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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的职责为:
依据国家和省考委有关规定,研究拟订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专业开考计划,指定主考学校或专业指导学校;组织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名、考试、评卷、登分工作;审核办理考生转考、免考手续;建立和管理考生考籍档案,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和毕业证书;对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包括社会力量助学)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主任:徐春生
自学考试报考咨询、考试违规举报:027-68880250
自学考试转考、电子档案、毕业证申请和认定、自学考试成绩认定:027-68880323
自学考试专业设置、课程安排、自学考试课程免考:027-68880241
本科毕业前置学历审核、自学考试助学投诉与建议:027-68880287
综合科电话:027-68880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