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法,把权力关进笼子

发布日期:2014/10/20 来源:求是理论网-《人民日报》

 张  璁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十八大以来,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严格执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保障了公平正义能够输送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厘清边界,简政放权

  法无授权不可为,这是严格执法的首要之义。而理顺政府部门之间的权责关系,厘定政府和市场之间的权力边界,不啻为一场行政机关的“自我革命”。

  “昨天上午交的材料,今天就全部拿齐了,真是太快了!”在天津滨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里办件的张璐一脸惊喜。今年5月20日,天津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挂牌成立,启用了统一的行政审批专用章,替换之前由18个部门18颗印章分别管理的216项审批职责。

  “一章结,一费清”,如今已成为浙江、安徽多地政府服务窗口的标准动作,一扫过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打通了行政审批部门办事“经脉”。

  行政审批不仅在合并中实现便民,更在“瘦身”中彰显惠民。

  今年6月和8月,国务院分两批取消了58项由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同时,截至今年9月,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总数已达600余项。不过,这只是本届政府任期内“把原有审批事项削减1/3以上”改革目标的一角。

  2013年以来,“清权、减权、制权”成为新一届中央政府“瘦身健体”、规范权力边界的目标。今年3月,国务院各部门也晒出自己的权力清单,锁定了自己的行政审批项目“底数”,把清单之外的审批一律请出去。亮出清单,明确依据,一幅政府与市场各司其职的图景呼之欲出。

  回应关切,重点规范

  “以前动不动就拉拉扯扯,现在文明多了。”陕西西安城管实行标准化执法后,当地一位水果店的老板如此评价。多年来,群众普遍反映城管“无所不管”,而如今规范城管处罚权也被纳入了严格执法的视野。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在严格执法深入推进的过程中,城管执法、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等一系列群众最为关切的领域,理所当然成为了行政综合执法改革的重点。

  查处各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案件近30万起,移送司法机关3000余件,配合抓获犯罪嫌疑人1万余人,国家食药监总局在2013年组建当年就取得了这样的成绩;交通运输部加快完善公路执法体制机制,保持对公路上“三乱”的高压态势;公安部部署“云端行动”,规范互联网上药品销售、整治制售假药,从源头铲除犯罪网络……

  今天的严格执法,已不再是执法者自说自话,百姓的感受才是最真实的检验。“道路更通畅了,网络环境更安全了。”百姓为严格执法“点赞”,更为法治建设叫好。

  公开透明,执法问责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需要清晰的执法依据和充分的信息公开。有了这两样法宝,群众才有办法凡事都问个“是否合法”,严格执法的公信力才能得到认可。

  2013年,一部29万字的《公安机关执法细则》被公安部重新修订完善。这部堪称“红宝书”的大部头,对公安机关在行政案件中的办理程序和执法标准做出了详尽规定。有了这样的明确和细致,民警自由裁量权的滥用空间大大压缩,随意执法的现象也得到遏制。

  权力与责任的统一,是严格执法保持活力的生命线。“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卷宗网上生成、执法质量网上考核、执法档案网上形成”执法办案新机制,用“全程留痕”筑起了科学规范执法程序的防火墙。2012年10月公安部出台的《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更是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都纳入执法公正的外部监督中。

  依法治国在中国大地唱响,依法行政如春风化雨,浸润在最贴近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用最直观的感受传递着法治成长的脉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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