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页 >> 自学考试 >> 社会助学 >> 正文
教育部发布第33号令 自考违规处理力度进一步加强
教育部发布第33号令
自学考试违规处理力度进一步加强
2012年4月份自学考试将于2012年4月13-15日进行,我省共有25.8万考生参加考试,共计报考61万科次。
为进一步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秩序,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中违规行为的处理,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人员的合法权益,教育部发布了第33号令,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原教育部第18号令)做出了修改。第33号令明确界定对出现下列违规行为的考生作出停考处理:“(一)组织团伙作弊的;(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同时,对于参与考试作弊的在校学生、在职教师也作出了明确的处理规定,第33号令第十二条规定:“在校学生、在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一)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二)组织团伙作弊的;(三)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
自2010年4月份自学考试以来,我省共有1000多名考生因他人代考、故意撕毁或损毁试卷等严重作弊行为受到停考处罚。从本次自学考试开始,我省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违规考生。为防止考试违规行为的发生,省教育考试院采取了加强报名资格审查及考生身份信息核对、屏蔽考场手机信号等一系列加大考场监管力度的措施,确保考试安全与公正。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应按照自学考试《考生须知》上的要求参加考试,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
自学考试考生可在考前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考场安排。考试期间还应注意劳逸结合,保持良好的身心状态。

- 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专栏
- “大就要有大的样子”——献
- 王沪宁:乘新时代东风 放飞
- 汪洋:切实加强政协系统党的...
- 人民日报社论:向人类最伟大
- 习近平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
- 权威论坛:马克思主义依然深
- 任仲平:他的英名和事业永世...
- 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
- 国办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
- 穆虹: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
- 尤权:推动我国新型政党制度
- 习近平: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
- 赵乐际:忠实履行党章宪法赋...
- 孙春兰: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
- 栗战书: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
- 每一个人都是新时代的奋斗者
- 监察法颁布 反腐开新篇:四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 坚定不移把教育系统全面从严
- 栗战书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
- 国务院26个组成部门最新“一
- 丁薛祥: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
- 刘鹤: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 军报: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 一张图,带你看懂《宪法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