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补充说明编写说明

发布日期:2007/3/5 来源:本站原创

    湖北省200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继续实行“3+X”科目设置方案,“3”为语文、数学、外语,由我省命题;“X”为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命制的试题。外语科目中,小语种(俄、日、德、法)也仍采用教育部考试中心命制的试题。


    按照教育部和湖北省有关高考分省命题的精神,自2004年起湖北省普通高考实行了单独命题。由于从2005年起,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写的高考《考试大纲》不再包含试卷结构等内容,这给各省市的单独命题在结合本地实际、形成地方特色方面留下了一定的发挥空间。但是,中学的复习备考也由此感到不便。我省各教学研究部门、各地中学的师生纷纷要求编写本省对全国考试大纲的补充说明,以指导和规范普通高考,进一步明确考试的内容与要求。我们从2006年起,经省教育厅有关批复(鄂基教函[2005]1号)同意,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湖北省普通高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大纲的补充说明。今年,又根据我省高考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继续在遵循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写的考试大纲的前提下,在贯彻湖北省普通高考命题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结合我省的实际,编写了湖北省2007年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的补充说明。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高考中实行分省命题,并没有改变高考全国统一考试的性质,分省命题是以全国统一的高考考试大纲为基础的,其基本要求、基本标准和基本方针都是一致的。2004-2006年的高考湖北卷命题,就是在这个认识基础上组织开展的,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写的当年度全国统一高考《考试大纲》是命题的依据。


    如前所述,本说明是对全国高考考试大纲的补充说明,因此考试大纲中已有的考试内容、考试要求等内容,本说明中不再重复;重点在于说明三科的考试试卷结构。为了便于说明,我们在各科的“补充说明”后,都附有参考试卷或题型示例。


    与2006年相比,2007年的补充说明呈现出以下变化:一是在试卷结构上,语文、数学、英语三科都不再有第Ⅰ、Ⅱ卷的划分,这是因为目前我省各科高考卷均已实现了网上评卷,客观题(过去的第Ⅰ卷)和主观题(过去的第Ⅱ卷)都在一张答题卡上答题,再根据评卷方式将试卷划分为第Ⅰ、Ⅱ卷已无实际意义。二是三科都将命题指导思想列入了补充说明。命题指导思想我们每年都通过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列入补充说明后,使考试的信息公布更为集中,也更方便了考试信息的传布和学校备考。三是英语科的题型略作调整,将过去使用的改错题改为填空题(完成句子)。与师生们反映较难的改错题相比,填空这一新题型来自教材中的练习题,教师和同学们应该感到更加亲切。四是英语科说明的附录词表继续作了调整,这是为了与现行高中所学的词汇量匹配。


    湖北省的普通高考命题工作一直在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领导的亲切关怀和指导下进行,也得到了社会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在编写这本高考大纲“补充说明”过程中,命题、教研、教学等方面专家、学者、教师和有关同志,为探索适合湖北教育特点、推进湖北教育发展的高考命题思路和方法展开了异常艰辛的工作。这本“补充说明”就是他们共同努力的结果,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在此,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向所有关心、支持和帮助湖北省高考单独命题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诚挚的感谢。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07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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