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发布日期:2005/9/9 来源:本站原创

《政治学概论》(课程代码 0312 )命题说明

 

    为做好行政管理专业(专科)《政治学概论》课程的全国统一命题工作,按照课程大纲的要求,经报请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批准,特制定本说明。

 

    一、命题指导思想

 

    1. 按照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的统一要求,严肃认真,慎重对待,坚持质量标准,切实做好命题工作。

 

    2. 《政治学概论》课程考试,应考核应考者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程度,以及联系实际,灵活运用所学的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考试合格者达到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相同课程的结业水平。

 

    3. 考试工作应引导社会助学全面系统地进行辅导,引导应考者认真、全面地学习指定教材,系统的掌握专业知识。培养和提高应考者分析问题 、 解决问题的能力,树立良好的学风。

 

    二、考试依据和范围

 

    1. 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颁发的本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为考试依据。

 

    2.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指定的统编教材《政治学概论》(王惠岩编, 1999 年 12 月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为考试必读教材。

 

    3. 考试命题覆盖到各章。

 

    4. 重点章节内容:

 

    第一章:政治学的研究对象,政治学的历史发展。

 

    第二章:国家的起源,国家的本质与职能。

 

    第三章:国家的历史类型,国家历史类型的更替,封建制国家。

 

    第四章:资本主义国家的本质特征,自由资本主义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国家。

 

    第五章:无产阶级革命的根本问题和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方式,社会主义国家是新型民主和专政的国家,社会主义国家的特征和历史地位。

 

    第六章:国家形式的含义及其基本内容,国体与政体的关系,国家结构形式。

 

    第七章:国家机构的含义、构成、特点和组建,资本主义国家的国家机构,社会主义国家的国家机构。

 

    第八章:民族问题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与作用,社会主义国家与民族问题。

 

    第九章:政党的理论,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党制度,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党制度。

 

    第十章:政治文化的类型和结构,政治社会化。

 

    第十一章:西方的政治发展理论,马克思主义政治发展理论,当代中国的政治发展。

 

    第十二章:国际政治的含义与特征,国际政治的行为主体,国际政治格局,国际政治基本准则。

 

    三、考试要求

 

    1. 考试的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论述题五种。

 

    2. 本课程在试题中对不同的能力层次要求的分数比例约为:识记占 20% ;领会占 30% ;简单应用占 30% ;综合应用占 20% 。

 

    3. 不同难易度试题的分数比例约为:容易 20% ;较易 20% ;较难 30% ;难 20% 。

 

    4. 本课程的答卷时间为 150 分钟。

 

    5. 评分采用百分制,以 60 分为及格线。

 

“国民经济核算原理”(课程代码 0206 )命题说明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应考者获得高等教育学历的国家考试,命题是确保考试质量的核心工作。为做好统计专业(会统方向)“国民经济核算原理”课程全国统一命题工作,特制定本说明。

 

   一、 课程性质和考试目标

 

    (一)课程性质

 

    国民经济核算原理是全国高等自学考试统计专业(会统方向)开设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国民经济核算是对国民经济运行过程及结果的核算,是从定量、信息角度认识国情国力的有力工具,是为企业、行业研究经济周期与商业机会,以及为国民经济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的信息基础。

 

    (二)考核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考试,要求考生:

 

    1.掌握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基本理论、基本内容和基本方法;

 

    2.掌握我国国民经济核算的具体制度和规则;

 

    3.能够对国民经济的运行过程和数量关系进行核算及简要分析;

 

    4.扩展会计专业财务分析与经济分析的基础和能力,提高合理使用统计信息并进行经济信息处理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各章节的重点内容)

 

    本课程的考试内容和考核目标以课程考试大纲为标准,本课程共九章,其主要内容为:

 

    第一章,总论。介绍国民经济核算的定义;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形成和发展;我国新国民经济核算模式的建立。

 

    第二章,国民经济核算的原理、原则与方法。国民经济核算与核算原理;国民经济核算的部门分类;国民经济核算的基本原则;国民经济核算的主要方法。

 

    第三章,复式计帐原理与国民经济核算表式。复式计帐原理;收付式与并列式平衡

 

    表;矩阵式平衡表及其循环功能;国民经济主要平衡表。

 

    第四章,国内生产总值及其使用的核算。国民经济生产核算的内容体系;国内总生产与净生产的核算;国民总收入与国民可支配收入的核算;国内生产总值的计算方法;国内生产总值及其使用表。

 

    第五章,投入产出核算。投入产出表的结构原理;直接消耗系数与完全消耗系数;投入产出核算的应用。

 

    第六章,资金流量核算。资金流量核算的一般问题;资金流量表的基本框架;资金流量核算的主要指标。

 

    第七章,资产负债核算。第一节资产负债核算的主要内容;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的编制;资产负债表的应用。

 

    第八章,国际收支核算。国际收支核算的一般问题;国际收支平衡表;国际收支平衡表的编制和应用。

 

    第九章,国民经济循环帐户。循环过程与帐户的内容要求;国民经济帐户的编制模式国民经济帐户体系;国民帐户编制的原则和方法。

 

     

    三、考试命题的原则

 

    (一)命题标准

 

    命题标准参照一般全日制普通高校同专业、同课程的本科结业水平,并体现自学考试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的特点,在题量上保证中等水平的考生能够在规定的考核时间内完成全部试题,并有适当的时间对答案进行检查。

 

    (二)考试依据和范围

 

    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 2004 年颁发的《新国民经济核算原理自学考试大纲》为依据 , 以《新国民经济核算原理》(钱伯海主编,中国统计出版社, 1994 年 7 月第 1 版)教材为命题范围。试题的参考答案按所指定教材中的有关提法来编制。

 

    (三)知识与能力的关系

 

    学好新国民经济核算原理,需要具备一些相关的知识,如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学、线性代数等。学习时要注意对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理解和掌握,将识记、理解和领会联系起来,把基本知识、理论和技能转化为分析和应用能力。掌握基础知识是前提,培养分析问题能力是目的。命题中,要体现既测试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掌握程度,又测试分析能力和应用能力的原则。

 

    (四)重点与覆盖面的关系

 

    试卷覆盖到章,重点章节的权重比例大一些,次重点章节权重比例小一些,一般章节的分数适中。单章考核分数不超过 20% 。

 

     

    四、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一)考试形式

 

    “新国民经济核算原理”课程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 150 分钟,评分采用百分制, 60 分为及格线。

 

    (二)试卷内容结构

 

    试卷内容以第 4 , 5 , 6 , 7 , 8 章为重点考核内容,其分值比例不低于 60% ;第 1 , 2 , 3 章为次重点考核内容,其分值比例约为 30% 。

 

    (三)试卷能力结构

 

    能力考核分为“识记”、“理解”、“简单应用”和“综合应用”四个层次,考核不同能力层次的试题在试卷中的分数比例为:“识记”占 25% 左右,“理解”占 35% 左右,“简单应用”占 20% 左右,“综合应用”占 20% 左右。

 

    (四)试卷的难度结构

 

    试题的难度分为“容易”、“中等偏易”、“中等偏难”和“难”四个层次,不同难度的试题在试卷中的分数比例为:“容易”占 20% 左右,“中等偏易”占 30% 左右,“中等偏难”占 30% ,“难”占 20% 。

 

    (五)试卷的题型结构

 

    本课程考试采用的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填空题、名词解释、简答题、计算题六种。

 

     

《政治学概论》(课程代码 0312 )样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 2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多涂均无分。

 

    1 .《政治学》一书是在总结哪一个国家治国经验的基础上写成的

 

    A. 罗马 B. 埃及 C. 印度 D. 古希腊

     

    2. 政治的本质是

 

    A. 政治权力 B. 阶级斗争 C. 生产关系调整 D. 公共管理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 10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20 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选项中有二至五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相应的代码涂黑。未涂、错涂、多涂或少涂均无分。

 

    1.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政治学属于社会科学

 

    B. 政治学主要研究国家问题

 

    C. 政治学以国家权力为研究对象

 

    D. 政治学是研究政治现象产生的原因、过程及其规律的科学

 

    E. 政治活动没有艺术性

 

     

    2. 近代资产阶级功利主义的代表人物有

 

    A. 孔斯坦 B. 边沁 C. 孔德

 

    D. 斯宾塞 E. 罗尔斯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 6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2 分)

    1. 国家

 

    2. 政治社会化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 5 小题,共 28 分)

    1. 原始氏族制度的特点( 6 分)

 

    2. 西方国家议会监督权( 5 分)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 2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20 分)

    民族问题在当代国际政治中的地位。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合同法》 课程考试说明

 

    一、课程性质和目标

 

    1 .课程性质

 

    《合同法》课程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本科段)开设的一门专业课程,与其他民商法课程关系密切,是整个课程体系中应用性最强的课程之一。

 

    2 .课程目标

 

    学习的目的是让学生理解合同法的原理和基本应用方法。具体:

 

    ( 1 )理解合同法律规范的理论基础和立法动机;

 

    ( 2 )熟悉合同法律规范体系;

 

    ( 3 )系统掌握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制度;

 

    ( 4 )学会运用合同法的原理与规范分析解决实际案件、为经营管理服务;

 

    ( 5 )了解国内外合同法的发展动态。

 

    二、考试内容

 

    本课程的考试内容以考试大纲为依据,具体:

 

    1 .合同法概述,着重掌握合同概念与特征,合同分类,合同关系的相对性;掌握合同自由、诚实信用、鼓励交易等原则。

 

    2 .合同成立,着重掌握合同成立的要件,要约与承诺的要件、效力,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确认书及合同成立的方式,缔约过失责任;区别合同的一般条款、免责条款和格式条款,合同形式,合同义务,合同解释的概念与原则,合同漏洞填补。

 

    3 .合同的效力,着重掌握合同生效的要件及生效与成立的区别,附条件与附期限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合同无效和撤销的法律后果。

 

    4 .合同的履行,着重掌握合同履行的原则与基本规则,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合同保全的特征及代位权、撤销权。

 

    5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掌握合同变更的概念、条件和效力,合同转让的性质、分类、权利转让、义务转让及权利义务概括转移。

 

    6 .合同的终止,着重掌握合同终止的概念与种类,合同解除的概念、条件、程序与效力,清偿及代位清偿,抵销的概念、要件、方法与效力,提存的概念、原因、主体、标的、方法与效力,免除与混同。

 

    7 .违约责任,掌握违约责任的概念、构成要件及违约形态、违约主体,实际履行、赔偿损失、违约金和定金等违约救济形式,免责事由,责任竞合。

 

    8 .转移财产的合同,掌握买卖合同的特征、效力、标的物的风险负担与利益承受,特种买卖与互易合同,赠与合同与借款合同,租赁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

 

    9 .提供服务的合同,着重掌握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区别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区别委托、行纪、居间合同,运输合同的当事人义务及联运合同中的责任承担。

 

    10 .技术合同,掌握技术合同的特征,价款的支付方式,技术成果相关权利的归属,技术开发合同的风险负担,技术转让合同的效力。

 

    三、命题的原则

 

    1 .命题标准

 

    坚持质量标准,注重能力考查,使考试合格者能达到一般普通高等院校同类专业同课程的结业水平,并体现自学考试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的特点,在题量上保证中等水平的考生能够在规定的考核时间内完成全部试题的回答,并有适当的时间检查答案。

 

    2 .命题依据与范围

 

    依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制定的《合同法自学考试大纲》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指定教材《合同法》( 2004 年版,王利明、崔建远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3 .考试要求

 

    考试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

 

    在试题中的不同难度要求的比例分别为:容易 20% ,中等偏易 30% ,中等偏难 30% ,难 20% 。

 

    在试题中的不同能力层次要求的比例分别为:识记 30% ,领会 40% ,应用 30% 。

 

    4 .本课程考试时间为 150 分钟。

 

    5 .评分采用百分制,以 60 分为及格线。

 

    四、《合同法》课程试题样卷

 

    1 .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项中仅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号填入括号中,错选、多选或不选均无分)

 

    通过函电订立涉外经济合同的,一般以承诺的( )为合同生效时间。

 

    A .发生日 B .口头通知日

    C .到达日 D .书面传送或投递日

 

    2 .多项选择题( 在每小题的备选项中有 2 个以上符合题目要的,请将其代号填入括号中,错选、多选、少选或不选均无分)

 

    以下应由债权人承担的清偿费用是( )。

 

    A .当事人未约定的运费

    B .受领迟延导致增加的费用

    C .债权人请求改变地点增加的费用

    D .合同约定的包装费

    E .债权人要求改为航空运输增加的费用

 

    3 .简答题

 

    简述预期违约制度。

 

    4 .论述题

 

    我国合同法的诚信原则体现在哪些制度中?

 

    5 . 案例分析题

 

    2000 年 2 月,甲乙双方签订一份价值 4 万元的铝合金型材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乙方向甲方提供 4 万元的铝合金型材,交货日期为同年 4 月份,交货方式为供方送货,甲方预付定金 8000 元,违约金 5 %,合同中对型材的规格、质量等有明确要求。合同签订后,甲方依约交付了定金,而届时,乙方却未能交货,经甲方多次派人催促(花去差旅费 500 元),双方同意延期至同年 6 月份交货,而届时,乙方只交付了 2 万元的型材,甲方收货后,即存放仓库并继续催货。 8 月份,甲方从仓库取货使用,发现型材规格不符合同要求,遂要求退货,并要求解除未履行部分的合同,乙方既不同意退货,亦不同意解除未履行部分的合同。因甲方急需用材,从其他单位另行购进了 4 万元的同种型料,后甲方诉至法院。问:

 

    ( 1 )乙方已履行部分能否退货?

 

    ( 2 )合同未履行部分能否解除?

 

    ( 3 )定金如何处理?

 

    ( 4 )乙方应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外饮食文化》课程考试说明

 

 

    一、课程性质和目标

 

    1 .课程性质

 

    《国外饮食文化》课程(课程代码 0989 )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餐饮管理专业本科的专业选修课程。

 

    2 .课程目标

 

    旨在考核应试者是否掌握有关饮食文化的基本理论、亚洲、欧洲等饮食渊源和烹饪知识、酒水知识、茶文化以及饮食民俗知识,应用国外饮食文化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来设计、经营、管理与服务餐饮中的实际问题。

 

    二、考试内容

 

    本课程的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应根据大纲中所规定的内容(具体见大纲)来确定,不能任意扩大或缩小考试范围,提高或降低考试要求。考试内容应覆盖到所有章节,并突出重点内容。重点为第 1 、 2 、 3 、 5 和 7 章。对本学科中尚未定论的理论和观点,一般不出现在试题中。

 

    三、命题的原则

 

    1 .命题标准

 

    坚持质量标准,注重能力考查,使考试合格者能达到一般普通高等院校同类专业同课程的结业水平,并体现自学考试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的特点,在题量上保证中等水平的考生能够在规定的考核时间内完成全部试题的回答,并有适当的时间检查答案。

 

    2 .命题依据与范围

 

    本课程命题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制定的《国外饮食文化自学考试大纲》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编的《国外饮食文化》教材为依据。指定教材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编,李维冰、周爱东、林刚编的餐饮管理专业(本科)用《国外饮食文化》,由辽宁教育出版社(沈阳)于 2005 年出版。

 

    3 .考试要求

 

    本课程试卷的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 30% )、填空题( 5% )、名词解释题( 10% )、简答题( 25% )、论述题和案例分析题( 30% )七种题型。单项选择题每小题 1 分;多项选择题每小题 1 分;填空题为每空格 1 分;名词解释题每小题 2 分;简答题每小题 5 分;论述题、案例题每小题 10~15 分。

 

    试卷中试题的难易度分为容易、中等偏易、中等偏难、难四个等级。每份试卷中各种难易度的试题所占试卷分数的比例大体为:容易约占 30% ,中等偏易约占 20% ,中等偏难约占 30% ,难约占 20% 。在识记、领会和应用中都应有不同难易度的试题。

 

    本课程考试按大纲的要求,内容涉及广、专业性、知识性强。对应试者认知能力层次的考核分识记、领会、应用三个不同层次进行。三个层次考核内容的分数比例大致为:识记占 35% ,领会占 35% ,应用占 30% 。

 

    4 .本课程考试时间: 150 分钟。

 

    5 .评分采用百分制,以 60 分为及格线

 

    四、《国外饮食文化》课程试题样卷

 

    1 .单项选择题

 

    例:现今英国土地上最早的居民是( )

 

    A .印地安人 B. 马雅人 C. 非洲黑人 D. 欧洲人

 

    2 .多项选择题

 

    例:饮食文化对特定群体食物获取方式的研究内容主要有( )

 

    A .饮食选择 B. 制作技术 C. 饮食结构 D. 饮食方式 E. 饮食制度

 

    3 .名词解释

 

    例:比萨饼

 

    4 .填空题

 

    例:著名的新西兰美食有 、 、 和 等。

 

    5 .简答题

 

    例:简答秘鲁的“辣味菜”与“甜味菜”。

 

    6 .论述题

 

    例:试论研究饮食文化应值得注意的问题。

 

    7 .案例分析题

 

    例:略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司法》课程考试说明

   

    一、课程性质和目标

 

    1 .课程性质

 

    《公司法》是研究公司法律的科学,是从法律的角度研究公司如何设立、如何组织与管理、如何规范运行的科学。通过《公司法》的学习,可以使学生学会掌握公司组织的规律,学会运用法律,指导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改造,学会对公司依法进行管理,让公司组织最大限度地在国民经济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2 .课程目标

 

    使学生了解和掌握公司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熟悉有关的公司法律、法规。增强市场经济的法制观念,自觉地运用公司法等法律参与经济活动,严格依法办事。

 

    二、考试内容

 

    本课程的考试内容以课程考试大纲作为主要依据,其内容为:

 

    1 .《公司法》的概述部分:需要掌握的内容是公司法的基本定义、公司的分类、公司法的体例与结构以及中国和外国公司法的历史发展。

 

    2 .《公司法》的基本制度部分:需要掌握的内容是公司的设立与公司的成立、公司的资本、公司的增资和减资、公司的合并和分立、公司债券发行和转让、公司的盈余分配顺序、公司的清算和公司的破产。

 

    3 .有限责任公司制度部分:需要掌握的内容是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有限公司股份的转让规则、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4 .股份有限公司制度部分:需要掌握的内容是股份和股票、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上市公司以及股份的发行和转让。

 

    5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部分:需要掌握的内容是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和对外国公司分支机构营业活动的监管。

 

    6 .公司集团部分:需要掌握的内容是公司集团的组织结构、管理体制及其法律关系。

 

    三、命题原则

 

    1 .命题标准

 

    坚持培养学生全面了解本 学科 的基本内容,同时注重学生的能力考察,使考试合格者能达到一般普通高等学校同等专业课程的结业水平,并体现自学考试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的特点。在题量上保证中等水平的考生能够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内完成全部试题的回答,并有适当的时间检查答案。

    2 .考试依据和范围

 

    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颁发的本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为考试依据。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阅读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指定的统编教材《公司法》(顾耕耘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 年出版)

 

    考试重点掌握范围为第一、第三、第四、第六、第七、第八、第十、第十三、第十四、第十六章的内容。

 

    3 .考试要求

 

    考试的题型:单项选择题(共 15--20 题、每题 1 分);多项选择题(共 5--10 题、每题 2 分);简答题(共 5--8 题、每题 5 分);论述题(共 1--2 题、每题 10--15 分);案例题(共 1--2 题,每题 10--15 分 1 )。

 

    本课程在试题中不同难度要求的分数比例为:易 20 %,中等偏易 30 %,中等偏难 30 %,难 20 %。

 

    本课程在试题中对不同能力层次要求的分数比例为:识记约占 20 %;领会约占 30 %;简单应用约占 30 %;综合应用约占 20 %。

 

    4 .本课程考试时间为 150 分钟。

 

    5 .评分采用百分制,以 60 分为及格线。

 

    四、《公司法》课程试题样卷

 

    1 .单项选择题

 

    将公司划分为人合公司和资合公司的依据是 ( )


    A. 股东对公司承担责任的形式
    B. 公司股东构成和股份转让方式
    C. 公司的信用基础
    D. 公司之间的控制依附关系

 

    2 .多项选择题

 

    公司法人的 “ 面纱 ” 被揭开,其基本含义是 ( ) 。


    A. 公司的人格被否认
    B. 公司仍具有独立人格
    C. 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D. 股东承担无限责任

     

    3 .简答题

 

    简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性质与基本特征。

 

    4 .判断说明题

 

    公司集团是法人组织。( )

 

    5 .论述题

 

    试比较有限责任公司与股分有限公司的特点。

 

    6 .案例题

 

    工程师王某与甲企业共同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 100 万元,双方各出资 50 万元。王某任董事长。公司成立 2 年后,总资产达到 600 万元,对外负债 100 万元。王某邀请朋友张某和刘某到该公司工作,并将其持有的股权给予他们每人 10 %,但并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张某和刘某也未向王某支付任何价款。尔后,在王某、张某和刘某签字的股东会决议中,写有上述股权转让的内容,工商注册登记亦作了相应的股东变更。之后,王某与张某、刘某发生矛盾,后者与甲企业三方联手通过股东会决议,免去了王某的董事职务。王某愤怒至极,向法院起诉,提出张某、刘某未履行出资义务,不具有股东资格,请求确认自己仍享有公司 50 %的股权。
请回答:王某的请求应否得到法院的支持,为什么?

     

“幼儿文学”(课程代码 0386 )命题说明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应考者获得高等教育学历的国家考试,命题是确保考试质量的核心工作。为做好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幼儿文学”课程全国统一命题工作,特制定本说明。

 

    一、课程性质和考试目标

 

    (一)课程性质

 

    “幼儿文学”课程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类学前教育专业必考的科目,是为培养和检查自学应考者对有关教育基本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而设置的一门专业课程。是为培养和检验自学应考者对幼儿文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习而设置的。“幼儿文学”是一门论述幼儿文学基本理论、幼儿文学各种体裁艺术特色及创作手法、幼儿文学作品欣赏与评析的学科。它负有提高幼儿教育工作者对幼儿文学理论知识掌握、对儿童文学的鉴赏、批评以及赏析能力的任务。

 

    (二)考试目标

 

    1 .了解应考者对幼儿文学基本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是否比较全面系统地掌握了幼儿文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概念;

 

    2 .了解应考者对幼儿文学各种体裁特点的和创作方法的知识性掌握;

 

    3 .了解应考者对中国和外国著名幼儿文学家的作品的了解以及著名儿童文学作品特色的掌握情况;

 

    4 .了解应考者评析幼儿文学作品的基本能力;

 

    5 .了解应考者学习幼儿文学理论并与幼儿教育结合,尝试编写幼儿文学作品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各章节重点内容)

 

    本课程的考试内容和考核目标以课程考试大纲为标准,其主要内容为:

 

    上编 幼儿文学概论

 

    第一章 、 幼儿文学的特征

 

    幼儿文学的概念、幼儿文学的一般特点、文体分类、层次的划分;幼儿文学读者的特殊性和幼儿文学的基本特征。

 

    第二章 、 幼儿文学的功能

 

    幼儿文学的对幼儿发展五方面的功能:引导幼儿社会化;增长幼儿知识,培养求知兴趣;丰富幼儿的语言和情感,提高思维和想象力;培养幼儿美感和审美能力;愉悦幼儿的身心。

 

    第三章 、 儿文学的创作

 

    幼儿文学创作的特点‘幼儿文学创作对作者修养的要求;幼儿文学题材、主题、情节、结构、形象、语言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尝试创编幼儿童话或故事。

 

    中编 幼儿文学文体论

 

    第一章 、 儿歌

 

    儿歌的概念、特点以及儿歌的分类及其特殊形式。

 

    第二章 、 幼儿诗

 

    幼儿诗的艺术特征和幼儿诗的类别;分析幼儿诗的艺术特色。

 

    第三章 、 幼儿童话

 

    童话的概念、起源和发展;童话的基本特征幻想和夸张、象征、拟人等表现手法;童话形象的类型、童话的分类、童话的作用;幼儿童话的特点和改编的要求;寓言和幼儿童话;为幼儿改写寓言的要求。

 

    第四章 、 幼儿生活故事

 

    幼儿生活故事的概念、特点和创作要求;分析幼儿生活故事的特点。

 

    第五章 、 幼儿图画书和卡通读物

 

    幼儿图画书和卡通读物的一般概念、种类、特征和作用,幼儿图画书和卡通读物的创作要求。

 

    第六章 、 幼儿散文

 

    幼儿散文的概念、种类;幼儿散文的特征。

 

    第七章 、 幼儿戏剧的特点和种类

 

    幼儿戏剧的概念、幼儿戏剧的特点和种类;幼儿戏剧改编的要求。

 

    第八章 、 幼儿科学文艺

 

    幼儿科学文艺的概念、功能、创作要求及其主要体裁;幼儿科学文艺的内容和形式。

 

    下编 作家作品介绍

 

    第一章 、 中国作家作品介绍

 

    中国幼儿文学一些主要作家如叶圣陶、郑振铎、陈伯吹、贺宜、严文井、金近、包蕾、鲁兵等创作的儿童文学作品及其特色;通过作品理解有关儿童文学理论知识。

 

    第二章 、 外国作家作品介绍

 

    外国幼儿文学的一些主要作家:格林、贝洛、科洛迪、列夫托尔斯泰、米尔恩、阿·托儿斯泰、盖达尔、林格伦、中川李枝子的儿童文学作品及其风格、成就。

 

    

    三、考试命题的原则

 

    (一)命题标准

 

    “幼儿文学”课程是学前教育学专业(专科)开设的一门专业必考课程。命题标准参照一般全日制普通高校同专业、同层次、同课程的专科结业水平,并体现本课程培养层次的要求,体现自学考试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的特点,在题量上保证中等水平的考生能够在规定的考核时间内完成全部试题的回答,并有适当的时间对答案进行检查。

 

    (二)考试依据和范围

 

    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 1999 年 12 月颁布的《幼儿文学自学考试大纲》为依据,以《幼儿文学》(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定教材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祝士媛张美妮主编,吉林大学出版社出版, 2000 年 10 月第 1 版)教材为命题范围。

 

    (三)知识与能力的关系

 

    本课程内容包括幼儿文学的基本理论和不同体裁作品的知识,以及中、外幼儿文学作家作品的介绍。要求应试者记忆基本概念,深入理解有关理论知识,并将作家作品介绍的内容与基本理论和体裁论的知识联系起来学习,以加深理解。在学习理论和知识的基础上,应将所学知识与幼儿特点相结合,创编一些幼儿文学作品。试题以考核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和理解为主,在此基础上,适当体现对应用写作能力的测试。

 

    (四)重点与覆盖面的关系

 

    试卷覆盖到章,重点章节的权重比例大一些,次重点章节的权重比例小一些。单章考核分数不超过 20% 。

     

    四、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一)考试形式

 

    “幼儿文学”课程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 150 分钟,评分采用百分制, 60 分为及格线。

 

    (二)考试内容结构

 

    试卷内容以上编第 1 、 2 、 3 章,中编第 1 、 2 、 3 章,下编第 1 、 2 章的内容为重点,其分值比例约为上编占 30% ;中编占 40% ;下编占 30% 。

 

    (三)试卷能力结构

 

    本课程在考试目标中,按照识记、领会、应用三个层次规定其应达到的能力层次要求。三个能力层次是递进等级关系。各能力层次的含义是:

 

    识记:能知道有关的名词、概念、知识的含义,并能正确认识和表达。是低层次的要求。

 

    领会:在识记的基础上,理解基本概念和知识,能掌握有关概念、知识和方法之间的联系。是较高层次的要求。

 

    应用:在领会的基础上,能运用基本概念、知识和方法分析儿童文学不同体裁的作品,体验性地创编儿童文学作品。其中“简单应用”指在理解的基础上,用学过的一两个知识点分析和解决简单的题;“综合应用”是指综合分析和解决比较复杂的问题,体现在一定的写作水平上。

 

    试题在试卷中的分数比例为:“识记”占 20% 左右,“理解”占 30% 左右,“简单应用”占 30% 左右,“综合应用”占 20% 左右。

 

    (四)试卷的难度结构

 

    试题的难度分为“容易”、“中等偏易”、“中等偏难” 和“难”四个层次,不同难度的试题在试卷中的分数比例约为:“容易”占 20% 左右,“中等偏易”占 30% 左右,“中等偏难”占 30% ,“难”占 20% 。

 

    (五)试卷的题型结构

 

    本课程考试采用的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论述题、给材料改写题五种。

 

     

“统计法规概论”(课程代码 0251 )命题说明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应考者获得高等教育学历的国家考试,命题是确保考试质量的核心工作。为做好统计专业(会统方向)“统计法规概论”课程全国统一命题工作,特制定本说明。

 

    一、课程性质和考试目标

 

    (一)课程性质

 

    “统计法规概论”课程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计专业(会统方向)开设的一门专业课,是为培养和检验自学应考者的统计法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应用能力而设置的。在考试命题中将充分体现本课程的性质与特点。

 

    (二)考试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考试,要求考生比较全面系统地掌握统计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培养和提高学生运用统计法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各章节重点内容)

 

    本课程的考试内容和考核目标以课程考试大纲为标准,其主要内容为:

 

    第一章,统计法基础理论。

 

    统计法概论,统计法律关系,统计法律体系,我国统计法制发展的基本情况。

 

    第二章,统计法的基本原则。

 

    统计法的基本原则概述,保障统计工作统一性原则,统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原则,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履行义务原则,维护统计调查对象合法权益原则,保障统计信息社会共享原则。

 

    第三章,统计的基本任务和管理体制。

 

    统计的功能和基本任务,统计管理体制。

 

    第四章,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

 

    统计机构的设置及职责,统计人员。 

 

    第五章,统计调查的管理。

 

    统计调查的概念及分类,统计调查项目管理,统计标准管理,统计调查方法,国家统计调查证件管理。

 

    第六章,统计资料管理。

 

    统计资料管理概述,统计资料的提供和公布,统计资料的保密管理。

 

    第七章,民间统计与涉外社会调查的管理。

 

    民间统计调查的管理,涉外社会调查活动的管理。

 

    第八章,统计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

 

    统计违法行为,统计法律责任。

 

    第九章,统计执法检查。

 

    统计执法检查,统计违法案件查处程序。

 

    第十章,统计行政复议和统计行政诉讼。

 

    统计行政复议,统计行政诉讼。

 

     

    三、考试命题的原则

 

    (一)命题标准

 

    “统计法规概论”课程是会统专业开设的一门专业必考课程。命题标准参照一般全日制普通高校同专业、同层次、同课程的本科结业水平,并体现本课程培养层次的要求,体现自学考试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的特点,在题量上保证中等水平的考生能够在规定的考核时间内完成全部试题的回答,并有适当的时间对答案进行检查。

 

    (二)考试依据和范围

 

    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 1995 年 4 月颁布的《统计法规概论自学考试大纲》 ( 以下简称大纲 ) 为依据 , 以《统计法规概论》 (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编;熊振南主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 2000 年 4 月第一版)教材为命题范围。

 

    (三)知识与能力的关系

 

    本课程既有理论知识又有实践内容。要求考生在掌握统计法基本理论知识的基础上,能够将其转化为应用能力。试题既体现对考生基本知识、基本概念的测试,又体现应用能力的测试。

 

    (四)重点与覆盖面的关系

 

    试卷覆盖到章,重点章节的权重比例大一些,次重点章节的权重比例小一些。单章考核分数不超过 30% 。

     

    四、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一)试卷形式

 

    “统计法规概论”课程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 150 分钟,评分采用百分制, 60 分为及格线。

 

    (二)考试内容结构

 

    试卷内容以第 4 、 5 、 6 、 8 、 9 、 10 章的内容为重点,其分值约为 70% ;第 3 、 7 章为次重点考核内容,其分值约为 20% ;第 1 、 2 章的内容为一般内容,其分值约为 10% 。

 

    《统计法规概论自学考试大纲》已明确不列为考核内容的不作试卷内容。

 

    (三)试卷能力结构

 

    能力考核分为“识记”、“领会”、“简单应用”和“综合应用”四个层次,考核不同能力层次的试题在试卷中的分数比例为:“识记”占 20% 左右,“领会”占 30% 左右, “简单应用”占 30% 左右,“综合应用”占 20% 左右。

 

    (四)试卷的难度结构

 

    试题的难度分为“易”“较易”“较难” 和“难”四个层次,不同难度的试题在试卷中的分数比例约为:“易”占 20% 左右,“较易”占 30% 左右,“较难”占 30% 左右,“难”占 20% 左右。

 

    (五)试卷的题型结构

 

    本课程考试采用的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填空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论述题等六种。

 

     

“电力系统基础”(课程代码 2300 )命题说明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应考者获得高等教育学历的国家考试,命题是确保考试质量的核心工作。为做好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专科)“电力系统基础”课程全国统一命题工作,特制定本说明。

 

    一、 课程性质和考试目标

 

    (一)课程性质

 

    “电力系统基础”课程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专科)考试计划中的一门重要专业课,主要阐述电力系统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工程计算的基本方法。课程内容适应我国目前电力工业发展现状,是从事发电厂和电力系统运行、管理和设计等部门在生产第一线的高级应用人才必须掌握的基本内容,具有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特点。

 

    (二)考试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考试,要求考生:

 

    1 .掌握“电力系统基础”课程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计算和电力系统的分析方法。

 

    2 .对电力系统的基本概念、运行的基本要求和各种运行方式的特性以及工作原理、调整分析和计算等加强识记,对分析问题的原则和重要结论要加深理解。

 

    3 .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注意基础理论知识是如何应用于电力系统中的。

     

    二、考试内容(各章节的重点内容)

 

    本课程的考试内容和考核目标以课程考试大纲为标准。

 

    重点内容为:

 

    第一章,电力系统的组成,电力网的接线和电压等级,电力系统中性点运行方式,电能质量指标。

 

    第二章,输电线路的参数及等值电路,变压器的参数及等值电路,电力系统的等值电路。

 

    第三章,辐射形网络潮流分布的计算,闭式网络潮流分布的计算。

 

    第四章,电力系统频率调整的基本概念,电力系统的电压调整。

 

    第五章,无限大容量电源供电系统的三相短路,同步发电机突然三相短路分析。

 

    第六章,应用对称分量法分析电力系统的不对称故障,电力系统各元件的序参数及等值电路,电力系统的各序等值电路,电力系统简单不对称故障的分析计算,不对称短路时网络中电流和电压的分布。

 

    第七章,简单电力系统的静态稳定性,简单电力系统的暂态稳定性。

 

    次重点内容为:

 

    第一章,电能生产的主要形式,主要的输电方式,电力系统负荷,电力系统的特点。

 

    第二章,发电机和负荷的参数及等值电路,近似计算时电力系统等值电路的简化。

 

    第三章,电力线路和变压器的功率损耗和电压降落 , 电力系统潮流分布的计算机算法简介 , 电力网的电能损耗及降低网损的技术措施。

 

    第四章,电力系统的无功功率平衡和电压管理,频率调整与电压调整的关系。

 

    第五章,电力系统故障概述,电力系统三相短路电流的实用计算,运算曲线法的应用。

 

    第六章,电力系统的非全相运行计算简介。

 

    第七章,简单电力系统的机电特性。

 

    其它内容仅作一般要求。

 

    三、 考试命题的原则

 

    (一)命题标准

 

    电力系统基础课程是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 ( 专科 ) 开设的一门专业必考课程。命题标准参照全日制普通高校同专业、同层次、同课程的专科结业水平,并体现自学考试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的特点。在题量上保证中等水平的考生能够在规定的考核时间内完成全部试题的回答,并有适当的时间对答案进行检查。

 

    ( 二 ) 考试依据和范围

 

    以考试大纲为依据,以《电力系统基础》 ( 韦钢主编,中国电力出版社, 2000 年 4 月第一版 ) 教材为命题范围,考试内容覆盖考试大纲规定的全部考核知识点。试题的参考答案按所指定教材中的有关提法来编制。

 

    (三)知识与能力的关系

 

    学习电力系统基础要注重对基础知识的理解和分析,将理解、识记、领会与分析联系起来,把基础知识和理论转化为理解和分析能力。命题中,要体现既测试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掌握程度,又测试分析能力的原则。

 

    (四)重点与覆盖面的关系

 

    试卷覆盖到章,重点内容的权重比例大一些,次重点内容的权重比例小一些。单章考核分值不超过 15% 。

 

    四、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一)考试形式

 

    “电力系统基础”课程考试形式为阅卷笔试方式,考试时间为 150 分钟,评分采用百分制, 60 分为及格线。

 

    (二)考试内容结构

 

    试卷重点考核内容比例不低于 60% ,次重点考核内容的比例约为 30% ,一般考核内容的比例约为 10% 。

 

    (三)试卷能力结构

 

    能力考核分为“识记”、“理解”“简单应用”和“综合应用”四个层次,考核四个层次,考核不同能力层次的试题在试卷中的分数比例为:“识记”占 20% 左右,“理解”占 30% 左右,“简单应用”占 30% 左右,“综合应用”占 20% 左右。

 

    (四)试卷的难度结构

 

    试题的难度分为“容易”“中等偏易”“中等偏难”“难”四个层次,不同难度的试题在试卷中的分数比例为“容易”占 20% 左右,“中等偏易”占 35% 左右,“中等偏难”占 25% 左右,“难”占 20% 左右。

 

    (五)试卷的题型结构

 

    本课程考试采用的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填空题、简答题、综合题等五种。

 

打印本页 导出pdf 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