

 侯长安

      正风反腐越深入,越涉及价值观的较量。只有培育以“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为核心的新时期社会主义公私观,才能构建起“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文化,深耕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土壤。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正风反腐“起决定作用的是党性,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是‘公’‘私’二字”,“作风问题,很多是因公私关系没有摆正而产生的”,“不能正确处理公私关系,各种出轨越界、跑冒滴漏就在所难免”。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不敢腐”初见成效,要乘势进击,打通从“不敢腐”到“不想腐”的通道,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要培育社会主义公私观,匡正公与私的关系,涵养拒腐防变的价值观源泉。

       消极腐败滋生蔓延与公私观扭曲密切相关

       正确的公私观,对社会道德的构建、社会风气的养成、社会秩序的维护,都起着重要作用。中华民族自古就有崇公抑私、尚公去私的文化基因。鸦片战争以来,中华民族在求得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过程中,构建正确的公私观始终是一个重大命题。晚清政府和国民党政府之所以倒台,公私不分、官商勾结、腐败无能是重要原因。中国共产党成立后,逐步形成和发展了社会主义公私观,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时期都发挥了重要的价值导向作用,较好地规范了社会关系。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和技术快速发展,但面对体制转轨、社会转型、思想多样、利益多元的新形势,社会的精神改造和文化传承没有同步跟上,出现滞后和断裂,部分社会成员特别是一些党员干部公私观扭曲,成为消极腐败滋生蔓延的重要因素。比如,公私观念对立,公私关系错位,腐败文化潜滋暗长。从古至今的公私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进入改革开放时期后一度恶性发展,“一切向钱看”、“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笑贫不笑贪”等被奉为圭臬,公私矛盾突出且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公私关系错位,一些人的心灵和社会环境遭到污染,健康的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受到侵蚀。又如,公私界限认识不清,化公为私、损公肥私、与民争利习以为常。“家国同构”的文化和计划经济体制影响根深蒂固,“官本位”、“家天下”意识浓厚,公款、公物、公共资源等被视为可以追逐的“肥肉”。一些人对化公为私、损公肥私、与民争利行为见怪不怪、习以为常,甚至参与其中,乐此不疲。再如,公权来源认知扭曲,以权谋私、围猎权力、权钱交易无孔不入。不少人对权力来源的认知扭曲,不能正确认识权力从何而来、权力用来做什么,奉行市场经济“等价交换”原则,或权力寻租,或围猎权力,大搞权钱交易,一些公共权力异化为少数人谋取私利的工具。还如,公仆意识淡薄,涣散纲纪,败坏党风政风社风。与普通群众相比,公私观扭曲的公职人员“公仆不公”所产生的影响更为恶劣,等等。

       公私观的扭曲,既有中国几千年封建糟粕长期遗毒甚深的原因,有资产阶级拜金主义、极端利己主义思想侵蚀的原因,也有中国历来是“人情社会”、“熟人社会”的文化传承原因,还有社会主义公私观创新发展滞后的原因。正是公私观的扭曲,带来人们在公与私的关系处理上认知错位、行为失范,导致潜规则盛行,腐败文化抬头,消极腐败滋生蔓延。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公私观,纠正扭曲错位的公私观,迫在眉睫。

       为深入正风反腐提供正确的价值观支撑

       公私观是价值观的基础,有什么样的公私观,就有什么样的价值观。我们党一直重视社会主义公私观建设。党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根本宗旨,党章规定,“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毛泽东同志在《纪念白求恩》一文中专门论述了“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思想观点。邓小平同志提出了平衡互动、辩证统一的公私观思想。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同志提出的科学发展观,都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主义公私观的丰富和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正风肃纪和铁腕反腐的强劲激荡之下,全社会迎来正气上扬、浊气下降的新气象,滋生腐败的各种思想病毒正在被清除,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正在成为政治生活主潮流,包括公私观在内的社会价值观层面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曾经被扭曲的公私观也正在得到重塑。政治廉洁、风气清正的“新常态”,赋予社会主义公私观新的内涵。价值取向上强调大公无私。中国共产党的内在属性和先进性,决定了党员干部公私观的核心是人民利益至上。任何时候,我们都必须把党的利益、国家利益、民族利益、人民利益放在价值序列第一位,当党员干部个人利益与党的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发生矛盾时,个人利益要服从党的利益、局部利益要服从全局利益。行为底线上强调公私分明。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我们只有牢牢守住廉与贪之间的界线、始终不逾越公与私之间的红线。从政准则上强调先公后私。党员干部的身份是公职、公仆,职责是公务、公干,维护的是公益、公利,只有立大志、做大事,“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才能担负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和“两个一百年”目标的神圣使命,用人民赋予的权力造福人民。精神境界上强调公而忘私。党员干部是全社会的表率。共产党人讲奉献,就要有一颗为党为人民矢志奋斗的心,有了这颗心,再怎么艰苦也是美的、再怎么付出也是甜的,就不会患得患失。我们必须正确处理好“小奉献”与“大奉献”的关系,少计较个人得失升迁,多思量党的事业发展,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正风反腐越深入,越涉及价值观的较量。只有培育以“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为核心的新时期社会主义公私观,才能构建起“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文化,深耕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土壤。如果不能构建一个全社会的清廉文化,正风反腐这场艰巨的战役就很难打赢。可以说,这是我们输不起的价值观较量,更是我们必须赢得的未来。

       把践行社会主义公私观作为突破口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正风反腐的突破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大都涉及公与私的关系处理问题,从这个逻辑起点出发,就必须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公私观作为正风反腐价值观较量的突破口,探索从“不敢腐”到“不想腐”的有效通道。

       坚持思想建党、制度治党、质量强党相结合,打造党员干部践行社会主义公私观的精神高地,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按照思想建党的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公私观。把能否正确处理公私关系作为检验共产党员理想信念和品行操守的试金石。坚决克服特权思想。按照制度治党的要求,调整修订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廉政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治党,促使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行为公私分明。按照质量强党的要求,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关,及时将党员队伍中的不合格分子清除出党。保持正风反腐“高气压”、“强气场”不动摇,既挖掉“烂树”又治愈“病树”,既剪枝修叶又固本培根,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突出公款姓公、公权公用、公仆为民重点,健全匡正公私关系的制度体系,营造廉洁从政的政治生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公私观,必须盯住公款、公物、公共资源、公权、公仆这五个方面重点,从领导干部做起,从规范行为抓起,从健全制度管起。划清公私界限,明确哪些为公哪些为私,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促使公职人员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公务用车改革等系列制度。各级政府和部门都要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监管清单,并加大公开和监督力度,防止权力越界、权力失控和“为官不为”等现象发生,确保公权公用。通过健全制度体系,将社会主义公私观的理念和要求固化为公职人员的从政规范,成为工作和生活的自觉遵循。

       注重依法治国、以德治国、依规依纪治党有机统一,树立“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的价值导向,形成廉荣腐耻的社会文化。“文化会使局面几乎完全不一样”。党、国家、社会、公民等层面同步推进,培育廉洁向上的社会文化,涵养“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价值观源泉。充分吸收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传播正确的廉洁思想和是非观念,及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使社会主义公私观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真正成为人们日常工作生活的基本遵循。通过党的引领、制度建设和思想改造,挤压各种“庸俗文化”、“腐败文化”的生存空间,逐步铲除“潜规则”生存的土壤,重塑“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的价值导向,建构起“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文化,使廉洁政治、清正风气成为社会常态。

  (作者系湖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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