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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2009年工作要点
2009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提高高等教育质量。重视学前教育,关心特殊教育,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努力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提高教育管理水平,推动全省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国60周年献礼。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省部共建教育综合改革国家试验区协议
1.继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务求取得实效。一是抓好厅机关和直属单位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二是参与组织好全省高校的学习实践活动,促进我省高等教育科学发展。
2.推进武汉城市圈教育综合改革试验,编制《省部共建武汉城市圈教育综合改革国家试验区协议》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项目。
3.认真做好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参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按照“边制定、边实践、边总结、边推广”的思路,做好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
二、大力办好农村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4.实施“湖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从今年开始至2015年,即“十二五”末,分三个时间段,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市县共管、以县为主、分步实施”的原则,以教师队伍建设为核心,初步实现县域内中小学师资配备均衡化、基础设施标准化、质量评价一体化,使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之间教育质量基本均衡。2009年至2011年是第一阶段,以武汉城市圈为突破口,各市州分别推荐确定一个县(市、区)为改革试验区,同时鼓励各县(市、区)自主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验;2012年至2013年是第二阶段,在自主改革的县(市、区)中择优确定一批进入第二批;2014年至2015年是第三阶段,全省各县(市、区)全部落实“行动计划”的要求,基本实现全省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
5.实施“四大工程”,建立“三项机制”,推动“行动计划”的实施。积极争取教育部和省政府的经费和政策支持,安排专项经费,整合有关项目,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教师队伍建设工程、教学质量提高工程和义务教育关爱工程,探索建立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费投入机制、督导评价机制和创新奖励机制。组织行政人员和专家,全程参与谋划、指导、总结和推广,并根据试验工作进展和质量情况,在经费安排和项目建设上给予倾斜。
6.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和校舍维修改造经费标准,向农村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做好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循环教科书使用工作。完善“校财局管”,加快全省农村中小学校财务电算化管理。
7.加快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认真组织实施“初中改造工程”、“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工程”、“教师周转房工程”等建设工程,为农村学生和留守儿童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加强远程教育信息资源建设,做好应用指导和技术服务,进一步提高应用水平。
8. 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价机制,实现“三个转变”。重点改革教育督导制度,实现由督导部门向督导政府转变、由单项督导向综合督导转变、由事后督导向全过程督导转变。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评价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研究制定相应的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对县级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质量信息库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信息库,逐步建立和完善经常性、过程性、客观性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和督导机制;进一步完善《湖北省普通中小学综合督导评估方案》,增强学校评估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重点加强农村中等职业教育
9. 实施“315工程”,加强职业学校的基础能力建设。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每个县(市、区)重点建设一所中等职业学校,在武汉城市圈重点建设好鄂州、孝感、咸宁、黄石、黄冈5个职教园区(简称“315”工程)。职教园区建设要充分调动各市(州)政府统筹发展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按照职业教育与地方经济紧密结合的原则,将教学生活设施、实习实训基地、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技术服务市场、就业服务市场等融为一体,统筹规划和建设。在实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工程”、“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工程”和“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等各项工程中,向“315工程”倾斜。
10. 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加大从企事业和社会招聘兼职教师的工作力度,完善以企业实践为重点的教师继续教育制度;推荐300名左右的专业骨干教师参加国家培训;组织1000名骨干教师、100名校长参加省级培训。
11. 以技能大赛为抓手,推进教学改革。组织中职学生省级技能大赛,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全国技能大赛,在全省形成“普通高中有高考,中职教育有大赛”的氛围。研究激励政策,将技能大赛与推荐就业和中高职对口升学挂钩。大力推广“三段式”(一年在县级职教中心学基础,一年在市、州中职学校学专业,一年在企业顶岗实习)办学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
12.加强高中阶段教育的统筹规划与指导。按照初中毕业生数与普职比例大体相当目标数,下达中职与普高招生计划数。制定中职学籍管理办法,全面推行电子注册。将返乡农民工作为职业学校培训重点,广泛开展转岗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增强自主创新、服务社会能力
13.大力推进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创新工作。贯彻省部共建协议,狠抓《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试点方案》的落实;编制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并重点抓好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继续推进“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特色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
14.继续实施“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与质量提高工程” 和“湖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以专业建设为龙头,培育高校专业特色和优势,加强精品课程建设;深化本科实验教学改革,加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基础能力建设,实施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工程;稳步推进高校教学质量监督保障体系建设,开展省属本科院校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完成第一轮全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组织开展第六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评审和推荐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
15.不断推进高等学校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武汉城市圈职业教育联盟为基础,探索高职院校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新路子。以校企合作为重点,探索高职院校专业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的新模式。以共享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为目标,探索构建高等学校联合办学、合作办学的新机制。
16.积极改善高校办学环境。研究政策措施,积极化解高校债务,制定高校银行贷款管理办法,防范高校财务风险;做好划转院校特色优势学科建设项目、示范性高职建设项目、邵逸夫捐赠项目等资金争取落实工作;积极争取落实地方教育附加省级留存部分50%用于高校的政策。
17.推进高校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继续实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计划和创新团队计划,培养省属高校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和优秀创新团队;推进高校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加强高校省级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建设管理,推动联合共建与资源共享,提升高校省级重点实验室创新能力;继续办好湖北省产学研合作项目洽谈会,动员和组织高校加强与企业、地方政府的战略合作,推动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五、切实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8.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德育工作。以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主题,在中小学开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建和谐校园”的主题教育活动。继续利用“形势教育大课堂”资源,为农村中小学师生提供优质并且免费的德育教育教学资源,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宣传。加强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进一步加强对家长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19.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教育。抓好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继续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计划;大力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加强对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教育;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加强高校辅导员培训和队伍建设。
20、认真落实国家对学校体卫艺及国防教育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广泛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和学校体育竞赛活动,举办湖北省第十一届中学生运动会,组团参加第十届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推进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的建设;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和传染病防控工作,抓好学校血吸虫病和艾滋病预防教育;把人口理论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作为大专院校的教育培训内容,把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教育和青春期健康教育纳入中小学的教育培训内容。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艺术教育的意见》,推广中小学生的集体舞和大合唱。落实《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
21.认真总结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经验,积极做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按照“积极推进、点上突破、兼顾各方、逐步到位”的要求,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着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综合评价学生发展。改革招生考试制度,促进生源均衡配置。探索学校以强带弱帮扶机制。保证高考命题工作质量,加强规范管理和精细管理,确保命题工作、考试工作安全顺利。
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农村教师素质
22. 落实教师绩效工资,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研究制定《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考核办法指导意见》,就绩效考核的基本程序、原则、主要内容和结果使用等作出政策规定。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人事管理意见,就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队伍建设中的编制、录用、考核等问题提出改进和完善的措施。
23.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深入贯彻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举办2009师德论坛,组建湖北师德教育讲师团,集中在暑期和教师节前后分赴县市进行巡讲。有计划地培养宣传师德典型,建立师德先进人物事迹资源库,加强师德教育的生动性和长效性。
24.不断创新和完善农村教师的提高、补充和交流机制。结合“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继续实施“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组织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继续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做好2万名教师和校长的培训组织工作。继续实施“城镇教师援助农村教育行动计划”,组织“湖北名师”所在学校对口援助农村县市。在总结三项计划实施成绩和经验的基础上,表彰先进单位与先进个人。
25.加强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继续实施“楚天学者计划”,加大投入,扩大招聘渠道,重点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继续立项建设高等学校省级教学团队;继续在高职高专院校设立“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加强“双师”结构教师队伍建设。
七、落实教育惠民政策,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26.进一步健全学生资助体系。对农村70万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家庭困难寄宿学生提供生活补贴;向25万大学生和84万中职学生发放奖、助学金;为在校大学生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积极完善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争取扩大农村高中特困生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覆盖人数;组织好新机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报发放工作。
27.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严格高校招生计划管理,统筹高校各类招生计划安排。稳定普通高中招生规模,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健全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加强对保送生、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等类考生考试资格和录取名单的公示和监督。继续综合治理高校招生环境,坚决制止和有效打击各种危害考试安全和招生录取欺诈行为,确保教育招生考试的公正、安全。
28.全力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组织实施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项目计划,动员更多的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实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人员培训工程”,提高就业指导教师队伍业务素质和能力。推进毕业生就业信息化建设。开展本科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充分发挥高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主体地位,督促指导高校切实落实毕业生就业“一把手”工程,实行就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和形势教育工作,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咨询和服务工作。加强金融风暴影响下的就业形势调研和分析,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动员高校“走出去、请进来”,积极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为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信息,确保毕业生顺利就业,安全离校。
八、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提高教育管理水平
29. 评选表彰“教育制度创新奖”,推动新一轮教育思想大解放。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教育综合改革国家试验区建设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组织行政部门人员和专家,以教育的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为主题,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重点,以市(州)和县(市、区)为单位,开展“教育制度创新奖”评选。
30.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修订《湖北省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加快提请立法机关审议的进程。配合做好有关教育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加强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加强审查和备案工作。落实湖北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推进“法律进机关”、“法律进校园”活动。
31.规范办学行为,维护教育公平。认真组织实施普通高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学年电子注册制度和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制度,规范普通高校学生转学工作。妥善处理高等教育学历历史遗留问题,促进学校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加强学校后勤建设与管理,改善学生的学习生活条件。
32.积极开展教育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继续实施“世界著名科学家来鄂讲学计划”和“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计划”。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检查复核工作,加强教育涉外市场的监管和引导。改进公派出国留学机制,进一步规范来华留学生管理工作。推进汉语国际推广教师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做好海外师资培训和出国教育考察组织工作。举办中英特色教育国际会议,组织和参与国际教育展览、留学生艺术节等。
33.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应用与管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湖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对2至3座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评估和认定;组织开展第十二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加大省直党政机关和农村中小学教师推普工作力度;制定加强中等职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
九、进一步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切实维护教育系统稳定
34.加强高校党的建设,推进高校党的思想理论建设迈上新台阶,促进高校科学发展上水平。筹备召开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着力解决我省高校在领导班子建设、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以及高校发展中面临债务、就业等实际问题,出台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党建工作的意见。认真抓好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意见。抓好高校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评。
35. 切实维护教育系统稳定。完善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体制机制,加强应急组织、队伍、平台和能力建设,提高各类突发事件预警、防范和处置能力。大力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积极做好“法轮功”等邪教和非法宗教对学校渗透破坏的防范工作,重点做好敏感时期维护高校稳定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制,认真排查和整改工作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净化网络的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36.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省纪委、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加强高等院校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意见》。配合省委、省纪委建立相关制度,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领导干部的作风。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对财务、基建、招生、采购、校办企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监管力度。加强教育审计工作,深化校务公开,推进廉洁教育进校园,进一步加强廉洁文化建设。
十、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服务基层、服务学校、服务师生的能力和水平
37.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开展以“加强党风修养、弘扬新风正气”为主题的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首先要加强学习。重点学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科学发展观的基本精神,学习教育工作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政策,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学习做到“懂全局、管本行”。第二要履行职能。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工作流程,建立年度工作的计划、总结和述职制度。第三要严格管理。进一步提高机关管理的规范性,提高运行效率和效能,完善目标责任制管理办法。第四要加强纪律。严格遵守和模范执行党政机关的政治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
38.不断加强机关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教育行政管理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教育电子政务建设。完善教育政务公开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好教育信访工作。通过档案升级达标,推动档案管理工作上水平。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和节约型机关建设,继续开展机关文明创建活动。完善教育新闻发布制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做好老干部工作和关心下一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