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防范强暴雨天气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08/6/6 来源:本站原创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考试院(考试局、考试中心、招考办):


    现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防范强暴雨天气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08]12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为了加强高考期间的强暴雨的防范工作,确保高考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强暴雨天气的防范工作。将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通知到各考点、考生、带队老师及全体考试工作人员,提醒他们充分做好应对准备,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防范,不留任何隐患。


    二、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络,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迅速成立防范强暴雨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并制定应急预案,在心理上、制度上、人员上、物质上做好应对强暴雨天气的充分准备。


    三、对重点环节进行紧急排查。对位于低势地洼地带的试卷保密室、考场、考生宿舍等进行安全检查、加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过度积水,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试卷绝对安全。保证考生不因交通阻塞原因耽误考试并安全应考,对外语听力考试要做好雷电应急准备,确保高考秩序稳定。


    四、各考点要指派专人进行24小时巡查,一旦发现险情,要在第一时间向省普通高考考务指挥中心(高考值班室)和当地政府报告。不管发生任何险情,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确保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被带出考场,确保试卷安全。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0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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