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招生管理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06/8/23 来源:本站原创

 

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举办院校:


    近日来,我们发现少数高校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办学单位在招生工作中有违背省教育厅、省自考委有关文件精神的现象,导致有些考生及其家长对自考助学班产生疑虑甚至反感。为了预防和纠正少数高校全日制助学班招生中的不规范做法,维护自学考试的声誉、维护正常的招生工作秩序、维护社会安定,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活动的各普通高等学校必须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省自考委联合下发的鄂教发[2003]73号文件。


    二、各举办院校必须以省教育厅批准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机构的名义对外发布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内容要真实、准确,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由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组织考试和颁发证书”等字样,对办学地点、收费标准、承诺事项应当清晰地予以表述,不得含糊其辞和故意使用有歧义的用语。


    三、各举办院校必须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组织生源。凡在我省各种新闻媒体(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等)和网站上刊登招生广告(章程),必须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未经批准不能进行招生宣传。


    四、普通高校由学校成人教育机构对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招生工作实施统一管理,校内各院系不得独立对外开展招生活动,禁止以个人名义组织招生。


    五、对不执行鄂教发[2003]73号文件和本通知精神的办学单位,将予以通报和整顿,情况严重、造成社会影响的,将取消其自考助学办学资格。

 

200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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