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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社会转型实践中认识时代真理
宋惠昌
社会现象及其所反映的本质非常复杂,因而,对其认识的难度也很大,达到真理性认识的道路,既漫长,又曲折,付出的代价也很大。我们可以不再去重复人类对近代以前社会形态的认识之路,只要回顾一下对社会主义革命与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对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这个道理的理解,就会更加深刻。
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转变,是人类对社会形态认识上的一个巨大飞跃。但是,对如何正确认识科学社会主义的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特别是如何正确认识和妥善解决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大量理论和实践课题,也必须经过反复的、曲折的探索之路。从过去单纯的计划经济体制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改革进程中具有决定性的一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人们越来越感受到它的重大意义。但是,有时候人们也会感到似乎是那只“看不见的手”,搞乱了原来的“正常生活秩序”,觉得无所适从。于是,有的人难免在思想深处会产生这样的困惑——计划经济不是挺好的吗,何必搞市场经济呢?时至今日,为什么有的人还会产生这样的思想呢?如果从认识论的角度说,这是没有能够透过现象看到事物的本质,或者说是把现象看成就是本质。当然,在实际生活中,现象与本质常常是不一致的,甚至现象(有时是假象)还会掩盖本质,否则,如果看到现象就认识到了本质,那样的话,认识真理不就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了吗?
如果认真分析一下现实生活,就会发现一个现象,即不少人虽然实际上已经生活在市场经济时代了,但其思想认识仍然停留在旧的单纯的计划经济时代,习惯于在过去那种“熟人社会”的按部就班的秩序中生活,对经常要面对着与“陌生人”打交道、变动不居这个市场经济的新秩序,感到很不习惯。近几十年的改革实践证明,恰恰是这种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是“乱”一些的市场经济秩序中,竞争机制激发出了个人的创造性、积极性,从而使社会焕发了勃勃生机;而旧的单纯的计划经济秩序,表面上是“整齐”、“划一”、“稳定”,实际上束缚了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我们不能说传统计划经济秩序一无是处,也不能说市场经济秩序完美无缺。但是,以上述的那些表面现象,来肯定前者、否定后者,这就是在歪曲事物的本质了。在当前,充分肯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强大动力作用,就是我们需要认识到的时代真理。当然,整个社会达到这样的认识水平,还需要走漫长、曲折的道路。
从人类文明发展的进程来看,从传统集权政治体制走向现代民主政治体制,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大趋势。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必然会出现一些新现象,比如人们的权利意识明显增强,个人的利益要求得到强烈表现,这自然是社会进步的一种反映;当然,也会伴随着出现一些新问题,比较突出的,就是一些地方的群体突发事件,时有发生。这一类事件的发生,一开始上下都有震动,国内外议论纷纷;但是,久而久之,人们似乎就逐渐习以为常了。对于一些地方干部来说,一开始显得很被动,甚至无从措手;但是最近一个时期里,一些地方的党政干部,对这一类事件的处理,就显得成熟多了:主要负责人走到第一线,面对群众,坦率地说明问题,明确地回答质疑,实事求是地作出承诺,很快就取得了群众的理解,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可以看出,对突发群体事件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关键是由领导干部的认识决定的。在这方面,我们有许多经验教训。在对待突发群体事件的问题上,必须真正树立起人民当家作主的意识,而既然人民当家作主了,人们自然就有权以合法方式表达自己的正当诉求。
这是什么?这就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事实证明,只有这样的民主政治意识,才能使我们的领导者真正站到群众的立场上,与群众同命运、共呼吸。有了这样的立场和态度,我们就自然会正确处理突发群体事件了。因为,我们在实践中掌握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个时代的真理。这个事实说明,通过对偶然的突发的群体事件的马克思主义分析,我们正在由民主政治这个“必然王国”走向它的“自由王国”。
总之,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开辟了一条通向真理的正确道路。这就是说,要取得真理性的认识成果,我们必须沿着这条道路前进。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只要按照这条认识论的道路走下去,真理就会唾手可得。人们要获得真理,还要经历许多曲折、付出很大代价,这主要是由客观条件和主观原因造成的。所以,认真研究认识过程中这些主客观因素的性质及其作用,对于我们不断提高认识水平,取得更多的认识成果,是很有价值的。
(作者系中央党校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