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9/16 来源:本站原创

 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有关市(州)考试机构:


    为了做好2009年我省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8]1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09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招生单位及报考点须按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对报名工作的组织与管理。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各自职责,实行责任到人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强化技术力量,确保网上报名系统的运行平稳和网络安全;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操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任务;特别要注意做好报名数据的整理与校验工作,确保数据的安全、真实、准确;要本着为考生服务的宗旨,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与水平,办人民群众满意的研究生考试。


   二、准备工作


    (一)认真做好报名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提前通过各种方式,宣传国家和省制定的有关文件精神,介绍报考程序和办法,现场张贴报名工作流程图,为考生做好政策咨询和技术指导。各报考点应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硬件设施,网上报名前应对系统进行试运行,提前做好考务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同时针对去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解决方案并指派专人落实到位。


    (二)各招生单位应对专业目录和设置的有关信息进行认真检查核对,保证其完整、准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单位均应在相关网站上公布网报信息(涉及保密内容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 9月9日前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网报工作演练方案,设置报考点约束条件,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单位、报考点开展网上报名宣传工作,报考点上传网报公告信息。


    (四)9月10日-12日开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咨询活动(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另文布置)。


    (五)9月16日-17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单位、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演练,自查互检。


    (六)9月18日-24日 组织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具体日程为:


    9月18日-24日 9:00-22:00 有关高校组织应届本科毕业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填写报名信息;


    9月26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招生单位下载预报名数据;


    9月27日-28日报考点模拟现场确认演练,现场确认信息为有效信息。


    三、报考点的设立及接收生源范围


    2009年我省共设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27个,其中高校20个,市(州)考试机构7个。为了调节报考点的工作压力,合理分配报考人数,拟对2009年全省报考点接受生源范围划分如下:


    1.武汉地区设立了报考点的招生单位(社会报考点及有规定的除外),网上报名时只接受报考本单位的考生。


    报考武汉工程大学、武汉体育学院的考生归口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报考点。


    全省报考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的考生,必须到这两个招生单位设立的点上报名。


    2.武昌区招考办、洪山区招考办、江岸区招考办、湖北工业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武汉科技学院设为社会报考点,接受武汉市及周边地区(孝感、咸宁等地)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报名,同时接受报考武汉地区未设报考点招生单位的考生报名。网上报名时符合上述报考范围的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从以上6个社会报考点中选择一个。


    荆州市及周边地区(荆门、潜江、天门、仙桃等地)的考生,无论报考省内还是省外招生单位(下同),均归口长江大学报考点。


    宜昌市及周边地区的考生,归口三峡大学报考点。


    襄樊市及周边地区(随州等地)的考生,归口襄樊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


    十堰市及周边地区的考生,归口十堰市招生考试院报考点。


    恩施自治州及周边地区的考生,归口恩施州招生考试办公室报考点。


    黄冈市、鄂州市的考生归口黄冈师范学院报考点。


    黄石市的考生归口黄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报考点。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报考原则与统考考生一致。


    4.推荐免试生、农村教育硕士在所推荐学校(即本科就读学校)设立的报考点报名。


    5.报考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网上报名时必须在所报考的招生单位报考。


    6  报考省内工商管理“MBA”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具有招生资格的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作为报考点。


    7.报考省内“法律硕士”的考生,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只能选择具有招生资格的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民族大学作为报考点,报考外省“法律硕士”的考生均归口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报考点报考。


    8.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本校的,必须选择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报考点,其他报考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的考生选择华中科技大学报考点。


    9.武汉地区报考在汉军事院校的考生均归口到海军工程大学报考点报考。


    所有考生均须按以上划分范围选择报考点,并到所选择的报考点现场确认。


    四、网上报名工作流程


    各相关单位在9月底之前向社会公布教育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单位、报考点的网报公告信息和有关要求。


    1.考生操作流程


    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2008年10月31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


    (1)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次登录的考生先免费注册,并牢记注册成功后的用户名和密码,已注册的考生直接输入用户名、密码及效验码登录,仔细阅读报名网站弹出的提示和要求,不得跳过或直接关闭网站提示;


    (2)按网站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考信息;


    (3)核对所填报考信息;


    (4)确认无误后提交报考信息;


    (5)打印或记录网报系统分配给考生的报名号,供现场确认用,考生在网报期间可以用自己的用户名、密码进行修改,维护自己的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推荐免试生、农村教育硕士也必须在10月31日前凭推荐学校发放的效验码(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生成下发给学校)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与其他考生同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因报考点选择错误需要补发效验码的考生,必须写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校推免工作负责部门审核盖章同意后,到省教育考试院领取补发校验码重新进行网上报名。


    (6)网报成功后考生于11月10日至14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部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和网上报名编号到自己选择的报考点去缴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照相、校验报名信息并签名确认。


    2.报名点工作流程及要求


    (1)报考点通过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 yz.chsi.com.cn)点击“管理用户登录”,输入用户名(报考点代码+YZ01)和密码(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生成下发),按要求登录管理系统后台。11月7日之前报名点从上述网站下载本报考点考生网上报名数据,制定现场确认工作方案,做好现场确认的有关准备工作。


    (2)11月10日至14日,已在网上报名的考生,必须按教育部要求持相关证件到现场缴费、确认信息,由报考点查验证件、进行电子照相、做交费标记。网上报名考生报考信息确认步骤是:①报考点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号”收费;②为考生拍摄电子照片,并打印两份报名情况登记表;③让考生对打印的报名情况登记表上的报考信息进行校验并签字确认,报考点留存一份,另一份由考生留存。同时,签署《2009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5),由报考点留存。


    (3)报考点现场确认地点须悬挂横幅“2009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报考点现场确认点”,并张贴《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09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须知》等。


    (4)由于特殊原因未能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报考点在现场报名确认时应安排专人发放补报考生效验码,并指导考生进行网上补报名;同时,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及时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补报考生报名信息,导入现场报名系统进行补报名。逾期未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考生,不予办理。


    (5)各报考点于11月15-17日将报名确认后的数据库和考生照片信息回传至中心数据库。由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检查后,于11月19日前上报教育部。各报考点现场确认期间,每日要定时对当日已确认数据和照片进行备份,第二日工作开始前要对前一天的数据进行检查,防止数据丢失,数据上传之前,要对数据反复进行核验,确保数据安全准确,数据上报后不得更改。


    (6)11月20日至28日各研究生招生单位下载报考本单位的考生报名数据,认真核对考试科目,并为准考考生编制考生编号,编码规则按照教育部所发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标准信息库结构》进行编制,为便于评卷,各招生单位考生编号最后六位流水号按《2009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考生编号流水号区段分配表》(见附件4)的要求进行分配。完毕后使用教育部统一程序制作打印准考证并邮发至考生本人。


    同时,将标有考生编号、不准考的考生在考生编号字段填“不准考”三个汉字(为保证下载与上传的数据一致,不得删除考生信息)的数据回传中心数据库,由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检查后,于11月30日前上报教育部。


    (7)12月1日-5日 各报考点下载本报考点考生数据,以安排有关考务工作。


    (8)12月5日24:00 关闭报名网站。


    在现有工作流程中,报考点只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及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进行核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全面审查由招生单位在复试时进行。


    五、关于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报考地处二、三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目前在三区就业报考地处一、二区招生单位和目前在二区就业报考一区招生单位,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在职考生,均不享受照顾政策,按招生单位所在区分数线执行。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以报名时身份为准,不得更改。


    此类考生报名前须填写 《报考200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本表从网上下载,一式三份:省教育厅高教处、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单位各留存一份),如为湖北民族学院本科应届毕业生,由湖北民族学院研招处统一到湖北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盖章,审核通过后到湖北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办领取效验码,其他人员由考生本人办理。


    六、关于单独考试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可以报考。


    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可以报考。


    有单考权的招生单位应切实加强对这类招生项目的管理,要严把报名资格审查关,认真组织好单独考试命题工作,确保招生考试工作质量。


    七、推免生工作


    有关招生单位应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和《关于做好200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8] 20号)文件规定,切实加强和改进推免生工作,要进一步发挥推免生工作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推动高等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的导向作用,建立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推免生制度。推荐免试生名额不得做校际间调剂,不得超出教育部下发的名额数。2009年推免生统一使用教育部学生司制定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有推荐免试权的招生单位将本校推免生文件及推免登记表报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办审核备案,有推荐外校的招生单位必须在推免文件中注明“外推”和“内推”人数,并对相应考生进行区分。推荐及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应于2008年10月25日前结束。


    八、法律硕士


    法律硕士联考只招收在高校本科段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考生(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等13个专业的考生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附件(点击此处浏览附件):
    1.2009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代码及名称
    2.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进程表
    3.2009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现场确认流程
    4. 2009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考生编号流水号区段分配表
    5. 2009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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