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党员需要清退怎么退

发布日期:2013/5/29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哪些党员需要清退怎么退

——执政党瘦身难题探析

      编者按:

      党的十八大强调“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今年1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了加强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历史不止一次证明,党的战斗力、凝聚力并非取决于数量。中国共产党只有不断提升党员质量、份量和能量,才能保证长期执政,才能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纯洁党员队伍:明确合格党员的标准是关键

任建明

      提高党员队伍的纯洁性是党的纯洁性建设的关键任务。但如何才能真正提高党员队伍的纯洁性,为党的各项领导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呢?

      解决理念或认识问题是前提

      今年1月28日召开的政治局会议讨论到加强党的纯洁性建设议题。提出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务求实效,不断提高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 在讲到党员队伍建设时,会议强调要“控制总量”、“规模适度”、“提高质量”、“素质优良”,这些新主张符合实事求是原则。

  这些精神背后其实有一个有关党员队伍质量和数量关系的问题。如何认识或理解这个关系对于能否提高党员队伍的纯洁性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当然,没有数量就没有质量;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数量一定是越大越好。但更要看到二者之间的冲突或矛盾问题,或者数量的制约问题,即:质量标准越高,符合质量的数量就会越小;在给定质量标准的情况下,在特定的时空下,数量也不可能无限增大。

  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应该坚持以下理念或认识,即:在决定党的力量上,质量比数量更关键;符合质量的小数量,其作用和效果一定超过不符合质量的大数量;不符合质量的数量增大,是十分有害的;在给定的质量标准和给定的时空下,党员的数量不可能无限增长,甚至只是一个较小的数量。由于人的先进性受到很多复杂因素的影响,其先进性状况或许服从统计学上的正态分布。这意味着能成为党员的先进分子只占人群中的极少数。从这些方面看,强调党员质量,强调党员队伍的规模控制,是十分正确的。

      坚持公平开放的政策原则是基础

      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党的各项干部人事制度、涉及领导和管理国家的各项政策,都应当具有包容性、公平性、开放性,应该尽量避免实施在党员和非党员之间的不同等政策。这是提高党员队伍纯洁性工作措施得以出台和实施的一个重要基础。

  从历史上的实际情况来看,在党的干部人事政策、领导和管理国家的一些政策,甚至在管理党务的不少政策中,实际上都带有较为明显的不同等性,即:在党员和非党员之间存在机会不均等的情况。例如,是不是党员,成为国家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官职晋升的机会不一样。有些人在为什么要入党或入党为什么必要问题上甚至认为,不入党,不要说成为领导干部、职位得到顺利提升,就是找工作都会受影响。这些限制是导致不少人出于功利目的加入党组织的一个重要原因。功利的动机就必然导致入党逻辑起点的谬误。虽然不能说所有,但大多数出于这种功利动机的党员,恐怕永远都不可能成为具有先进性的合格党员。导致这种情况,一些不适当的政策是一个重要原因。

  对于一些政策原则的调整,将可以过滤很多可入可不入的成员特别是那些带有强烈功利色彩的成员加入党组织,而这对于纯洁党的队伍是有直接影响的。反过来可以更为肯定的是,由于政策而产生的功利因素将诱使甚至是迫使一些人入党,这对于党员队伍规模控制和党员队伍的纯洁都是十分不利的。当然,这种政策原则的调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进行系统而深入的研究以提供支持。当然,也需要解放思想,勇于突破已有的框框。

      明确合格党员的标准是关键

      要把好入党关,制定党员队伍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不合格党员的退出机制,控制党员规模,提高党员队伍的纯洁性,都必须要有合格党员的标准。中国共产党建党90多年,不是说党就没有合格党员的标准,而是针对执政后的新的实际情况,这些标准都比较宏观、原则或笼统,难以作为制定具体管理制度的直接依据。在现有的合格党员标准中,最权威的莫过于《党章》中前三条规定(第一章 党员)。例如,党员应当是各领域、各阶层中的“先进分子”,有“共产主义觉悟”,“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等。包括党员八项义务中的规定,大多都是宏观的,带有原则性的。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中提出的保持党的纯洁性的五项工作中有几项涉及党员纯洁标准,这些应该属于合格党员的标准,主要是“思想纯洁”、“作风纯洁”、“清正廉洁”三条。

  一个合格党员,不论在何种领域、哪个部门、什么职位上,都应该发挥出基本的模范带头作用。在本职工作中应当是一个优秀分子,能在各种工作考核中处于优秀的行列。这个标准看似抽象,其实最具体。从相反的角度或许更好评价一个党员是否达到了这个标准。那就是要看这个人是否混同于一般群众,是否看得出差别。就现实情况来看,不少党员甚至完全混同于一般群众,不发挥任何作用,甚至还起一些负面作用,完全看不出和群众有什么差别。如果是这样,就可以肯定地做出判断,这个人没有达到党员应该具有的标准。

      建立与时俱进的党员队伍管理机制是保障

      与时俱进的党员队伍管理机制,也是重要的党员纯洁机制。建立健全这些机制,将会为中央精神的贯彻落实,为最终提高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发挥制度保障作用。

  一是党员信息管理机制。在改革开放30多年后,党员队伍的流动性也很强。传统的党员信息管理机制已经十分落后和陈旧。党组织在党员信息,特别是流动性强的党员信息的掌握上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完全或不对称情况,由此形成管理上的盲区。党员不能及时联系到党组织,很多不发挥作用的党员也得不到处理。而党员信息的完全、及时、准确是一切党员队伍管理工作的基础。

  二是党员评价机制。历史上,只有在发生了重大变化、运动或思潮时,才进行党员评价工作。评价也往往是以整党、党员重新登记的方式出现。这种情况显然已经不适合新情况了。要建立与时俱进的党员队伍管理机制,就必须建立经常性、制度化的党员评价机制,这种机制不能是运动式的,不应该兴师动众和劳民伤财,而应当是自动的、经常性的,依托党员信息管理机制而进行。对于出现不合格苗头的党员要有提示或预警,对于已经不合格的党员要及时淘汰。

  三是党员队伍的淘汰或退出机制。现有的淘汰机制主要是法律和纪律惩处机制,受到惩处的党员一般会随之被淘汰。科学的淘汰机制应该是经常性的、及时的。凡是出现不合格情况的党员,经过一定的程序,就应当随时予以淘汰。

(作者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

 健康的党员退出机制不会影响党的形象及影响力

王金柱

      当前,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党员退出机制,是新形势下实现党员发展和管理科学化的重要一环。

      要通过形成一种科学的进退机制,给变质的党员、不合格党员、不发挥作用党员形成一种压力

      党员的发展和管理、党员队伍建设,对于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和长期执政而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要实现党的坚强有力和永葆先进,并不是规模越大越好,也不是党员越多越好。数量增长不一定带来党整体力量的加强,有时可能适得其反。苏共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所以说,政党的力量主要在质量,不在数量,粗放式的发展反倒会使党内鱼龙混杂,丧失战斗力和先进性。

      应当说,拥有八千万党员的中国共产党正面临着从粗放发展向质量立党转变,面临着实现科学的瘦身。现在党员数量每年增长二百万左右,而且还一直保有数以千万计的入党积极分子,但是党员质量上没有同步提高,党员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而且在现在的执政条件下,党员数量增长容易,但质量提高相对较难。高质量的合格党员集中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党员对党忠诚,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入党动机纯洁,对党有高度的认同度和责任感,严格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正确而充分行使党员权利,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等。

      我们党目前之所以出现党员队伍粗放式发展的状况,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由于没有形成科学的党员退出机制。尽管党章有规定,入党和退党都是自由的,并且党内法规对自行脱党、退党、劝退、除名、开除、清除出党等党员退出组织的情况和基本程序都有明确的规定。然而,在实践中,自由入党没有问题,但是一提退党,就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甚至上升到政治高度,一个党员退党往往意味着政治生命的永远终结,通常是党员问题很大甚至违法乱纪才涉及退党。根据中组部公布的党内统计数据,2010年,中国共产党新发展的党员是307万名,净增220多万名,其中差额部分,大部分是因为党员去世。还有一部分,出党的有3.2万名,这些人大部分是被开除出党的。自行脱党形式的退党和组织劝退的情况微乎其微。其实,党员进退,核心问题都是要保持党员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现在一小部分党员质量不高,发挥作用不够。要通过形成一种科学的进退机制,给变质的党员、不合格党员、不发挥作用党员形成一种压力,也让一些改过自新甚至改邪归正的退党党员有机会重新加入党的组织。从这个意义上说,正常的退党有积极的作用,也是一个现代政党健康发展所必须的。健康的党员退出机制不会影响党的形象及影响力,党内需要不断“纳新”,也需要及时“吐故”。

       现在党员是多了,但又不是各行各业各领域普遍都多,在基层一线,党员不是多了,而是相对少了

      在发展党员问题上,我们现在的一些理念滞后于时代发展的要求。一些人总认为党员队伍的规模是越大越好,人多力量大,党员多了“人气旺”。这其实是革命党的思维模式和传统观念。的确,对于革命党而言,肯定是规模越大越好、人数越多越好,因为处于革命地位的党手里没有什么资源,而且党在很多时候处于秘密和“非法”状态,入党有风险,甚至会以牺牲生命为代价。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如果愿意冒风险入党,愿意为党干一些事情,说明他不是为投机而来,不是完全“功利型”的,而是认同党的事业、认同党的核心价值理念,想通过入党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这实际上就是一个坚定理想信念的过程,也是革命党特有的“大浪淘沙”机制,通过外部严酷的环境保障了党员的质量。从这个角度说,多一个人确实就多一份力量,数量增加是以确保质量为基础的。这时通过党员管理、党员教育提高党员质量也比较容易,因为每个人都能很好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因此,革命年代追求党员数量增长(尤其在白区)是没有问题的,而这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然而,党掌握政权成为执政党之后,情况就大大不同了,执政后党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着权力和资源,会形成强大的吸引力,人们可以说是趋之若鹜,如果敞开门让人进来,现在八千多万党员,一年发展到一个亿也不难,几年内把大多数十八岁以上的公民都发展成党员,也完全能够办得到。但是,我们没法判断这些党员能不能靠得住,没法分辨多少人是纯粹奔着权力和资源而来的。必然会有不少人动机不纯,在党内只是一味谋求个人升官发财,变为“落后型”、“衰颓型”、“腐化型”党员,这将给党员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带来极大的难题。大量动机不纯的人混进党员队伍、大量丧失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党员充斥党内,后果将不是规模越大越好,而是越大越杂、越大越散、越大越弱。

      此外,现在党员是多了,但又不是各行各业各领域普遍都多,在基层一线,党员不是多了,而是相对少了。因此,党员队伍还有一个结构的问题,现阶段党员不但人数规模过大,而且结构还不合理,是个倒金字塔型的,越到高层,党员数量越多;越到基层一线,党员越少。改革开放以来,一些地方出现大量的“两新组织”,党员力量却十分薄弱。但是到了各级党政部门和机关,党员又遍地都是,占职工人数的比例较高,极个别部门甚至达到百分之百。百分之百的党员,连怎么定义先锋模范作用都成问题,已经没有“先锋队”和“大部队”之分了,没有党员和群众之分了。从现实情况看,高密度的党员比例并不必然使所有党员先进性都提高了,而是有可能使党员意识淡薄了,所以党员队伍建设中的结构性问题同样影响党员质量和党的力量。

      所以,党员队伍建设必须由单纯追求数量向既重数量、更重质量转变;向既重合理的数量、更重队伍结构优化转变。同时要丰富党员管理方式和手段,健全党员管理的制度和机制,完善党员退出机制。

      完善党员退出机制,要从完善共产党员的基本标准、先进性和纯洁性标准入手。我们党员的标准从成立以来基本上没有太大改变,比如入党誓词和党员责任义务方面的要求一直就比较高远而模糊。只要宣誓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就有机会加入中国共产党,实际上共产主义是遥远未来的事情,发这么一个誓很简单,但是需要更加明确的标准,这个标准尤其要体现在和群众的关系上,让群众来评判和认可。长期以来我们党总是要求群众事无巨细都听我们的,群众的需求和党的要求发生矛盾的时候,就认为群众只看到眼前利益,党代表的才是长远利益,总是这种居高临下的态度。现在情况不同了,一个没有服务群众意识、得不到群众认可的党员,其他方面再优秀也称不上一个合格党员。

      完善党员退出机制,还要有一套科学的设计,特别要注重以人为本、以党员为本,不对自由出党和劝退党员作过多的道德评判,不把这些人推向党的对立面,而是积极敞开大门欢迎他们再次入党。完善党员退出机制具有双重目的,既是教育和警示退党党员,更是教育和警示在党党员。

      要高度重视无职无权党员、守摊型党员、高龄老党员、发展党员家族化问题

      完善科学的党员退出机制,不是认为队伍过大了就一个个切出去,而是怎么让每一个党员都实实在在负起责任、发挥作用,也就是调动八千多万党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真正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这关乎党的长期执政和自身可持续发展。随着党员队伍越来越壮大,管党治党任务更加艰巨,现阶段党员中存在“老、弱、散”的情况尤其突出,部分党员年龄结构偏大,党组织功能发挥较弱,党员队伍涣散。一些党员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组织纪律不强,甚至思想蜕变、腐化堕落,等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着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影响着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削弱了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完善科学的党员退出机制,要重点从党员队伍建设和发挥作用中的薄弱环节入手。比如,“无职党员”发挥作用难的问题。无职无权党员通常对自己的要求低,发挥作用不主动、不积极、有顾虑。在一些农村,很多年轻力壮的党员外出挣钱,留下一些老弱涣散、能力较差的留守党员,这部分党员中的无职党员发挥作用和开展活动的积极性尤其不强,遇事往往“躲、退、让”。对这些无职无权党员,要积极为他们创造条件和平台,让他们积极承担义务和责任。确有不合格并且短时期难以改正的少部分人,可以劝其退党。再比如,“守摊型党员”问题。这些党员认为干多干少一个样,开展工作时得过且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对这些党员,要进行有效的教育、约束和激励,并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增强他们的责任心和危机感。又比如,高龄老党员问题。现在全国退休老党员将近千万,老党员发挥作用差别比较大,要视情况而定,不能一刀切。但是,统筹考虑高龄老党员问题也是实现党科学“瘦身”的一个重要方面。有专家提出,可以考虑把老党员在统计上和发挥作用要求方面,和在岗党员有所区别。也有专家提出,可以把老党员作为荣誉党员,给他荣誉证,荣誉党员享有党员的一切权利,并且尽己所能地为党发挥余热。再如,发展党员家族化问题。在基层新增党员中,有的地区出现发展党员家族化、关系化、利益化的现象,搞近亲繁殖、有偿入党,而一些有才干、有上进心的人却被拒之门外。

      完善科学的党员退出机制,让党员发挥作用,关键要激发党员内生动力,增强党员的主体意识和自身活力。通过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发挥党员主体作用,让广大党员参与到党组织活动中来;让党员有一种主人翁的感觉,参与到正能量中来。让党员从“要我发挥作用”转变为“我要发挥作用”,全面提高党员队伍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作者系中央党校党建部原理室主任)

    “只进不出”会得政党肥胖症

李拓

  建设一个伟大的党是实现伟大梦想的关键

  办好一切事情关键在党。中国的改革开放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事业,必将经历更加复杂的局面,这需要建设一支过硬的党员队伍和党员干部队伍、一个特别能战斗的党。

  但是,不可否认,我党也出现了相当数量的不合格党员,尤其是一些党员干部,他们借助自己手中的权力营私舞弊,轻则贪赃枉法,惟利是图,重则坑害百姓,横行乡里。他们不仅没有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反而败坏了党风,败坏了社会风气,损害了共产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也是党群关系恶化的催化剂。如果让这些不合格党员继续留在党内,混官位、混地位、混职位,不仅无益于改革大业,而且有可能出现不可收拾的危险局面。

  苏联共产党党员人数曾达到1900多万人,不过,其中混入了太多的投机分子。他们入党的原因不是信奉马列主义,而是渴望荣华富贵;入党的目的不是在人民当中起到表率作用,而是谋得一官半职。党和国家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他们却袖手旁观,甚至落井下石。只重数量不重质量,对党而言实在是取祸之道。

  党员规模并非越大越好

  我党有8000多万党员,相当于世界上中等国家人口的数量。这些年来,党员大约以每年二三百万的数量在增加。我们党早已是世界第一大党,也是执政时间最长的政党之一。党员发展的速度不宜太快,1968年10月,《红旗》第四期社论引毛泽东的话:“一个无产阶级政党也要吐故纳新,才能朝气蓬勃。不清除废料,不吸收新鲜血液,党就没有朝气。”意思是要把党员队伍中一些失去功能作用的细胞或有害的物质清离肌体,才能保持生命的旺盛。不能形成无论何人一旦入党,只要不犯法不严重违纪,就可以在队伍里一直待下去的现象。这种体制应该改变。只重数量,只进不出,最终会导致组织得肥胖症,丧失活力。就一个政党来说,不是数量越多越好,特别是对于执政多年的政党,必须要控制一定的比例。什么是先锋队?就是领头冲锋陷阵的人,是有头脑能思维打头阵的人。如果要搞什么“全民党”,只需党中央一纸文件就能做到。

  加入中国共产党不是为了混官位,不是为了混职位,更不是为了搞特权。加入共产党就是对人民作出了承诺,如果不践行就等于撕毁承诺,就应该退出党组织。如今我党的党员数量如此庞大,质量水平难免参差不齐。新时期不合格共产党人的表现主要有:生活上,腐化堕落;工作上,好做样子,无真才实学;作风上,官僚主义横行,高高在上;学习上,不求进取,得过且过。这样的党员就失去了共产党员的本色,不可能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反而成为害群之马。对于上述党员,处理方法也应有所不同,如贪污腐败堕落分子——坚决予以清除,并运用法律的武器对之进行严肃处理,决不姑息;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劝退,不愿意退出者要鞭策之,鞭策无效者请君出“列”;对于不合格者,只要提出退出申请,经考察确实不适宜再待在党内的,就可以允许退党。加入中国共产党是自愿的,退出也应该是自愿的。

  如今对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对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人民群众颇有微词的。就连社会上许多招录选拔,都把党员,当成重要或必要条件。这实在不是明智之举。我们党是一个执政党,在和平环境中,执掌了政权并掌握了大部分资源,谁不是趋之若鹜?今年教育部有一个调查,称近八成大学生有入党意愿。这既值得称赞也值得深思,尤其是对他们的入党动机中功利化倾向,也要引起警觉。

  坚定反腐决心,推进党的建设

  党的腐败不仅败坏了共产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更会毁掉我们这个单一制的国家形态。我们一旦出现共产党执政的危机,所造成的灾难和损失将大大超过苏联共产党失去执政地位所造成的损失。

  中央政治局改进作风八项规定的实施深得民心,但千万不能虎头蛇尾,一定要深入持续地进行下去,遏制腐败蔓延的势头,赢得人民的支持,重拾已经丢失的威望,并进一步制度化,进而形成新的权力文化。当然这样做,会使得一部分官员很不舒服,甚至反感,并千方百计地与中央的规定周旋。这个不要怕,我们有8000多万党员、几千名省部级干部,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处理一部分腐败分子,不仅不会失去什么,反而会给我们党加分。

  中国共产党有巨大的政治优势,这个优势就是动员能力极强,组织化程度也非世界上其他政党所能比拟,发挥好这个优势,我们是可以有效遏制目前党的威信下滑的势头。

  (作者系国家行政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教授)

 健全党员退出机制 对党员分三类进行管理

张锡恩

      中国共产党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政党。解决目前党员队伍规模过大的问题,健全党员退出机制,成为新时期党的建设的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

      国际共运没有党员退出机制的经验可资借鉴

      健全共产党的党员退出机制,从国际共运的历程来看,并没有成熟的历史经验可以借鉴。发达国家合法的共产主义政党,大都以议会斗争为主,为争取选票,都是做扩大党员队伍规模的工作。这些政党对党员的管理比较松散,一般都是每年党员重新登记一次,即填写一张简单表格,交很少的党费或不交党费,管理部门给党员寄发一次党证。这些政党的党员,不需要加入一个基层党组织,也不需要过组织生活,党员退出存在于党员重新登记的过程中,一次政治风波,往往会使党员队伍大大缩水,因而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党员退出机制。譬如,上世纪70年代欧洲共产主义鼎盛时期,西欧国家的共产党党员队伍规模普遍庞大起来,其中法国共产党、意大利共产党都曾经达到180万党员,西班牙共产党也达到90万党员。但是,苏东剧变使这些党的规模迅速缩水,到目前,法国共产党3万多党员、西班牙共产党4万多党员。由于发达国家大都实行多党制,存在许多个政党,特别是有的国家共产党员人数极少,单独计算共产党员在总人口中的比例,似乎没有什么意义。

      社会主义国家执政的共产党,大都经历过领导民族民主革命的武装斗争的过程,这个过程主要是一个争取扩大党员队伍的过程,同时严酷的武装斗争也是陶冶和纯化党员队伍的过程,在取得政权以前不存在党员队伍规模过大的问题。革命成功以后,共产党成为执政党和领导党,党的活动环境和活动内容发生了很大变化,各色人等包括各种投机分子企图利用执政党党员的称号谋取私利的异己分子,蜂拥至党内,党员规模急剧膨胀,给党带来极大的危险。

      例如,十月革命夺取政权前,俄国党党员约为24万;十月革命后,大量非无产者纷纷入党,其中不乏混进党内的野心家、趋炎附势和巧于钻营的人。到俄共(布)八大时,党员总数已达31.3万。为解决党的组织成分变化和党员数量剧增所带来的党内纪律松弛、违法乱纪等问题,八大决定进行全体党员重新登记,清除那些混入党内的异己分子。从1919年3月到同年9月,进行了列宁时期的第一次清党。1919年8月到9月,俄共各地党组织在完成党员重新登记后相继举行了征收党员周,突击征收新党员,仅俄罗斯联邦欧洲部分38个省就有20多万人入党,到1920年3月党员总数又增长到61.1万。这种突击征收党员的做法,实际上又造成了新的党内成分不纯和规模膨胀的问题。1921年3月俄共(布)十大时,党员总数已达73万人,十大又决定在全党进行清党。从1921年3月到1922年3月,进行了列宁时期的第二次清党。到1922年3月俄共(布)十一大时,党员总数已下降为53.2万人。列宁对这种大规模清党的方式虽不尽满意,但认为“必须找出一些在事实上进行清党的办法,即减少党员数量的办法”。斯大林时期,联共(布)又进行了多次清党活动,斯大林借此消灭党内异己,迫害不同政见者,加之清党过程中存在着挟嫌报复、混淆敌我矛盾、动用专政机关等问题,因而造成了大量的冤假错案。苏共拥有24万党员时夺取了政权,拥有几百万党员时打败了希特勒,而到拥有1900万党员时却失去了政权,这种盛极而衰的情景,自然也隐含着党员队伍规模过大和没有形成健全的党员退出机制方面的沉痛教训。

      在目前条件下,要定义党员占总人口比例多少才是适度规模,是很困难的和不现实的,针对当下党建存在的实际问题采取清理党员队伍的有效措施,才是最现实的选择。

       健全党员退出机制成当务之急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夺取政权的曲折革命进程中,党员队伍也从1921年建党时的57人,曲折发展到1949年的约448万人,平均每年增加16万人。中共成为执政党和领导党之后,其吸引力极大,尽管也经历过社会主义改造、反右倾和反右派、民主补课、四清运动、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有关清理党员队伍的运动,但是这种运动式整党整风,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执政的共产党一样,并没有形成一种健康的党员退出机制。到2012年十八大时,党员队伍仍发展到约8300万人。面对党内存在的发展党员把关不严、党员队伍结构不尽合理、党员管理机制不健全,部分党员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组织纪律不强,甚至思想蜕变、腐化堕落等问题,健全党员退出机制,成为新时期党的建设的当务之急。

      如何健全党员退出机制?这需要经历一个过程,在目前没有成熟的国内外经验可以借鉴的情况下,我们党应该大胆革新,创造出崭新的党员管理和退出机制。当前最重要的是要把党章党规中的相关规定具体化、规范化和严格贯彻落实。

      在党的十二大以前,我们党只有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劝退的规定,但从十二大党章开始,已规定“党员有退党的自由”。这就是说,党章中的“退党自由”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包括党员要求退党自由、党组织对不合格党员劝退自由和除名自由、党员自行脱党自由等。

      健全党员退出机制:对党员分成三个类型进行管理

      笔者认为,要贯彻落实“退党自由”的有关规定,根据我们党历史发展的实际情况,并依据以往整党整风的经验,可以大胆创新,通过修改党章党规的部分条文,尝试对党员进行分类管理。笔者认为,为了减轻阻力,比较现实可行的是把党员分为三个类型,即荣誉党员、预备党员、正式党员。

      首先,“荣誉党员”是个全新概念。可以把年龄大、身体差、已经退休、或由于其他原因,长期不能和不便参加党的活动而又不愿意退党的党员,列为荣誉党员;荣誉党员事实上包括了相当一部分党章中所说的“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荣誉党员不参加制度性的党员活动,不用过组织生活,没有党员的制度性义务,不交纳党费,不纳入党员的制度性常态管理;荣誉党员实际上是贯彻党章中关于“劝退除名”的一种特殊方式,仅仅证明过去是党员,表明自己的政治信仰,并终生享有党员的荣誉称号。根据笔者对周围党组织的观察,目前的党员队伍中,至少有20%可以列为荣誉党员,估计全党的绝对数量在1600万以上,这对于目前党员队伍消肿、提升党组织的战斗力,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其次,“预备党员”也是一个全新的概念。在现行党章中,预备党员是指支部大会通过吸收新党员后在一年的预备期内的党员,似乎也是正式党员的一部分,因为很少有预备期满而不能转为正式党员的情况。但笔者这里所说的预备党员,则是指党员的一个全新类型,即大体上相当于目前的“入党积极分子”一类的人员,他们可以只填写一张简单的申请入党的表格,可以自觉自愿地每年向组织提交一份思想和工作汇报,不承担任何制度性意义上的工作任务,只负有道义上的责任而自觉进行修养和锻炼,不履行任何入党手续,不交纳党费,党组织对他们只进行松散管理,只对自觉提供思想和工作汇报的人进行年度考察记档,作为以后吸收正式党员的基干分子,他们实际上是“自行登记入党”的非正式党员。确立这种新型预备党员以后,既可以减小目前党员队伍庞大松弛的问题,也可以扩大而不是缩小党的社会基础,还可以解决目前高校中对大学生入党进行名额限制、把相当一部分大学生拒之党门之外等问题,所有愿意入党的人都可以自行加入预备党员。同时,可以规定过渡措施,把预备党员的预备期逐步逐年延缓,从二年依次过渡到三年、四年、五年,也就是把预备党员吸收为正式党员的时间最终过渡到预备期五年,这样既可以在五年的时间内延缓吸收正式党员约600万人,同时可以提高党员的质量,把真正符合条件的优秀预备党员吸收为正式党员。

      再次,“正式党员”也是一个发展了的概念。在现行党章中,一般理解是指预备党员期满转正后的党员。这里所说的正式党员,是指新型预备党员在较长的预备期满后(前述预备期从二年逐步过渡到五年),通过严格的入党程序,把最优秀的经过长期考验的优秀分子直接吸收为正式党员。确立“正式党员”的概念后,可以取消原来党章中的“预备党员”概念(因为单独列为上述一类党员),也就是支部大会通过吸收新党员后即为正式党员,不再需要一年预备期后再转为正式党员。这样既可以简化党员管理制度,同时因为已经有了更长时间的预备期,也可以提升和保证党员的质量。正式党员应该是目前谈论的“适度规模”的党员。

      最后,严格按照党章中“退党自由”的规定,清理现有的“正式党员”。贯彻落实退党自由的规定,必须真正转变观念,对于退党的人员不得有任何歧视,不得侵害他们的任何公民权益。对现有的党员队伍进行“荣誉党员”的分离缩编之后,真正落实党员要求退党准退、不合格劝退和除名、不履行党员义务即为自行脱党,这样党员队伍既可以瘦身消肿,又可以纯化和精干党员队伍,优化党员结构,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根据笔者参加文化大革命以来的历次整党运动和党员重新登记的经历,在以往的任何一次整党和党员重新登记的过程中,事实上都有一部分党员因为精力衰退很想退党、但因为担忧受歧视而没有提出退党;也有一部分长时间不参加党的活动和未交纳党费、实际上已经自行脱党、而又被动员重新登记为党员;更有一部分不情愿登记而又因各种担忧重新登记为党员。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之一是地方整党的组织者和领导者,碍于面子和担忧损伤政绩,往往对这些“消极分子”进行再教育和再动员,直到重新登记为党员为止。相反,如果转变观念,真正落实“退党自由”的规定,根据笔者的直觉和观察,党员队伍还可以至少缩编10%,也就是绝对数量可以缩小800万以上。

      根据笔者的计算和估计,通过实行“荣誉党员”分离和“预备党员”延缓分离,正式党员可以缩编3000万左右,加上生老病死的自然淘汰,党员队伍可望回归到十四大时的5100万左右,或许这是可以思考的“适度规模”的参考坐标。

(作者系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执政地位更需常态党员退出机制

宋玉波  贾永健

      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工人阶级、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其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先进性和现代性,不仅关系着她配不配得上称为“先锋队”,更关系着她能否担当得起引领中华民族复兴、实现伟大的中国梦的艰巨使命。流水不腐,户枢不蠹。任何事物,要永葆青春活力,必须吐故纳新。科学、合理、常态的党员退出机制,就是中国共产党永葆青春活力的不二选择。

      国外政党的常态党员退出机制做法及特点

      有着完善的党员退出机制,不断筛选和淘汰不合格成员,是各国政党保证党员质量、加强自身建设的通行做法。特别是那些政纲党章连贯和政党纪律严格的刚性政党,都普遍设置了党员退出机制,以保证党员条件和质量。

      法国社会党的党章规定了严格的党员退出机制,其党员身份可以因注销、辞退或开除等处置而丧失。党章特别规定:在任何情况下,议会内的社会党党团成员都应接受党的章程并遵循党的策略,遵守其党团投票统一的规定;否则,党的全国理事会可鉴于其行为和品德的性质对党造成的严重损害,对其宣布警告、惩戒、暂时停止、暂时开除直至最终开除的处分。德国社会民主党党员的党籍可以因死亡、退党或被开除而终止。党员有退党的自由,但必须做出书面声明,退还党证视同发表退党声明。若党员严重违反党代表大会或党组织的决议而给党的利益造成损害,或者有不名誉行为或严重违背党的原则,党组织的仲裁委员会依据党纪审理程序给予其最重到开除出党的处罚。英国工党党章赋予全国党章委员对违反纪律条例的党员进行处置的权力,处置措施包括谴责、停止党内职务或党内的代表权、停止或撤消对其候选人或后备候选人的提名和开除出党的处罚。党章还针对议会中的党员设置了议会党团督导员制度,对那些不按党的意图在议会中发言和投票、不服从党的命令和决议的工党议员进行处置,惩戒措施就包括“建议党的领袖将其开除出党”。

      国外政党的党员退出机制,主要有如下特点:其一,主动退出和被动退出并重。允许党员自由主动退出,是现代政党包容、开放气质的展现,是对党员的尊重,是对其政治价值自由选择权的尊重,也是对自身价值立场的自信和坚守。设置被动退出方式,是政党为保持自身先进性和战斗力而对有违规违纪行为等不合格党员的主动筛选和淘汰,体现了政党对党员质量和党员义务的坚持和维护。其二,退出机制的重点适用于政治精英党员。作为一种对党员不利的处置措施,各政党对被动退出一般都作了详细规定,重点围绕掌握政治权力而对本党政治地位和形象有重大影响的精英党员,进行严密的制度设计,强化管理、督促其履行党员义务。其三,被动退出的标准较高。国外政党对党员的义务要求相对较低,所以普通党员对义务的不作为一般不会导致退出机制的启动,只有存在积极违纪行为或不服从党的命令和决议从而给本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时,才会启动党员退出机制。其四,正当程序规则是核心理念。根据“任何人不得在与自己有关的案件中担任法官”原则,剥夺党员资格须有独立的裁决机构进行庭审和裁决,“在广义上剥夺某个人的利益时,必须保证他享有被告知和陈述自己意见并得到倾听的权利”。其五,无论自动退党还是被动退党,除受党推荐担任的官职外,当事人在所属政党之外的各种权益不受影响,这为普通党员改变政治信念、自愿退党提供了宽松的条件。

      政地位更需常态退出机制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地位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政党相比存在很大差异,因而对党员质量也有更高和更特殊的要求。相应地,中共党员退出机制也应更严格。

      一是惟一执政的政治地位,要求克服入党动机的功利性。中国共产党是国家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掌握着各种政治资源甚至社会经济文化资源,因而加入中共存在一定的获利性,比如担任国家公职的机会和利益。因此在逻辑上,某些党员的入党动机存在投机牟利的可能。这与中国共产党的性质格格不入,是长期执政的中共在党员管理中必须加以警惕和克服的消极现象。

      二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性质,要求党员的纯洁性。一是信仰的纯洁性,忠诚信仰马克思主义并坚持共产主义理想;二是利益的纯洁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除了法律和政策规范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三是作为工人阶级、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要求党员的先进性。思想先进性表现在以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为行动指南,道德先进性表现为带头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道德和价值体系,行动先进性表现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西方政党不具备中共上述政治地位和政党性质,因而对党员质量要求相对较低。但二者存在着相同的时代特点——现代性,即都是现代政党,因此要求充分具备开放、包容和自信等现代政党气质。“衡量一个政党是否具有现代性,首先就要考察其是否具有开放性。”开放性主要体现在能以包容和自信的宽宏精神赋予并接受公民入党的自由和完全的退党自由。这也是建立、发展和完善党员主动退出机制的基本根据之一。

      常态党员退出机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第一,自愿退出与被动退出并行的原则。现代政党应当具有开放包容气质和海纳百川胸怀,应赋予其成员完全的主动退出自由。中共党章虽然规定“党员有退党的自由”,但在现实中,“自由”退党和被动退党一样,都会面临严重的不利后果——某些正当权益,甚至宪法规定的某些公民权利往往难有保障。党员自愿退党不应该是政治污点,其公民权利不应受到任何损害。即使对于那些被劝退、除名甚至开除者,只要没有违犯国法,其正当权利也不应该受到损害。只有善待退党者,党的退出机制才会正常运行,才会有效发挥作用。

      第二,普通党员和干部党员区别对待的原则。中共惟一执政党的政治地位、性质与宗旨,要求对不合格党员要坚决清退,以保持党的纯洁性、先进性,维护党的廉洁形象,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在8000多万党员中绝大多数是普通党员,位高权重的是极少数,有一官半职的也不太多。但是,这相对少数中不纯洁、不清廉、不合格的占比却相当大,对党的形象和执政能力的负面影响也很大。因此,对普通党员中的不合格但并无严重过错者应以劝退为主,必要时可以除名或不予登记;对于那些因理想信念改变而要求退党者,应该尊重其选择;对于干部中的不合格党员或者腐化堕落者,则应采取坚决、严厉的组织措施。

      第三,遵循正当程序规则。由于中国的特殊党情、国情,党员身份与政治前途难分难舍,因此,处置不合格党员必须慎重严肃,必须将程序正义作为党员退出机制之魂。当前相关文件规定的党员退出机制的主要理念是民主原则,民主评议是认定并处置不合格党员的主要形式,但是过度依赖民主原则会有“产生多数人暴政”的风险。所以,党员退出机制必须引入正当程序规则,使之与民主原则相得益彰,只有保证程序正义,才能实现实体正义。

(作者分别系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导;西南政法大学2011级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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