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速行动 周密部署 我院全面启动治庸问责工作

发布日期:2011/8/30 来源: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8月22日上午,院党委书记、院长江畅同志在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党委扩大会议,专题讨论关于在我院全面启动治庸问责工作的具体部署。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及院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治庸问责工作的会议精神和总体要求,并就我院全面开展治庸问责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会上,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省教育厅开展治庸问责工作动员会议精神,热烈讨论了我院治庸问责工作实施方案的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初步修改意见。会议明确我院治庸问责工作自8月22日正式启动,分为动员学习、自查整改、督察问责、总结提高四个阶段实施,并初步确定了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和要求。会议进一步要求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在8月22日下午下班之前认真审阅并完成对我院治庸问责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正式修改。

      针对我院开展治庸问责工作,会议提出了以下几点要求:

      一是全院各处室、院属单位要认清形势,深刻认识开展治庸问责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动员,形成共识。

      二是结合教育考试工作实际,明确并抓住我院开展治庸问责工作的重点。会议提出,“庸、懒、散、软”等问题表现为三个层次:表面懒散、组织纪律性差等低层次问题;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中间层次问题;体现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高层次问题。会议明确指出,我院开展治庸问责工作要紧密结合教育考试的工作实际,杜绝低层次问题的出现,重点在改善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质量上下功夫,落实到规范办事、提高考试服务水平上。

      三是要做到全面覆盖,将治庸问责工作与目标责任管理工作、规范考试管理警示教育活动、日常工作、大幅度的员工培训工作结合起来,着力突出“规范办事、提高考试服务质量和水平”的重点,推进全院各项工作的优化。

      四是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严防死守,成立治庸问责工作专班和督察小组,确保我院治庸问责工作广泛动员、认真自查、切实整改、形成机制。会议决定成立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院纪委书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及院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治庸问责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院办公室主任兼任,副主任由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任,并成立由院领导班子成员组成的治庸问责督察小组,随时进行抽查和检查,确保我院治庸问责工作的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治庸问责工作办公室

打印本页 导出pdf 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