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学考试与中职中专教育衔接开考岩土工程技术等专科专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7/11 来源:本站原创

    荆州市、宜昌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

 

    经研究,同意你们从2007年上半年开始进行自学考试与中职中专教育衔接试点工作。现就开考专业及其它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学考试与中职中专衔接试点工作应严格执行全国考办有关规定,并要在不影响中职中专学校正常教学的前提下进行。


    二、开考专业及主考学校


    根据荆州市自考委和湖北国土资源学校要求,同意开考岩土工程技术、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工程测量技术三个专科专业,主考学校由湖北国土资源学院担任;根据宜昌市自考委和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要求,同意开考文秘与办公自动化、酒店管理与导游、计算机应用技术三个专科专业,主考学校由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担任。


       三、职责分工


    省自考委:贯彻执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方针、政策和业务规范;负责试点专业的管理;组织考试;负责考籍管理、毕业资格的审定和毕业证书的发放等。


    市自考委:负责政策宣传及生源组织等;负责报名及相关信息数据的汇总和上报;按省自考委要求具体落实考试组织工作;对衔接专业的助学活动进行指导;协助省自考委对衔接工作进行具体管理和组织。


    主考院校:负责招生宣传;参与命题、评卷工作;建立实践技能训练基地,进行专业技能实训并负责实践性课程的考核;对专业教学进行指导;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做好省、市自考委布置的其它工作。


       四、报考对象及毕业证书办理


    1.生源对象:生源对象为高职学院、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和技工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包括社会青年);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及技工学校在校生原则上应从2年级或2年级以上开始参加学习和考试。


    2.毕业证书办理:取得所报专业规定的所有课程合格成绩、完成规定的实践考核、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由省自考委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副署,国家承认其学历。


         五.考试安排


    衔接专业的考试从2007年元月份开始,考试时间与全国自学考试时间同步,即元月、四月、七月、十月。

 

         六.经费


    按照物价部门有关规定向考试机构交纳相关费用。

 

    附件: (点击附件处浏览
    1.岩土工程技术(专科)专业考试计划
    2.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专科)专业考试计划
    3.工程测量(专科)专业考试计划
    4.文秘与办公自动化(专科)专业考试计划
    5.酒店管理与导游(专科)专业考试计划
    6.计算机应用技术(专科)专业考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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