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先争优要求“实”

发布日期:2011/4/15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广西日报》

李柏君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目的在于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带头作用,更好地服务广大群众,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因此,创先争优一定要在“实”字上下功夫。   

      一是党员承诺求实。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要充分认识到,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党员承诺,绝不是走过场,一定要避免只是嘴上说说、墙上贴贴,搞形式主义。古语有“一言九鼎”、“金口玉言”、“承诺是金”。既然承诺了,就要落实。要把握关键环节,一层一层地抓,一项一项地抓,把求实真正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项工作。既然承诺了,就应该敢于负责任,切实兑现许下的承诺,以实际行动和成效让群众满意。   

      二是为民办实事求实。“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对领导干部来说,造福百姓,是当官的职责。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党员干部要以争创一流为目标,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把群众的合理诉求、群众的实际困难和疾苦,当成大事,予以高度重视并积极解决,真真正正做到为民办实事。要把基层群众最盼的、最急的、最难的事办好,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解决好,真真正正让群众得到实惠。   

      三是发挥先进带头作用求实。创先争优活动要有成效,必须发挥好党员先进带头作用。这不能只停留在表面上,不能只喊口号,要用实际行动“创先进,争优秀”。把党员的上进心、荣誉感激发出来,把干事创业的“内在力”激发出来,带动更多的人创先争优,使创先争优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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