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思想理论领域热点问题

发布日期:2014/7/23 来源:求是理论网-《红旗文稿》2014年第14期

2014年上半年思想理论领域若干热点问题

祝念峰 郑丽平 王雪凌

       2014年上半年,我国思想理论领域继续保持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态势,广大理论工作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研究阐释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和思想理论领域一些深层次问题,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围绕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领域一些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理论界展开了讨论和争论,形成了若干热点。

  热点一:关于“宪政”问题

  “宪政”问题是当前国内思想理论界争论的一个热点,既有学术研究层面的争鸣,更充满着意识形态的分歧。

  学者们认为,我国人民民主与西方所谓的“宪政”本质上是不同的。在人民民主制度内,宪法的地位和作用是确定无疑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长期以来,党和国家一直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这些原则是明明白白和坚定不移的。而“宪政”作为一个特定概念,其本质内涵在西方国家是有共识的。用宪政替代人民民主,如果是为了提升现行宪法的地位和作用,那可能得到的是相反的结局。因为改用争议很大的“宪政”概念体系取代人民民主概念体系,容易使党和人民实践多年、在理论上经过反复论证、在实践上已取得丰富经验、在语言表述上十分明确又为干部群众所熟知的社会主义人民民主制度,产生严重歧义和混乱,造成对坚持人民民主制度的动摇,造成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不自信,反而不利于统一全党全国人民的思想。如果说是为了树立在国际上的“民主国家”的“名声”,那只能是一厢情愿,因为只要不改变我国宪法的核心原则,不按照西方宪政的模式来改造人民民主制度,他们就决不会承认我们实行的是“宪政”。

  学者们强调,与西方所谓的“宪政”通过明确多党制、三权分立等制度只保障少数资产阶级利益不同,我国人民民主制度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共同发展,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按照宪法确立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国家政权体制和活动准则,实行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实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有合理分工又有相互协调,保证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保证国家机关统一有效组织各项事业。根据宪法确立的体制和原则,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关系,正确处理民族关系,正确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人民民主制度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具有与中国国情相适应的自身特点和优势,我们没有任何理由不坚持和完善这个好制度,没有任何理由改弦易辙效仿西方宪政模式。

  学者们指出,以复杂和模糊的概念对一些政治问题进行学术理论包装后再行推销,是外部势力进行意识形态渗透的基本手段。从当前一些公开发表的文章可以看出,一些人为了在中国推行西方宪政,可谓用心很深,用功很勤。有当事人撰文披露:宪政话语在中国炒热的最初源头可溯及上世纪90年代初,国外有团体决定支持一批游离于体制外的自由职业者及中国一些大学、研究机构的自由派知识分子,他们拟定了一个雄心勃勃的计划,包括宪政研究骨干队伍的培训、当代世界各国宪政史资料的搜集整理以及当代中国宪政问题的研究等,而且“操作层面”的问题也尽量考虑到了。这样的“计划”,显然有战略上和策略上周到细致的考量。

  为应对国内外敌对势力在“宪政”问题上搞意识形态渗透,学者们提出如下建议:一是要对一些西方大国打着宪政民主旗号,实则输出动乱的战略意图保持高度警惕。宪政民主实际上已经异化为西方大国对外扩张的政治工具。西方大国对外输出宪政民主的意图并不是要促进这些国家的发展,而往往有自身的战略利益考虑。盲目接受这种所谓的“民主指导”只会落入西方大国的政治圈套,使国家堕入动乱的泥潭。二是要对在发展中国家盲目推行西方宪政民主所造成的实质性危害保持清醒的认识。近年来,西方宪政民主被移植到非西方国家和地区后,造成了多少国家和地区的社会分裂、族群对立、政治纷争、政局动荡等严重后果,这些历史和现实的经验教训值得人们反思。三是要认清西方大国及其代理人对外鼓吹宪政民主的实质。无论是前几年的“颜色革命”、“阿拉伯之春”,还是此次乌克兰危机中的街头暴力、广场暴动,都不乏西方大国及其“民主谋士”策划、煽动的影子,必须切实认清这些代理人及其相关言行的实质。四是要树立对国家发展道路的自信,增强本国的政治发展定力和抵御外部势力侵蚀渗透的能力。

  热点二:关于“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围绕如何科学认识这一命题,准确把握其内涵,思想理论界展开了热烈讨论。

  学者们普遍认为,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一论断,不仅仅是理论上的突破,而且指明了当前经济体制改革的主攻方向。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经济。健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遵循这条规律,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

  有学者反映,自“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论断提出以来,一些人片面强调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借机宣扬新自由主义的“市场万能论”,提出市场在一切场合都应该起决定作用。有人甚至认为政府调节就是违反客观规律,只有市场的自发作用才符合客观规律的要求。还有人把市场的作用泛化,提出“思想市场”、“政治市场”的概念,强调当前中国应该大力发展“思想市场”、“政治市场”。学者们分析认为,这些言论都是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歪曲。

  学者们提出,准确定位和把握“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必须正确认识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的关系,把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结合起来。不能把二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既不能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取代甚至否定政府作用,也不能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取代甚至否定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学者们指出,讲市场的决定作用还需要区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一是必须区分经济领域与政治思想领域。谈到市场起决定作用时,必须把讨论问题的范围限于经济领域,决不能把它扩大到政治思想领域中去。政治思想领域决不能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来办事。二是必须把市场领域同公益领域区分开来。公益领域(如教育、医疗等)不能完全按照市场规律进行活动。学校、医院等需要讲究经济核算,用尽可能少的投入取得尽可能多的效益,但是它们的活动还有其自身的规律和要求,不能完全听任市场的摆布。教育必须保证人们受教育的权利,医疗机构要保证人们享受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三是必须把物质生产领域同精神生产领域区分开来。在物质生产领域,企业的活动应该由市场来调节,但在精神生产领域,情况就有些不同。例如文化产业,除了考虑盈利原则外,还必须考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要把社会效益放到第一位,绝不能唯利是图,完全听任市场的摆布。

  学者们认为,强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必须为巩固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服务。在改革中经常有人无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运行机制的关系,仿佛是各不相干的“两张皮”,甚至把经济运行机制放到首要的位置上,看作是决定基本制度的东西。在采取改革的具体措施时,不考虑它是否有利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甚至出现一些违反、甚至破坏基本经济制度的做法,例如一段时间一些地方进行国有企业改制时,出现了大量贱卖国有企业的现象,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危及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在落实“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一决策时,必须牢牢记住,采取任何改革措施都必须有利于、有助于巩固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如果违反这一要求,那种改革措施就是错误的。

  热点三:关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这一论断引起思想理论界的热议。

  学者们充分肯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积极意义。在关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讨论中,学者们认为,同样是讲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其出发点、落脚点却完全不同。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发展公有制控股的混合经济,可以巩固和加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成为基本经济制度的实现形式;以新自由主义为指导,混合经济也可以成为内外资非公经济控制、利用社会主义经济的形式,成为私有化的工具。这里决定性的问题在于改革的指导思想,由此决定着是公有制经济控制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还是私有经济控制和利用公有经济。

  有学者反映,现在有一种流行观点认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头戏,就是改革“国有资本一股独大的现象”。有的甚至强调应当在国有企业中尽可能地扩大中外非公资本和股权比例。不少学者提出,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是以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为前提的,不应当把国有经济实行混合所有制的改革理解为对国有经济进行私有化改造。国内外经验都表明,在股份制公司中,“一股独大”是普遍现象。在世界范围内,虽然同是“一股独大”,但国有企业绩效高于私企的例子屡见不鲜。用“国资一股独大”来否认国资控股国有企业及其治理结构的合理性,并以此为由主张大规模稀释国有企业股权,这其实并不是一个真理由,而是伪命题,其中有陷阱和私利。

  学者们说,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以发展混合所有制为主要思路的国企改革已成为社会热点话题。很多学者认为,发展混合所有制首先要明确发展的前提和目的:前提显然应是确保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目的则是实现“两个毫不动摇”,公有制经济和非公经济都发展,而不是在混合所有制的“马甲”下搞私有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不应是单向度的混合:只能“私”混“公”,甚至“私”控“公”。而应一切以公有制经济和非公经济共同发展为目的。那种认为非公经济比公有经济效率高,所以只能“私”混“公”甚至“私”控“公”的说辞,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是站不住脚的,是由特定立场决定的偏狭之见。学者们强调,虽然国有企业还存在某些问题和缺陷,但当前我国国有企业的整体状况仍是好的,必须继续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原则,通过深化改革,使国有企业得到进一步发展壮大。如果像一些人主张的那样,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把国有企业私有化,不仅会导致严重的国有资产流失和社会不公平,也将使中国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遭受重创。因此,在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具体操作过程中,必须对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危险和国有企业私有化的倾向保持高度警惕。

  有学者提出,长期以来,人们一提国有企业就是改革,一提非公经济就是发展。这种提法似乎形成了固定的政策导向:对国有企业只出改革政策不出发展政策,对非公经济只出发展政策不出改革政策。既然公有经济和非公经济是平等的市场主体,就不能只将国有企业置于改革对象的地位。改革国有企业的主要理由是其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实际上民营企业在治理结构,经营行为和手段,乃至企业的社会责任等方面也有大量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问题,也需要改革。

  学者们就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提出许多意见建议。有的学者提出,必须重点发展包括国有资本在内的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有的学者强调,要有效防止有人在混合经济和股份制改造这个“筐”里揣私货、黑货,借改革化公为私谋取暴利,就必须把握一个总政策,即习近平总书记讲的“改革关键是公开透明”,把“暗筐”变成“玻璃筐”,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具体就是要做到“四个公开”,即国企改革方案细则公开、国企资产评估公开、实施过程公开、资本交易公开。还有的学者提出,发展公有经济控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时,不能满足于公有资本处于控制地位,只注意资本的运作,只注意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更重要的是要在混合所有制企业里建立起体现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新型的人与人的关系。混合所有制企业内部的人与人关系,既不同于民营企业内部的关系,也不完全等同于国有企业内部的关系。混合所有制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还需要在实践中进行探索。

  热点四: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学者们一致认为,近期党中央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问题的重视前所未有,反映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当前我国价值观建设的高度自觉。大多数学者认为,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丰富,国家、社会、公民三个层面的提炼,使人们更加明确要建设什么样的国家、建设什么样的社会、成为什么样的公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把涉及国家、社会、公民三个层面的价值要求融为一体,既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继承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也吸收了世界文明有益成果,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精神。在当今我国思想文化多元多样多变的情况下,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将最大限度凝聚人们的共识,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学者们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西方“普世价值”的关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何“落地”与融入中国梦等问题,展开深入讨论。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任何一种价值观,都有其固有的根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那么,怎样认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尤其是中华传统美德的关系?二者是继承与创新关系还是根本割裂的?这些问题成为思想理论界讨论的热点。

  学者们积极研究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密切关系,普遍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二者之间是“流”与“源”的关系,后者为前者提供丰厚滋养,前者是对后者的传承与超越。学者们谈到,在当前的研究宣传和教育教学中,要着重讲清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基本走向,讲清楚中华文化的独特创造、价值理念、鲜明特色,引导青年学生增强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最终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有学者强调,正确处理二者关系,对当前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意义。具体来说,就是要正确处理“继往”和“开来”的关系,特别要注重做好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正确处理“守本”与“外来”的关系,既继承和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精华,又广泛借鉴世界“外来”文明成果,在多元中立主导、在多样中谋共识,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反映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属性和社会主义的价值追求。

  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普世价值”

  近年来,有关“普世价值”的论争不绝于耳。而近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普世价值”的论争,便成为两种意识形态、两种政治制度在价值观领域的较量。

  学者们反映,近期典型表现就是故意曲解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扬所谓“普世价值”。比如,有人说“十八大最大的亮点就是将民主、自由、平等、公正等普世价值列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第一次提出了肯定普世价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等。对此,学者们积极回应,从不同方面给以有力回击。一方面,学者们从多个角度对中西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西方所谓“普世价值”的差异进行了系统梳理。认为中西方价值观在本质和内涵上存在根本不同,主要表现为制度属性、阶级属性以及所代表的利益诉求的不同。另一方面,学者们运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深刻揭露了西方所谓“普世价值”的真实面目。比如,有学者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所谓“自由”,实质上是商品交换和贸易的自由,是资本的自由;所谓“民主”,实质上是资产阶级内部的民主,是有钱人的游戏;所谓“人权”,实质上是资产阶级的权利,“平等地剥削劳动力,是资本的首要的人权”。有学者指出,西方国家在世界范围内极力推销的价值观念,其实质并没有它所宣传的那么美丽,只要剥离其靓丽的外衣,“个人主义”、“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的本来面目就昭然若揭。还有学者指出,新一轮“普世价值”论的鼓吹者使用的仍然是偷梁换柱的手法,他们从根本上无视十八大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民主、自由、平等、公正等概念所具有的阶级属性和意识形态属性,将其等同于美国等西方国家极力向全世界推行的那套价值观念。

  学者们建议,当前应当积极拓展渠道,加大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活动载体,引导人们特别是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积极与西方“普世价值”作坚决斗争。

  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落地”与融入中国梦

  如何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如何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好地融入中国梦?这是当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面临的艰巨任务,也是学者们积极研究的重大问题。

  针对如何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问题,学者们建议,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在三个层面展开,实现良性互动:一是在党和国家层面,建立健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落实到经济发展实践和社会治理中;二是在宣传理论界层面,要开展理论的开掘阐释和教育引导工作;三是在社会和公民个人层面,要形成党员干部引领带动,人人参与、人人实践的生动局面。有学者认为,应突出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因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人为本,在价值主体和价值目标上都是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根本价值追求。也有学者指出,应着力在“怎么说”上下功夫。要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得到人们的思想认知、情感认同,除了做好常规的理论宣讲、思想教育,还应重视发挥文以载道、文以释道、文以传道的优势,多做“以文化人”的隐形、软性教育。要聚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发展进程及个体命运变迁等方面的典型事例,善于用艺术的形式把深刻的大道理和贴近百姓的小道理结合起来讲述好、传播好,使人们在得到审美享受的同时感受到真理的魅力,更加增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

  针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中国梦的问题,学者们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的过程也是中国梦从理想变为现实的过程,应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与中国梦的宣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有学者指出,在宣传阐释中,应厘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国梦的内在逻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中国梦,要与人民日常生活密切契合。还有学者建议,应着力在“做什么”上下功夫,实现中国梦,需要团结动员不同阶层、不同利益群体的人们做好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上升为国家层面的要求,成为制定法律法规、制度设计、决策部署及实施公共管理的价值准则,体现于经济社会各方面政策措施及其实践之中。

  热点五:关于历史虚无主义思潮

  历史虚无主义思潮是近年来思想理论界一直关注的热点。学者们反映,一段时间以来,仍有人继续宣扬和鼓吹历史虚无主义,出现了以下两种值得注意的倾向性问题:一是对“历史虚无主义”作出与中央文件精神相反的解读。比如,有的把否定和抛弃资产阶级的宪政民主、自由经济制度等所谓的“现代世界文明”定义为历史虚无主义,称马克思主义陷入了历史虚无主义。有的认为,把李鸿章、袁世凯等定性为汉奸卖国贼而不是爱国者,是“实实在在”的“历史虚无主义”,而指责、否定革命史、为已有定性的历史人物翻案的行为是“虚”的“历史虚无主义”。二是把批判历史虚无主义的专家学者称为真正的历史虚无主义者,有的把我们党对历史虚无主义的批判和反对说成是“大搞历史虚无主义”。

  学者们分析,历史虚无主义否定革命、把“五四”以来中国选择社会主义发展方向视为离开所谓的“以英美为师”的“近代文明的主流”,把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说成是一系列错误的延续,其要害就是否定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主义制度和道路及党的领导的选择和接受,主张当代中国放弃四项基本原则的指导,接受西方资产阶级价值观的指导。在历史虚无主义者眼里,在我国如果批判或否定西方资产阶级的宪政民主、经济自由等所谓“现代世界文明”,就是对人类文明的虚无,就是历史虚无主义。可见,上述对历史虚无主义的种种错误解读,其潜台词就是全盘西化,本质上是主张中国走资本主义道路而反对中国在坚持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学者们强调,必须高度警惕目前这股历史虚无主义思潮。学者们认为,当前泛起的这股历史虚无主义思潮,在继续散布种种历史谎言的同时,也抛出与中央精神完全相反的历史虚无主义观,意在夺取对历史虚无主义解读的主动权、话语权,以扭转批判、反对历史虚无主义的方向。它打着反对历史虚无主义的旗帜,间接地隐晦地反对批判历史虚无主义,宣扬资产阶级价值观念,有着明确的政治诉求和现实指向,实质是一个具有强烈意识形态的、事关我们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政治原则问题,对此绝不能掉以轻心。学者们反映,近年来,历史虚无主义思潮不仅表现在史学研究中,而且发展到文学、艺术和影视作品中。如果任其蔓延,必然会搞乱理论,搞乱思想,使广大人民群众对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社会主义的必然性、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理性产生怀疑,进而丧失国家观念、民族自信心和爱国主义情感,使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失去基本的历史依据,由此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是不言自明的。

  针对如何有效地抵制历史虚无主义的影响和侵蚀,学者们提出了以下具体对策和建议:第一,深入揭露历史虚无主义思潮的实质和危害。应组织相关专家撰写一批有分量有说服力的文章,深入分析批判历史虚无主义思潮的实质和危害,帮助人们澄清思想认识,自觉抵制历史虚无主义思潮的影响和侵蚀。第二,加强党对宣传思想舆论阵地的管理。长期以来,一些媒体打着追求自由民主的旗号,不断宣扬错误思想和言论,已成为各种错误思潮的发源地。防止历史虚无主义思潮的蔓延,必须切实加强对媒体的管理。第三,适度解密我国近现代历史档案。对于中国近现代史、中共党史上的关键历史事件的来龙去脉、重要历史人物的言论行为,需要通过对档案材料的梳理和研究,实事求是地展现出来,让人们客观公正地评价历史。过度限制档案材料的使用,会导致一些真实性有限或看法片面的出版物大行其道。建议制定规范有效的档案解密制度,进一步开放档案资料,使专业学者能够根据档案史实,反驳和抨击那些歪曲历史的言行。第四,切实解决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中的现实问题。我国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取得了举世瞩目成就的同时,也产生一系列亟须破解的发展中难题,比如腐败问题、贫富分化问题等,这些问题往往导致部分群众思想认识上的困惑和矛盾,在客观上会助长历史虚无主义思潮的影响。因此,切实解决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在实践中更好地发挥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是有效抵制历史虚无主义思潮的治本之策。

  (作者单位: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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