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考报名通知

发布日期:2010/3/5 来源:本站原创

  一、报名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07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

  2.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被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3.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按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考试)。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3月9-28日(28日中午12点停止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间:3月25-28日。

 

  三、报名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武汉地区招生单位的考生,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地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楼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报考三峡大学、长江大学的考生到所报学校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四、报名办法

  报考者须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登陆网址,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在网上报名时间内可以修改),获得系统分配的报名号后,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持有关证件到所报考的院校进行资格审查,再持报考《资格审查表》,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办理相关手续。未到现场确认点办理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考生在报名前要准备好本人身份证、学位证、工作证、照片、报考资格认定材料,到所申报的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后,亲笔填写《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并贴上近期同底片二寸免冠照片。

  各学位授予单位要成立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小组,逐个对考生获取学士学位时间、报考资格、报考语种、考生身份、参加报名考试的地点等进行严格审查,对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发放《资格审查表》,并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我省考生申请外省学位授予单位,必须持有资格审查合格后的《资格审查表 》,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我省招生单位招收外省考生,应向我院报送招收外省考生人数及来源情况。

  现场确认点须提前印制2010年版《非全日制攻续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在报名现场发给考生,并提醒他们仔细核对打印出来的《报名情况登记表》。经考生现场确认签字后的信息,一律不再更改。

 

  五、其它相关事宜

  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2010年5月30日(星期日)9时至11时30分;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5月30日(星期日)14时30分至17时30分。

二○一○年三月三日

 

  附件1:

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

  报考者登录有关考区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二、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确认之前,报考者须接受拟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资格审查。

  1.报考者须亲笔填写(不得代填、打印或复印)《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简称《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贴近期同底片二寸免冠照片。

  2.有关学位授予单位应严格按照学位办[2010]2号文件规定,对报考者的学士学位证书真伪、获取时间、报考资格、报考语种进行审查,并核对《资格审查表》上所贴照片是否与报考者本人相符;审查人在报考者《资格审查表》上签字确认是否同意其报名考试;对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考试的,还须签署是否同意其异地报考。最后在报考者照片上和审查意见处加盖学位授予单位学位管理部门公章。《资格审查表》一份由学位授予单位存档,另一份交报考者现场报名时使用。

 

  三、现场确认

  1.报考者持一份《资格审查表》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有关报名点根据报考者《资格审查表》和有效身份证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当场拍照。同时,向报考者逐个发放《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等有关规定文件。

  2.报考者当场核对打印出来的《报名情况登记表》,并认真阅读相关内容后,签名认可。

  3.《资格审查表》和《报名情况登记表》由各报名点一一对应收齐,报名结束后交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办存档。

 

  附件2: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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