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2005年成人高考考试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05/10/17 来源:本站原创

各市(州)、林区,各县(市、区)招办:


    2005年成人高考在即,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2005年成人高考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努力创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优良环境,确保我省2005年成人高考安全、平稳、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成人高考工作的领导


    成人高考是国家统一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入学考试,代表国家意志,涉及广大考生切身利益,倍受社会关注。由于成人高考层次多,生源成份复杂,管理难度大,各地要像重视普通高考一样高度重视成人高考,切实加强对成人高考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各级招办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教育局领导对成人高考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和考区委员会的作用,迅速召开由政府各有关部门组成的国家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局际联席会议,全面部署成人高考各项工作。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一把手和教育考试管理部门的一把手对整个成人高考工作负主要责任,凡因考试管理不善、考场监考不力而引发恶性事件和大面积违纪作弊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主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严格管理,切实加强考试安全保密工作。


    考试安全始终是国家教育考试的头等大事,事关全局,事关政局,事关社会稳定。各级招办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保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保密法规教育,花大力气下决心抓好安全保密工作,特别是对试题的运送、保管及答卷回收、运送的每一个环节都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的要求执行,认真检查,不留死角,不留隐患,确保各项保密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
继续执行《湖北省教育统一考试安全类事件应急处理预案》(鄂考院[2004]4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成人高考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三、从严治考,狠抓考风考纪建设


    考风考纪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生命线。各地特别是各考点要切实端正组考思想,加强对考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人员要及时撤换,并追究其责任;要采取教育、防范、执法三结合的综合治理办法,形成对违纪作弊的高压、强压态势,使考生不敢也不能作弊;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成人高考的考务规定和政策,不惜一切代价,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严厉防范和打击包括“枪手”、手机作弊和有计划、有组织的大面积舞弊在内各种违纪作弊行为;要严格实行“两证参考”和“三核对”制度,加强考生入场的检查和核对,严防代考、替考行为;有条件的地方和生源比较复杂的考点要加派监考员,同时配备一定数量的手机探测狗、金属探测仪或手机屏蔽仪等现代化设备;有电子监控设备的考场一律要启用,充分发挥现代化手段防范违纪作弊行为的作用。省市巡视员和楼层协管员要严格履行职责,配合考点狠抓考风考纪建设。加大处罚力度,对违纪作弊的考生坚决按18号令进行处理,并通过广播和张榜进行曝光,违纪作弊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通知考生单位。

 
    四、以人为本,为考生提供优质服务


    要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加强对考点周边环境的整治,确保道路畅通,环境安静,秩序良好;考点布置要清新整洁明了,后勤保障及时到位;加强考生食宿安全卫生的管理,积极做好突发性疾病的预防救治工作。考试中既要严格执法,又要热情关怀考生,尽可能地满足考生的合理要求。要在醒目位置提醒考生不能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进考场,尽量避免无意识犯规。通过各种方式提醒考生注意答题用笔规范,教育考生模范遵守考规考纪。


    五、坚持正面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各地要特别重视对成人高考的舆论导向的引导,规范宣传行为。严格实施新闻发言人制度,除新闻发言人外,任何个人和部门都无权发布有关成人高考的新闻,坚决杜绝对成人高考新闻的恶意炒作。各地要主动与新闻媒体联络、沟通,坚持对成人高考的正面宣传,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努力为成人高考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各地要指定专人进行网络信息的监控值班,及时搜寻有关成人高考信息,对发现的有害信息要及时进行封堵和上报。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0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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