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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岗位风险防控 湖北试为县委书记健康成长“开药方”
“县委书记队伍建设总的情况是好的,同时存在着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一些地方涉及县委书记的信访件比较多,有的地方县委书记违纪违法情况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如何解决?如何保护县委书记健康成长,激励县委书记干事创业?1月9日,湖北省纪委和黄冈市委召开“县委书记岗位风险分析及预警防控”课题研讨会,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崔海容,湖北省委常委、纪委书记黄先耀,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政策研究室有关专家和北大、清华有关专家和学者与会研讨。
为什么县委书记岗位风险高?与会专家认为,“关键是权力过分集中,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据悉,从2009年8月起,湖北省纪委和黄冈市委联合组成课题组,对“县委书记岗位风险预警防控”课题进行研究。课题组对20多位在任或曾任县委书记的领导同志进行了调查走访,召开了多次专家学者座谈会,并形成课题报告。报告提出,防控县委书记岗位风险,应重在规范县委书记的决策权和用人权,重在创新监督机制。
“制衡”是规范用权的关键。报告指出,一些地方集体决策时往往以书记的意见和态度为主要依据,民主集中制度得不到较好落实。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防止“权力过分集中于书记”的现象。在具体决策中特别是在对重要事项、重大部署、重点工程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决策时,应严格实行“议决权”与“否决权”分离制衡机制,把民主集中制落到实处。
县委书记另一大权力是选人用人权。针对这一问题,研究报告提出,应在选人用人各个环节明确界定县委书记的用人权限,同时扩大乡镇和部门负责人公推公选、公开选拔的范围和力度。对县委书记的用人行为,要结合选人用人公信度调查,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年度报告制和失察追究制。
一些专家说:“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已经被大家普遍接受。如何破解‘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弱、下级监督太难’的问题呢?关键是让纪委取得独立的监督权”。研究报告提出,要加强县委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责,纪检、组织、审计、检察等具有监督职能的部门领导成员可实行交叉任职制度,便于整合资源,加强协作,形成监督合力。
据悉,湖北省纪委拟在此研讨和充分吸收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意见的基础上,出台县委书记岗位风险预警防控的一些具体措施,促进县委书记队伍建设,为县委书记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