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党委中心组传达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发布日期:2014/10/31 来源: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10月30日上午,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教育考试院院长刘荣山主持召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教育厅党组理论学习扩大会精神,对全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部署。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各支部书记参加学习。

      与会人员围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行了深入学习和讨论。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旗帜鲜明的以“依法治国”作为主题,这在党的历次中央全会历史上是第一次,标志着党的执政理念、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刘荣山强调,全院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厅党组的部署上来。一要抓学习。全院要以支部为单位,结合工作安排,采取多种形式进行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二要抓落实。要在学习领会和统一思想基础上,结合当前的教育考试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加强制度建设,强调“依法治考”,强化制度意识和执行意识,尤其要注意克服为规避风险而慢作为、不作为的错误认识,以更加积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投入教育考试工作。三要抓总结。要通过学习,从新层面、新角度总结和回顾工作,从制度建设、风险点排查整改入手,强化规则意识、比学赶超意识,认真做好年度工作总结,谋划好2015年的工作,促进考试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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