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继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发布日期:2014/4/11 来源:求是理论网-《红旗文稿》2014年第7期

古为今用 推陈出新

——论继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罗国杰 夏伟东

       学习、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溶入全民族的精神血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这是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形神相随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入耳入脑入心、敦化为民风民俗民德,一条重要的途径,是必须与中华文化的根本相融通,生长于斯、发展于斯、创新于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牢固的核心价值观,都有其固有的根本,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习近平总书记还着重指出,中华传统美德是中华文化精髓,蕴含着丰富的思想道德资源,不忘本来才能开辟未来,善于继承才能更好创新,对历史文化特别是先人传承下来的价值理念和道德规范,要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有鉴别地加以对待,有扬弃地予以继承。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重要论断,是我们今天正确把握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相互关系的基本遵循。  

  一、对待中华传统道德须秉持正确立场

  正确对待中华传统道德,关键在于秉持正确的立场。

  中国自近代以来,包括新中国建立以来,在传统文化和传统道德问题上,全盘否定的文化虚无主义、全盘否定的西化论、全盘肯定的复古主义等思潮,从来就没有真正销声匿迹过,一有适宜的条件,这些思潮便会以不同的面目顽强地表现出来。对于中国共产党人来说,对传统文化和传统道德的态度,也经历着曲折的认识过程。只是从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那一代卓越的共产党人开始,中国共产党人才真正解决了正确对待传统文化和传统道德的立场问题,在不断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中,提出了马克思主义对待中国传统文化和传统道德的基本原则,如批判继承、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等等。毛泽东同志说:“今天的中国是历史的中国的一个发展;我们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者,我们不应当割断历史。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应当给以总结,承继这一份珍贵的遗产”;“清理古代文化的发展过程,剔除其封建性的糟粕,吸收其民主性的精华,是发展民族新文化提高民族自信心的必要条件;但是决不能无批判地兼收并蓄”;对于历史遗产和一切进步的文化,都不能生吞活剥地、毫无批判地吸收,应该“如同我们对于食物一样,必须经过自己的口腔咀嚼和胃肠运动,送进唾液胃液肠液,把它分解为精华和糟粕两部分,然后排泄其糟粕,吸收其精华,才能对我们的身体有益”。

  毛泽东同志这些代表性的论述,从理论原则上解决了对待中国传统文化和传统道德的正确立场问题。但在实践中,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具有五千年文明史的国度来说,处理好传统文化和传统道德的批判继承、古为今用、推陈出新问题,决不会一蹴而就和一劳永逸。五千年的文化积淀,使中国传统文化和传统道德具有鲜明的两重性与矛盾性,其中,既有民主性的精华,又有封建性的糟粕;既有积极、进步、革新的一面,又有消极、保守、落后的一面,在有些情况下,精华与糟粕紧密结合,良莠杂陈,瑕瑜互见。一方面是资源丰沛、取之不竭,一方面是见仁见智、各取所需;加上近代以来,中华文化始终面对处于强势地位的西方文化的挑战和冲击,这就使得中国在对待传统文化和传统道德的问题上遭遇的复杂困境,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无法比拟甚至难以想象的。传统文化和传统道德,究竟是中国前进的动力还是前进的阻力,这样的问题,近代以来给国人带来极大的困惑,造成极大的纷争。

  尽管自近代以来,在如何对待传统文化和传统道德的问题上存在各种不同甚至势不两立的态度和观点,但从总体上可以说,凡是进步有识之士,对待传统文化和传统道德的态度,基本上都强调既返本又开新,强调在不断地返本中不断地开新,因此,像“综合创新”这样充满智慧的主张,才会日益成为思想界的主流,而那些极端的反古派和极端的复古派,却越来越成为非主流。今天,在对待传统文化和传统道德的问题上,我们应该顺应思想界的这一主流,不要再受困于极端的态度和观点,旗帜鲜明地拒斥历史虚无主义、文化虚无主义和文化复古主义、文化保守主义,认认真真地总结好、承继好从孔夫子到孙中山这一份珍贵的文化道德遗产。

  最根本的,须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那样:要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和阐发,努力实现中华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把跨越时空、超越国度、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弘扬起来,把继承优秀传统文化又弘扬时代精神、立足本国又面向世界的当代中国文化创新成果传播出去。这就要求讲清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基本走向,讲清楚中华文化的独特创造、价值理念、鲜明特色,增强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认真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只要中华民族一代接着一代追求美好崇高的道德境界,我们的民族就永远充满希望。

  二、对待中华传统道德要尊重文化传承客观规律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论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还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其产生,都不能靠简单的“设计”,而要靠准确把握概括时代精神,科学提炼取舍传统文化和传统道德。

  在时代快速发展的今天,比较容易被人们忽视的,是对传统文化和传统道德的批判继承。毫无疑问,旧时代的文化和道德,必定包含着特定时代陈腐的旧精神、旧风俗、旧习惯、旧道德,有严重的地域、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性,许多内容早已丧失复兴的价值,甚至还可能成为今天的历史包袱。但是,也必须看到,今天的时代和过去的文化道德的联系,是本根般、血脉般的联系,客观上无法割断也不能割断,强行割断,一味拒斥,必定是剪不断、理还乱。

  对传统文化和传统道德采取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的方针,不是对历史遗产的主观偏爱,更不是发思古之幽情,而是尊重文化传承的客观规律。在传统文化和传统道德中,蕴含着不可忽视的、超越时代的、可继承的优秀遗产。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精神,就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的精髓。“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仁爱精神;“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的包容精神;“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的社会理想;“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的义利观;“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气概;“与人为善”、“助人为乐”、“扶贫济困”、“知耻近于勇”的道德品格,等等,对这些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要理直气壮地继承和弘扬,使之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

  应该取既厚古也厚今的态度,厚古之资源,厚今之所用。对于中国文化和传统道德,既不能全盘否定,也不能全盘继承。全盘否定,势必导致文化虚无主义或全盘西化论;全盘肯定,势必导致文化保守主义或全盘复古论。对我们的祖先传承下来的文化道德,要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在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基础上,采取兼收并蓄的态度。返本的目的在于开新,开新的目的全在今用,而成功与否,关键在于是否能古为今用、推陈出新。

  古为今用,要求批判继承传统道德的主要目的,是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需要,创造出先进的道德,提炼出先进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解决现实生活中的思想道德问题,为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思想道德环境。根本依归,是在对历史的继承创新中塑造民族精神、民族魂,进而认识和把握中国社会发展规律,激励人民继续前进的信心和勇气。

  推陈出新,要求对中国历史上诸子百家的文化和道德思想作统盘考察,取各家之精华,舍各家之糟粕,在比较、分析、整合的基础上兼收并蓄、综合创新,使之形成一种新的符合时代需要的思想,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机组成部分。

  三、对待中华传统道德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对中国传统道德的古为今用、推陈出新,是一个总原则,在实际认知和践行过程中,需要将这个原则具体化,做到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在中国传统道德中,从我们今天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着眼,大体上可分出几种不同情况。

  第一种情况,一些传统道德,基本属于精华部分。

  第二种情况,一些传统道德,是奴隶制、封建制等级制度和等级观念的核心意识形态,基本属于糟粕部分。

  第三种情况,一些传统道德,精华与糟粕交织融合在一起。

  还应当看到,就是基本上属于精华的部分,也仍然瑕瑜互见,尽管“瑕不掩瑜”,但对于“瑕瑜错陈”的情况,古人从来都强调“持择须慎”。

  首先,对那些基本上属于精华的传统道德,要理直气壮地批判继承,同时也应当按照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的原则进行分析,赋予时代新意。例如,“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两句广为传颂的名言,是北宋范仲淹在《岳阳楼记》一文中所说的。其中所指的“天下”,在当时,既指整个中华民族所聚居的广袤土地,又兼指宋王朝统治的范围。这两句话中的“忧”“乐”,既有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忧乐,又有对宋王朝兴衰的忧乐。今天,我们理解的“天下”与范仲淹所理解的“天下”,既有相通之处,也有原则区别;相应的,所应当有的“忧”“乐”,既有相通之处,也有原则区别。

  在中国传统道德中,这样的例子还可以举出很多。如“仁者爱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等,在继承时都要注意抛弃其在当时所包含的抹杀阶级矛盾和维护统治阶级私利的消极内容,弘扬其在今天调解人民内部矛盾、加强人民之间的团结友善关系的积极内容。再如,“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对于其中的“广居”、“天下”、“道”、“志”等,都应当运用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的原则加以综合创新。

  其次,对那些基本上属于糟粕的传统道德,要理直气壮地批判拒斥。比如,对“三纲五常”中的“三纲”,由于其是专制等级制度和等级观念的意识形态支柱,而且与今天的社会制度和社会生活完全背道而驰,不但没有正面价值,反而充满负面价值,因此,可以判定为糟粕,要坚决抵制。当今社会政治生活以及日常生活中屡屡表现出来的家长制作风和歧视妇女等现象,究其传统文化的根源,正在于“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类腐朽思想的毒害。

  再次,对那些精华与糟粕交织融合在一起的传统道德,更需要有鉴别地加以对待,有扬弃地予以继承。以义利关系这一中国传统道德的中心问题为例。《论语》中提出的“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见利思义”、“见得思义”、“义然后取”,等等,这些思想,基本上属于精华部分,但其中也夹杂着一些维护古代统治阶级私利的内容。重点在于正确区分古人所说的义与利和今天所说的义与利的区别,这样我们才能比较好地弃糟取精。更复杂的是另外一些情况。例如“君子思义而虑利,小人贪利而不顾义”和“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等思想,就是比较典型地精华与糟粕相互交织在一起的情况。问题主要集中在对“君子”与“小人”的分别上。在中国古代社会,“君子”的一层含义,是指统治阶级的成员,另一层含义,是指有道德的人;“小人”的一层含义,是指居下位的卑贱者,另一层含义,是指只顾私利而没有道德的人。因此,对“君子思义而虑利,小人贪利而不顾义”和“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理解,可以包含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释义:一个释义是,只有统治者才思考大义、明白大义,而劳动人民只贪图私利、懂得私利;另一个释义是,只有道德高尚的人才考虑大义、明白大义,而没有道德的人不顾大义、只知道私利。在中国长期封建社会中,第一种释义显然是主流,对这样的内容,应批判拒斥。对第二种释义,应批判继承,其经过改造后,可以有助于人们树立正确的义利观,处理好义利关系。

  四、对待中华传统道德的正确方法论

  正确对待中国传统道德,从方法论上来看,还有一个如何正确对待道德特殊和道德普遍的关系问题。在过去一段时期内,对中国传统道德问题之所以存在认识和实践偏差,方法论上的失当,也是一个深层次的原因。比如,否定传统道德可以继承的观点,其错误在于只看到传统道德形成于某一具体时代、具体人物和具体事物的特殊性,没有看到在其中也可能包含了超越时代的普遍性因素;而主张全盘继承、全盘复古观点的错误,则在于夸大了传统道德的普遍性,看不到不同时代的特殊性,因而否认了对传统道德进行变革的必要性。

  怎样正确理解传统道德的这种特殊和普遍的关系呢?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曾经指出,即使在阶级对立的社会中,各阶级之间,既有对立的利益,也有共同的利益,“而且这种共同利益不是仅仅作为一种‘普遍的东西’存在于观念之中,而首先是作为彼此有了分工的个人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存在于现实之中”。(《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36页)例如,统治阶级的思想家们,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长远利益,不但利用这种共同利益来制定维护社会稳定的道德规范,举着这种共同的、普遍利益的旗帜来抵抗外来的侵略,而且根据这种共同利益来开发自然和兴修水利,等等。

  道德要求都具有特殊意义和普遍意义。在中国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条件下,当一个道德要求被提出来的时候,从特殊利益的层面看,其必然要立足于维护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和等级制度的社会尊卑秩序;从普遍利益的层面看,它也要着眼于维系当时社会的整体生产生活关系,着眼于维护社会秩序的安定和谐、家国社稷的长治久安。当然,由于受历史的、阶级的局限,当古人根据那时的特殊环境、特殊目的提出某些道德要求和道德准则时,又往往自认为是发现了人类道德生活永久不变的真理,认为这些道德要求和道德准则可以万古长存,企望“天不变,道亦不变”。

  传统道德包含的这样两个层面,既使得那些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道德,其核心部分具有不言而喻的剥削阶级的阶级私利专属性,因此,对于这些反映剥削阶级根本利益,没有什么科学性、民主性和人民性因素的道德,就应该采取批判拒斥的态度;也使得那些确实反映了同一社会的人们所必须共同遵守的道德准则,那些如恩格斯所指出的某些共同的历史背景就必然会使道德有某些“共同之处”,那些如列宁所说的人类在千百年来所形成的“公共生活规则”,具备了可以批判继承的合理内核。对传统道德,究竟是批判继承,还是批判拒斥,判断的根本标准,就是看传统道德中是否包含着科学性、民主性和人民性的因素。

  那些具有科学性、民主性和人民性的因素的独特的、优秀的文化道德遗产,按照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的原则加以甄别改造之后,就必将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独特的文化依托和文化优势,也必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独特的文化依托和文化优势。正是独特的文化传统、独特的历史命运和独特的基本国情启示我们,中国注定要走适合自己特点的发展道路。

  五、中国传统美德的核心和主流

  中国传统美德的核心和主流,可以简约地概括为“天下为公”的精神。

  认真反思数千年的文化道德传统,在今天还能称为美德的,可以说,都或多或少地反映了《礼记》中提出的“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的精神,《礼记》中阐释的“小康”“大同”思想,本质上是和“天下为公”这样的“大道”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诗经》中的“夙夜在公”思想,《左传》中的“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思想,贾谊《治安策》中的“国而忘家,公而忘私”思想等,强调的都是“天下为公”精神。正是在“天下为公”精神的影响和激励下,范仲淹写下“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文天祥写下“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顾炎武写下“天下兴亡,匹夫有责”;颜元写下“富天下,强天下,安天下”;林则徐写下“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这样的道德格言在传统典籍中汗牛充栋,这样的道德人格在历朝历代层出不穷,共同彰显着中华传统美德以国家、民族、整体利益为上的特殊宝贵的价值。

  在个人对他人、对社会的关系上,中国传统美德强调个人对国家、对民族尽责,强调先人后己,助人为乐,直至强调“杀身成仁,舍生取义”,这种整体主义道德,是中国传统道德区别于西方以个人主义为核心的道德传统的一个重要特点和优点。中华民族在五千年的历史征程中,饱经内忧外患,历尽兴衰起落,但周虽旧邦,其命惟新,中华民族始终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成为世界上唯一使远古文明与当代文明、远古民族与当代民族一脉相承的文明民族。毫无疑问,中国传统文化和传统道德中“天下为公”的整体主义精神,成为维系中华文明和中华民族生生不息、愈挫愈强的强大精神纽带。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反对分裂,反对内战,成为几千年来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从而决定了中国历史发展的主流和方向。尽管中华民族在历史上经历了无数次外敌入侵的外忧、无数次国家分裂和地区政权间对立的内患,诸如魏晋南北朝,五代十国,宋、辽、金、西夏并峙等时期,但最终都依靠自己民族的力量,一次次凤凰涅槃,获得新生。

  应当看到,在长期的奴隶制和封建社会中,中国传统道德中“天下为公”的整体主义思想,也打上了深深的剥削阶级私利的烙印,成为维护统治阶级私利的一种思想武器。统治阶级总是把自己的阶级利益,把一姓王朝的私利,冒充为所谓“天下”的利益。我们今天批判继承中国传统道德中的整体主义精神,就是要拒斥这种用一己私利冒充天下利益的思想,继承那种“夙夜在公”、“公而忘私”、忧乐天下的“天下为公”精神。在今天,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精神,就是最根本的“天下为公”的精神。

  (作者分别系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求是》杂志副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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