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学考试“保险法”课程继续延用旧版大纲和教材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5/9/26 来源:本站原创

 

 各市(州)、县(市、区)自考办,主考学校自考办,有关系统委托单位自考办,助学单位:


    根据全国考办要求,鄂考委办[2005]11号文件规定58门课程在2006年考试中启用新版大纲和教材,其中包括保险法(课程代码为0258)课程。由于近期新保险法即将出台,且相关内容变化很大,新版《保险法》大纲和教材将推迟出版,考委办[2005]129号文件规定2006年考试中“保险法”课程将继续延用2000年版大纲、教材。请各有关单位切实做好宣传工作。

打印本页 导出pdf 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