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布置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12/4/1 来源: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3月31日,湖北省教育厅召开全省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布置会议,传达落实省政府“湖北省学前教育暨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部署和推进全省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湖北省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黄国雄,省教育厅副厅长徐雁冰,省教育考试院党委书记、院长江畅出席会议。全省各市(州)教育局分管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招生考试机构的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各考点高校副校长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徐雁冰同志主持。

      黄国雄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谈到,省政府3月29日在咸宁赤壁市召开了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推进会,郭生练副省长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抓住机遇,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安排好建设资金,确保建设进度与质量。同志们要认真学习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

      黄国雄指出,国家教育考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标准化考点建设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具体工作,关系到每一名考生的切身利益,每一个家庭的核心利益,事关国家考试的公平公正,党和国家领导人历来高度重视,全社会方方面面高度关注,所以,我们必须要下最大力气抓好、抓紧、抓实这项工作。

      黄国雄对推进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的四点具体要求。第一,要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第二,要切实加强协调,落实建设资金;第三,要切实强化统筹,确保工程质量;第四,要分步推进,确保项目的建设进度。

      黄国雄要求,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要加强协调与指挥,做好各项衔接工作,要尽快形成建设方案和技术标准,建立严格的考评、督查、问责机制;加强标准化考点的标准规范研究,正确处理现实需求和事业发展的关系,做到实用性、先进性、科学性相结合;加强监督检查,注意收集并通报标准化考点建设情况,充分保障建设进度。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财政厅通知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本地区建设工作的具体推进和落实;加大自身投入,落实配套资金,确保资金到位,加强资金管理,保证合理运用;认真做好工作方案的制定和技术标准落实工作,加大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公开招投标、工程监理和验收程序,确保建设质量。

      徐雁冰在会上表示,我省教育考试工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与关心,各级政府及部门对教育考试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帮助。今天,省教育厅继3月29日的“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推进会”后,在此又专门召开会议,布置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希望各地、各高校要及时传达这两次会议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郭省长、黄秘书长和蔡书记的讲话精神,立即启动本地区、本单位的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

      徐雁冰强调,各地、各高校要在争取领导重视、资金投入、工程进度和优质安全四个方面的基础上抓好落实工作,继续发挥教育系统能吃苦、肯吃苦、吃得了苦的优良作风,抓住机遇,迎难而上,扎实推进我省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

      会上,省教育考试院对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进行了布置。武汉市招考中心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了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经验。大会结束后,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的负责同志举行了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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