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在职硕士学位联考报名通知

发布日期:2009/7/1 来源:本站原创

    一、考试时间

    2009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

    二、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09年7月1日至10日;现场确认时间7月10日至12日。

    2.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09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9〕33号)规定的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得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3.现场确认地点

    我省今年共设立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华中农业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湖北大学、武汉科技大学、海军工程大学、三峡大学、长江大学13个现场确认点。以上13所院校的考生可直接到报考学校现场确认;报考武汉地区军事院校的考生,在海军工程大学现场确认;跨省报考者,统一到华中科技大学现场确认;报考省内其他院校的考生统一到华中师范大学现场确认。

    4.报名办法

    考生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报名网站(http://zzlk.hbee.edu.cn)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网报成功后,生成资格审查表(样表),核准相关信息并打印。其间,考生如发现提交的信息有误,可自行在网上修改。

    5.报名程序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会获得系统分配的报名号(10位)和系统生成的《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于7月10日至12日,持有效身份证件、学位证和资格审查表到指定的现场进行信息确认、数码照相、缴纳考试费用及办理相关手续,考生当场核对打印出的“报名登记表”和“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认真检查表格中的基本信息和报考信息,阅读考试诚信承诺书等内容并签名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完毕后领取并阅读《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只在网上报名而未现场确认的考生本次报名无效。为了方便报考省内其他院校的考生,设有招生单位报名资格初审点,对审核通过的考生,可直接在华中师范大学现场确认。

    6.资格审查

    现场确认后打印附有电子照片并经考生签字确认的“资格审查表”,在考生联考成绩合格、收到招生单位录取通知书后,由考生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交报考单位研究生(处、院)进行资格审查。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09年7月1日



    附件1•    2009年全国联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附件2•    2009年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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