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世价值”的源起、演变和思考

发布日期:2014/4/25 来源:求是理论网-《红旗文稿》2014年第8期

沈  思

       最近以来,看到一些有关“普世价值”的讨论,很有似曾相识的感觉。特别是讨论中不时流露出来的那些执着和热忱,让人难免不回忆起“普世性”和“普世主义”的最初推动者——基督教会的所作所为,当然也联想到对“理性”顶礼膜拜的启蒙思想家们,以及各种各样的、典型和非典型的“中心—边缘说”和“欧洲中心论”。

  普世的观念最初来源于基督教。基督教原本是犹太人的宗教,耶稣基督曾经被称为“以色列的救主”。在基督教初期向外传播和扩张的时候,种族的界限是它必须跨越的一个障碍。根据《马太福音》所述,耶稣基督是上帝派来拯救以色列的迷失的羔羊的,一些居住在Judaea(现以色列南部地区)的非犹太人希望接受洗礼,皈依基督,这在犹太人中间引起了极大争论。而与此同时,一些出生在塞浦路斯和昔兰尼(今利比亚境内)的犹太人用希腊语在安提克传教,取得了很大成功,他们把耶稣基督称为“主,耶稣”而非“以色列的救主”,使非犹太人无需先将自己变成犹太人就可以成为基督徒。可以说,基督教早期得以在罗马帝国内部传播是与其“去犹太化”的努力分不开的,而“普世性”的概念就出现在这样一个历史场景之中。根据《加拉太书》,“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并不分犹太人、希腊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保罗虽然认为上帝的选民不必然是犹太人,但是,接受并追随基督的教义却是不可少的条件。在“普世性”背后隐藏着的先决条件是对基督教教义和规则的无条件接受。

  从“普世性”的源头可以看出,“普世性”是建立在基督教之上、以基督教为核心的概念,它服务于基督教的传播和扩张。随着基督教在欧洲生根发芽,“普世性”这个概念又成为教会手中的思想工具,服务于多种目的:它是教会维持在基督教世界的核心地位、对抗以君主为世俗权威的工具;它是教会讨伐异端、维持教会正统的工具;它也是进行宗教战争、对外武力扩张的工具。

  在中世纪之后,一系列的历史事件挑战了罗马天主教会在欧洲的主导地位,在思想领域,新教改革和启蒙运动挑战了教会正统神学的垄断地位。不过,无论新教改革还是启蒙思想都无意颠覆基督教信仰,无意否定基督教本身的“普世性”。恰恰相反,在中世纪后期萌芽的这些思想运动出自于对于信仰的热切追求,希望撇开罗马教会确定的、掺杂了太多尘世利益的、所谓“正统”的神学观念,进而探寻真实信仰的源头,探索隐藏在自然世界和人类历史之中的源自上帝的“普遍规则”。其结果是基督教世界观的“世俗化”,当理性取上帝而代之,成为启蒙思想家所确立的新的世界观时,“普世性”这个宗教概念并没有被抛弃,而是被新的理论体系所继承。在中世纪,基督教的信仰是普世的,在“理性时代”,“理性”和基于“理性”的种种规则是普世的,“普世性”就这样逐渐地融入到新的话语体系之中。

  启蒙思想家所探寻的是“放之四海皆准”的普遍规律。比如,撰写了《论法的精神》的孟德斯鸠,他对“法的精神”的探索,其初衷正是为了寻找适用于人类社会的普遍规律。“我看见了:个别的情况是服从这些原则的,仿佛是由原则引申而出的;所有各国的历史都不过是由这些原则而来的结果;每一个个别的法律都和另一个法律联系着,或是依赖于一个更具有一般性的法律。”(《论法的精神》,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著者原序)所以,他写作的目的不是为了讨论各国的法律制度为何各具特色,而是恰恰相反,他要在各种素有天壤之别的法律制度之中,寻找能够一以贯之的普遍原则。另一位启蒙时代的著名思想家休谟则试图用“实验的方法”来“找出一切责难或赞许最终由之发源的那些普遍的原则”。尽管孟德斯鸠和休谟都为呈现在人类历史中的多样性所困惑,但是,这既没有动摇他们对这些“普遍规律”的信仰,也没有阻止他们对“普遍规律”的追寻。随着启蒙思想的发展,思想家开始认为,是否接受这些“普遍规律”成为人类是否能够走向进步的关键。

  启蒙运动在欧洲如火如荼之时,也是地理大发现后欧洲进行殖民扩张之时。理性和以理性为基础的进步观念逐渐成为欧洲认同的核心内容,并成为西方文明的内核,成为“欧洲中心论”的基本理论依据。该理论认为,相对于东方的农业社会、无国家的民族和专制政府而言,在西方的欧洲生活着一批受到上帝眷顾的优等种族,建立了以理性为基础的先进工业经济和行政体系。这些先进的工业经济和行政体系是具有“普世性”的,非欧洲的、非西方的国家和民族或早或晚都将依此而走上“进步的”道路。掌握了“普世性”规则的欧洲是人类文明的“中心”,而其他社会则是“边缘”,文明的走向是从“中心”向“边缘”扩展。从这种理论出发的历史观认为,欧洲国家对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殖民侵略是将“文明”带给这些落后国家和地区。

  这种普世价值不承认其他文明的独立价值和发展轨迹,忽视其他文明对人类文明历史作出的独特贡献,否认在不同文明之间,特别是在东西方两大文明之间一直都存在着的相互交通、相互影响的关系。这种普世价值观最终否认的是本来就存在的世界文明的多元性、多样性和不同文明之间的平等关系。

  诚然,欧洲人创造了席卷全球的工业文明,建立了市场体制,发明了各种各样的治理体系,探索了影响人类的社会主义理论,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欧洲文明的历史中也曾充斥了暴力和战争,两次世界大战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苦难和惨痛的教训。欧洲和西方文明对中国近现代的进步产生过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但也曾经是中国遭受侵略、压迫和困难的主要原因之一。

  习近平主席在欧洲学院演讲中全面阐述了中国文明的精髓和独特的价值体系,讲述了中国在近现代所经历的苦难和励精图治的探索,都说明了中国文明独特的价值、发展、挑战和成绩。中国文明源远流长,有自身的发展规律和深厚的历史渊源,不是可以随意被遗弃和替代的。

  事实上,中国和欧洲是世界上少数古代文明的发祥地,中国和欧洲发展的轨迹和规律并不相同,但都具有深厚的底蕴和新鲜的活力。这种底蕴和活力的构成方式虽然不同,但在人类文明历史中享有同等的地位。它们之间的关系不是中心和边缘的关系,而应当是平等互鉴的关系。欧洲的启蒙思想家从中国思想家那里获得启迪,而中国的改革者则不断地从欧洲文明中选取精华,向欧洲的学习包括了科学技术、思想观念、治理经验、文化艺术,等等。中国人根据中国自身的国情消化和吸收这些精华,而不是简单地移植欧洲模式。中国成语“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比照别人的长处,哪怕是比自己落后和贫穷的民族的长处,都可以使自己进步。在西方文明中也有类似的比喻。中国和欧洲古代文明的智慧都说明,不仅文明是平等的,而且每种文明都应当虚心向他种文明学习,否则将导致灾难性的后果。

  孙中山先生说过:“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奋斗”,这是真正的世界潮流。不同文明应当在承认差异的基础上平等地相互学习、寻求合作,不同文明之间存在精神和追求上的“共同性”,同时也存在道路选择和方式选择上的“差异性”。抹杀差异,否定多样性的“普世性”是不平等的,也是行不通的。

  在我们生活的当代世界,网络技术的进步和传播工具的发达使得概念的传播速度大大加快。一键点击就可以完成概念的传输,但是每个概念的形成却需要人类经历漫长的,而且是特定的自然历史过程,而这些不同的经历往往不能通过一键点击而获得传输,需要长期的学习和深入的体验才能了解和理解。目前,网络技术已经开始冲击几乎所有的边界(包括专业的、社团的、经济的、政治的),挑战所有的行为方式、组织形式、思维方式和社会动员方式,并将不可能串联的事物串联起来,让不相干的事情相互联系,形成了一个多元文明和文化相互交叉混杂的平台。越是这样,就越要警惕“快餐文化”,了解并不断重新认识我们自己的历史文化,也深入地了解其他国家的历史文化,在尊重差异的基础上实现包容,不同的民族在保留自己特性的条件下平等地走向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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