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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反腐倡廉要注重制度创新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更加有效地预防腐败,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新成效。高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一直享有“圣洁殿堂”的美誉。但近年来,高校腐败案件常有发生,尤其是有的著名高校也出现腐败案件,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尽管腐败分子在高校的干部和教师员工中是极少数,但对高校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极为不利,其社会危害十分严重。
从高校发生的形形色色的腐败案件看,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的原因是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还不够健全。近几年来,高校规模不断扩大,教学投入大幅增加,基建工程、物资采购逐年攀升。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一些不法商家用各种手段腐蚀拉拢高校系统干部,少数党员干部经不起诱惑,在招生录取、经费使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等过程中谋取私利,最终走向腐败。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点,编制严密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是反腐败的保证和核心。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高校也制定了一大批制度规章,权力运行基本上能够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但也应该看到,在高校的反腐倡廉建设中,制度缺失、制度不落实的问题仍然存在:有些制度操作性不强,落实难以到位;有些制度不配套,作用相互抵消;有些制度缺乏刚性,没有得到执行,等等。因此,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要求,大力加强高校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
一、高校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要注重链接,提高科学性
制度要行之有效,就必须按照全面、联系、发展的思路建章立制,切实保证权力在制度化、法规化的轨道运行。在高校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中,要把制度的链接性放在突出位置。
第一,权力和责任要链接。如高校自主招生的制度,必须按照权责相当的原则,对有关权力的责任要求规定得清楚,绝不能出现有权无责或权重责轻的现象。
第二,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要链接。高校的每一项制度颁布后,必须加强对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建立督办机制,促使党员干部遵章行事。要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和人员要及时纠正处理,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和法律处理等手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不同制度之间要链接。高校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要注重不同制度之间的内在关联度,使它们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相互提升。如基建工程,不仅要有招投标制度,还必须有相应的内控机制、实施细则,形成覆盖面广、层次分明、结构严谨、纵横有序的“制度链”或“制度网”,确保高校基建工程成为廉洁工程。
第四,制度和教育、监督要链接。在高校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教育、制度、监督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三者缺一不可。要一起谋划,一起部署,用教育、监督促进制度的落实,又用制度保证教育的开展和监督的加强。
二、高校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要突出重点,增强针对性
任何权力行为都要用相应的制度进行规范,有权的地方就要有制度,但是必须抓住重点。党的十七大报告在关于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中要求:“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这些监督的重点,同样也应该是制度建设的重点。
第一,要抓住高校各级领导干部这个重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手中掌握着重要的权力,其言行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规范权力行为,首先应当规范的是这些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为,要建立健全规范高校领导干部权力行为的制度体系,尤其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在高校的制度建设中,还要把自律和他律有机结合起来。如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的财产收入申报制度、重大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民主测评制度等,多渠道多形式地了解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等方面的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及时解决,使高校领导干部增强自律意识,努力做到秉公用权、廉洁从政。
第二,要抓住干部任用这个重点。反腐倡廉建设,选准用好人至关重要。要以发扬民主为主线,建立健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等制度机制,不断扩大教职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实现干部任用制度的科学化、民主化,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高校的干部选准用好。
第三,要抓住权力密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招生、人事、基建、财会、物资采购等这些权力密集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岗位,是腐败最容易发生的地方,必须建立严格的制度,切实加以规范。如通过深化物资采购制度的改革,优化采购方式,规范采购程序,明确审批权限,强化服务功能,建立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物资采购制度。又如通过深化经费管理制度的改革,规范财权。要通过建章立制,严格收支两条线,对收支的范围、程序、标准作出科学界定,实行收费统一管理,财务统一核算,堵住乱收费的源头,把牢经费使用的关口,减少腐败的发生。总之,要边实践边探索、边改革边完善、边总结边提高,健全各类规章制度,把权力管住用好。
三、高校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要与时俱进,彰显时代性
高校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制度要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就必须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及时跟进,增强前瞻性。
第一,高校的制度建设要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相适应。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积极推进,高校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也要不断创新,该完善的完善,该废止的废止,该发展的发展,绝不能停步不前。
第二,高校制度建设要与反腐倡廉进程相适应。反腐败是一个艰巨复杂的长期过程,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如当前高校的腐败就出现了许多新的特点,从直接收受钱物到利用市场交易形式或其他手段变相受贿,从为本人谋利到为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从单一的权钱交易到复合的权钱、权权、权色交易,等等。高校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要充分发挥作用,就必须根据这些新变化,既立足于当前,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又着眼于长远,增强制度的预见性和主动性。
第三,高校的制度规章要及时公开。各项制度不仅要让党员干部了解掌握,而且也要让教职员工了解掌握。把制度规章交给了师生群众,师生群众就会拿这个标准去监督干部的行为,从而形成一种压力环境,促使干部自觉地去执行。因此,我们的廉政规章出台后,不能一公布了事,而是要通过各种形式、方法、手段,加强对廉政规章的宣传教育,组织广大教职员工讨论学习,使这些规章成为师生群众手中的斗争武器。
(作者单位:浙江工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