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我省开展中国市场营销总监、市场营销经理、市场营销经理助理资格证书考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5/9/20 来源:本站原创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开展中国市场营销总监、市场营销经理、市场营销经理助理资格证书考试的通知》(教试中心 [2005]4 号)要求,为培养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市场营销管理人才,全面提升企业竞争力,以适应我国加入 WTO 新形势的需要,实现中部崛起,发展湖北经济,我省将在 2005 年下半年开始举行中国市场营销总监、市场营销经理、市场营销经理助理资格证书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证书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证书考试计划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与中国市场学会共同组织制订,各门课程均实行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资格证书考试的所有课程考试大纲的制订及其出版;负责考试命题、制卷及考试数据处理工作;负责考试信息标准及考试报名数据库结构的制定;负责组织、协调各省级考试承办机构实施考试。

 

    二、中国市场学会负责资格证书行业标准的制订;参与资格证书考试大纲的制订;负责组织考试教材的编写、出版和发行;负责审批各地助学培训机构,并监督、指导助学培训机构的工作;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学员的案例研究报告;负责证书的印制和打印。

 

    三、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资格证书考试在湖北地区的开考工作。负责做好考试宣传、考点设置、考务培训;负责组织考试报名、信息采集、考场编排、组织考试、评卷、证书发放以及协助中国市场学会做好助学培训机构的审查和确认工作。

 

    四、经审核确认的助学培训机构主要负责:开展高质量的培训辅导工作;协助省教育考试院组织报名工作;加强对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督促考生遵守考试纪律等工作。中国市场总监资格认证培训湖北中心参与助学培训机构的建设、组织、培训等工作并积极做好宣传推广。

 

    五、对考试测评合格者,教育部考试中心和中国市场学会共同审验、签章和颁发中国市场营销总监、市场营销经理和市场营销经理助理资格证书。

 

    资格证书考试的具体考务规定与操作流程及考试报名费、培训费等将另行通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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