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少儿英语考试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09/3/11 来源:本站原创

   一、培训机构及考点


    1.重新公布确认符合条件且完成了评估的培训机构。从2009年1月1日起统一注销原有培训机构(含授牌单位)。未经公布确认的机构不得开展剑桥少儿英语的教学培训工作。


    2.对全省剑桥少儿英语上岗教师和口试考官统一培训和换证(新上岗证将分为一、二级教师上岗证和三级教师上岗证两种)。不参加重新培训的教师作自动弃权处理。


    3.各培训机构及考点应按要求在2009年12月31日前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培训机构评估表(附件3)和上岗教师评审表(附件4)。对年审不合格或不按要求参加年审的单位和个人,将公布取消资格名单。


    4.受省教育考试院委托管理的市、州考试机构负责当地剑桥少儿英语培训机构及考点的监管工作,负责年度评审的初审、申报工作。年审采取对培训机构及考点提供的资料进行评审和实地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教学与培训


    1.培训机构必须规范编排教室,规范培训教学行为。定期组织上岗教师进行教学研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参与管理的市州考试机构也应积极组织开展教学研讨,总结交流教学经验,宣传推广好的教学模式。  


    2.培训机构必须以素质教育为宗旨,以第二课堂为基地,以培训为核心,以质量为根本,以考试促学习,使学生接受规范的语言训练。教学培训应保证足够的课时,使用正版教材,以确保培训质量。


    3.培训机构应统一开展报名的宣传与组织工作,招生宣传必须实事求是,正确引导学员参加培训、参加考试。


    从2009年起,全省统一使用剑桥少儿英语考试管理系统网上报名,网址为:59.151.28.238。市、州考试机构必须提供网报系统设备,方便考生报名,指导考生正确填报信息。


    三、考试安排


    剑桥少儿英语实行全国统考,2009年我省安排两次考试,上半年3月28日,下半年9月19日,分笔试、口试两种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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