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13/2/1 来源: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3年进城务工人员

随迁子女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鄂高考〔2013〕2号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江汉油田教育集团:

      根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实施办法(试行)》,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职统考)从2013年起开始接收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省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在我省报名,为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在我省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随迁子女考生具有我省高中阶段教育的学籍,并在我省完成三年的高中阶段教育学习;

      4. 考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合法稳定职业、在现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二)外省户籍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的随迁子女,报名参加普通高考、高职统考时与我省考生一样只能选其一项,不能兼报。报名参加高职统考必须具有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中等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在校生;

      3.高中阶段弄虚作假报名并违规参加过普通高考的应届生;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机构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时间

      2013年随迁子女实行手工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3年2月26日至2013年3月1日。2013年3月4日各市(州)向省上报考生报名信息及相关考务用表。

      三、报名地点

      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随迁子女在学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报名;往届随迁子女在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工作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进行报名。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应届随迁子女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资格审核由考生学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往届随迁子女的资格审查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工作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负全责。各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要指定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分管高考的负责人负责资格审查认定工作。

      (二)随迁子女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本人报名申请,并上交本人居民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高中学籍证明材料(见附件1)等复印件。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房产证或由我省居住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

      (三)应届随迁子女资格审查时应出具本人学籍证明材料(见附件1),经就读学校及当地县级教育局基础教育部门审核盖章,与考生其他材料一并报送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审查。

      往届随迁子女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基础教育部门出具的湖北省内高中毕业证证明材料,与本人其他材料一并报送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审查。

      五、报名方式及办法

      2013年随迁子女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手工报名,具体办法如下:

      领取报名卡。考生凭学校和教育基教部门核准的学籍证明、当地派出所办理的居住证明到当地考试机构完成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后缴纳报名考试费,领取报名卡。

      现场报名(采集信息)。2013年2月26日-2013年3月1日,考生在区县教育考试机构,按照《2013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信息采集办法说明》中有关要求,录入个人报名信息并保存。教育考试机构组织专人录入学校或相关单位提供的学生评语。

      现场确认。考生现场通过二代身份证阅读器识别、核准本人基本信息同时进行电子照相,并对打印的本人《2013年随迁子女普通高考报名登记表》中的个人信息进行校对、签字确认。

      随迁子女考生高考报名号编排规则与我省考生相同。

      六、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各中学要高度重视随迁子女高考报名工作。此项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的客观要求,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是我省高考报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地要加强随迁子女高考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我省高考报名相关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宣传和组织管理工作,加强考务工作人员和考生的培训和指导,严密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随迁子女高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随迁子女报名资格审查。各地要将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明确到岗,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要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工作流程,认真审查学籍和住所证明。要与学籍管理部门以及其它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切实做好随迁子女的报名工作。要切实杜绝“高考移民”;杜绝不符合随迁子女报名条件的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实行问责制,出现问题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主管负责人的责任。

      (三)随迁子女考生报名时须认真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签字同意后方能进行报名。

      随迁子女考生应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有关报名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报名手续。报名登记表核对只能由考生本人完成,考生须认真校对并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如因本人失误造成报考科类、性别、姓名等信息错误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逾期不报名视为自动放弃。

      (四)由于我省2013年普通高考艺术类报名已于2012年11月完成,美术统考和艺术类校考均已举行,2013年随迁子女普通高考报名限文史、体育文、理工、体育理等四个科类,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个科类参加考试。

      2013年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中职生报考我省高职统考分为文史、理工两个科类,考生不可以兼报艺术类专业。报名信息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后,考生不能再更改报名号、考试科类等重要信息。

      (五)报考体育类专业的随迁子女考生在缴纳普通高考报名费的同时通过手工方式缴纳体育专业素质测试费。

        附件1. 《2013年外省户籍随迁子女考生学籍证明》

                   2. 《2013年外省户籍随迁子女考生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3. 《2013年外省户籍随迁子女考生普通高考报名登记表》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1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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