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的职责为: 依据国家和省考委有关规定,研究拟订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专业开考计划,指定主考学校或专业指导学校;组织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名、考试、评卷、登分工作;审核办理考生转考、免考手续;建立和管理考生考籍档案,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和毕业证书;对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包括社会力量助学)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主任:方 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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