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招政策调整十一处 力推阳光招生

发布日期:2009/3/30 来源:荆楚网

  昨日,我省招考部门有关人士介绍,为完善高考招生“阳光工程”,今年高考招生政策十一项:

 

 

  共建生首尝平行志愿调低录取控制线

 

 

  今年,调整武汉市与在汉8所部委属高校合作建设招生计划录取政策和办法。一是调整志愿结构。合作建设招生计划录取设由多个院校组成的平行志愿,不设第二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二是与志愿结构调整配套,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往年的录取学校调档线下20分,调整为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解读:“共建生”制度实行以来,直到去年高考招生,连续七年没录满。今年政策的变化,主要是为了充分利用共建生计划。

 

 

  武大、华科大自主招生可突破批次线;新增6所高校实行自主招生

 

 

  根据教育部规定,985院校开展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已满3年且管理规范,可以突破批次线录取本校自主招生入围的考生,武汉大学和华中科技大学2所高校符合条件,今年这两所高校可以按教育部规定突破批次线录取本校自主选拔入围的“少数特别优秀”考生,由学校自行确定考生高考成绩要求,并按教育部要求将考生名单报省招办和教育部备案。

 

 

  增加三峡大学、武汉科技学院、武汉工业学院3所本科院校开展自主招生试点。2009年二本院校参加自主招生试点的高校由原来的湖北工业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湖北经济学院和江汉大学4所院校增加到7所。

 

 

  增加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以及三峡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作为自主招生试点学校,学校可在本校招生计划的10%以内进行自主招生试点,在批次线上自主招收填报了本校志愿的考生。2009年此类自主招生院校由原来的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所增加到5所。

 


  解读:此举是进一步探索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为特殊专长学生提供深造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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