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答疑

发布日期:2007/2/9 来源:本站原创

    1.什么是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联考?


    答: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是国务院学位办为了保证我国学位授予的总体质量,规范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考试工作而设立的国家水平考试。该考试在全国外国语水平和专业综合水平统一考试基础上,由学位授予单位组织教学和论文答辩,并发给硕士学位证书或结业证书。学员利用周末、节假日等休息时间,经过两至三年的学习,通过国家统考和学校课程及论文答辩,获得专业硕士学位证书。

 

    2.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答:同等学力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每年3月10日前后,现场确认时间为3月30日前后,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一般在当年5月的最后一个双休日,属于出口把关考试,考试科目为外国语和学科综合。

 

    3. 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联考如何办理报名手续?


    答: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形式,考生首先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http://tdxl.hbee.edu.cn(同等学力),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在网上报名期间如果发现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可以按照自己的报名号重新登录进行修改。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应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缴纳报名费用、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在现场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学位证等相关证件。

 

    4.如何查询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的信息?


    答:其途经有三个:一是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发展中心网址上查看(网址http://www.cdgdc.edu.cn);二是到各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部的学位办询问;三是向省教育厅学位办了解。

 

    5. 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答:凡是参加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考试者,必须是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的硕士学位申请人,即考生应具备以下资格:(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2)本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己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被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3) 报考者原则上应在硕士学位申请的授予单位所在省、直辖市参加报名和考试。个别特殊情况,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报名、考试的,必须经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和其工作单位所在省级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名、考试。

 

    6. 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指南及大纲在哪里买?


    答:所有学科的考试指南及大纲均由高教出版社出版发行。各高校硕士学位班及武汉图书城均有出售。

 

    7.考生如何获得考试成绩或证书?


    答:报考者考试成绩,一般在考后两个多月内,由国家学位中心下达到有关主管部门和学位授予单位,同时,在网上(www.cdgdc.edu.cn/kwb/lkcjcx.html)免费提供个人成绩查询服务。从2006年起,将不再颁发《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由国家学位中心下达至有关学位授予单位的相关考生,考试成绩清单即为考生相关学科考试是否合格的依据;在此之前颁发的外语和学科综合全国统考证书依然有效。

 

    8. 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的组织管理工作是如何进行的?


    答:命题、制卷、阅卷、政策制定等项工作由国家学位中心负责;各省教育主管部门或考试机构负责报名、组织考试等项工作;学位授予单位负责组织生源、审查报考者资格及硕士学位班的日常教学及管理等项工作。

 

    9.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考试合格线是多少?


    答: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是学位授予单位考生的出门考试,参加全国统考即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其中英语试卷二的成绩不低于18分,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试卷二的成绩不低于16分,全国联考成绩合格并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的规定课程及论文答辩,方可获得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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