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2/9/14 来源: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

(试点)面试暂行办法

      面试是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教师资格考试的必要环节,属于标准参照性考试。

      一、考核目标

      面试主要考察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的教师基本素养、职业发展潜质、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等,主要包括:

      (一)良好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和思维品质;

      (二)仪表仪态得体,有一定的表达、交流、沟通能力。

      (三)具备所教专业必需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

      (四)能够恰当地运用教学方法、手段,教学环节规范,较好地达成教学目标。

      二、考核内容与要求

      (一)职业认知

      1.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从教愿望,正确认识、理解教师的职业特征,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能够正确认识、分析和评价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师德问题。

      2.关爱学生、尊重学生,公正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关注每一位学生的成长。

      (二)仪表仪态

      1.仪表整洁,符合教育职业和场景要求。

      2.举止大方,符合教师礼仪要求。

      3.肢体语言得体,符合教学内容要求。

      (三)思维品质

      1.能够迅速、准确地理解和分析问题,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

      2.能够清晰有条理地陈述问题,有较强的逻辑性。

      3.能够比较全面地看待问题,思维灵活,有较好的应变能力。

      4.能够提出具有创新性的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四)言语表达

      1.语言清晰,语速适宜,表达准确

      口齿清楚,讲话流利,发音标准,声音洪亮,语速适宜。

      讲话中心明确,层次分明,表达完整,有感染力。

      2.善于倾听、交流,有亲和力

      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善于倾听别人的意见,并能够较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

      在交流中尊重对方、态度和蔼。

      (五)教学设计

      1.了解课程的目标和要求,准确把握教学内容

      准确把握所教的教学内容﹑理解本课(本单元)在教材中的地位以及与其他单元的关系。

      2.根据教学内容和课程标准的要求确定教学目标﹑教学重点和难点。

      3.教学设计要体现学生的主体性,因材施教,选择合适的教学形式与方法。

      (六)教学实施

      1.能够有效地组织学生的学习活动,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有与学生交流的意识。

      2.能够科学准确地表达和呈现教学内容。

      3.能够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进行演示教学。

      4.能够较好地控制教学时间和教学节奏,合理地安排教与学的时间,较好地达成教学目标。

      三、测试方法、程序

      基本方法及程序:采取专业概述、讲课、答辩的方法。

      1.考生根据自己所报考的专业,按照大纲指定的教材(目录附后),任意准备一本教材。考试当天,带入考点。

      2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

      3.根据考生所带教材,由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取教材中的相应章节,确定考生面试内容。

      4.由工作人员引导至机房,进行备课及ppt制作(1小时)。

      5.到相应考场进行面试。

     6.考生进行专业概述5分钟;

      7.考生进行ppt教学演示10分钟;

      8.考官针对考生课堂教学进行提问,考生进行答辩10分钟;

      9.考试结束,考生离开考场。

      附件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指定教材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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