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民族团结之根基

发布日期:2014/6/5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只有志同道合的人才能抱团结群。司马迁就曾感慨道:“子曰:‘道不同,不相为谋。’亦各从其志也。”(《史记·伯夷列传》)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由56个民族相互依存、共同奋斗、共同发展而成。要使各民族团结一心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成为同道之人,最根本的力量来自于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因为价值观的认同是凝聚人心的核心力量。历史和现实一再证明,人民群众的价值观和国家倡导的核心价值观一致,国家和民族就会空前的团结一致,否则就成一盘散沙。

      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三个倡导”的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即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承载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凝聚着全党全社会的价值共识,是马克思主义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相结合的产物,是国家、社会、公民的价值要求相融合的产物。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全国各族人民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使各民族凝神聚气、团结和谐的根基。因为只有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才能使各民族人民最大限度地达成一致的社会理想、一致的生活愿景和一致的奋斗目标,最终达到志同道合,团结一致,共同前进。

      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使全国各族人民达成一致的社会理想。在当今价值多元的中国社会,人们的价值取向也呈现多元化倾向,对社会理想的认识和追求也不是一致的,这就导致人们判断社会好坏的标准出现差异。各个民族之间由于民族习俗、宗教等原因更容易出现较大分歧、出现不和谐因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立了社会建设的价值标准:自由、平等、公正和法治。人们如果认同这些价值标准,就会自然将自己对社会的是非曲直的判断统一到这些标准上来,达成共识。

      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使全国各族人民达成一致的生活愿景。中华民族是个大家庭,每一个民族都是这个大家庭的一员, 各民族共同创造和发展了光辉灿烂的中华文化,我们曾经拥有共同的美好的生活愿景。但是近百年的沧桑巨变、三十余年的改革开放、社会转型,使人们对生活的理解和追求出现多元化趋势,极端个人主义、极端民族主义、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滋生,造成极大的社会危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做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公民,为我们确立了个人生活的价值标准。各民族人民要认同这一层面的价值观,达成一致的生活愿景,友善待人,自觉加强各民族之间的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休戚与共,就能像习总书记希望的那样,“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

      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使全国各族人民达成一致的奋斗目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国各族人民认同这一价值标准,就能达成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奋斗目标。一个社会,一个国家,各族人民有了一致的社会理想、生活愿景和奋斗目标,自然就会想到一起,走到一起,民族团结的局面自然成就。

      在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础上,各民族群众自然会进一步产生对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在大是大非面前,清醒辨别和自觉抵制“三股势力”的各种错误观念;不容任何人破坏中华民族悠久灿烂的文化、践踏我们的大好河山和自己的骨肉同胞。真正建立起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最终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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